第1章

鲜花盛开的春天(出书版完结)

作者:人海中

都市言情天后人海中首部虐爱小说,一段极为挣扎、跨越十二年的爱情。

编辑推荐

男女二人相爱一小时,胜过几百年鲜花盛开的春天。

——王尔德

至深的感情都不是用来厮守的,爱情撕裂彼此,令人体无完肤。

有些感觉人的一生中只经历一次就够了,它们刻骨铭心,它们永世难忘,它们让人产生抗体,保护自己永不再重复同样的伤痛。

★《钱多多嫁人记》作者都市言情天后人海中首部虐爱力作,12年的疼痛爱情,刺伤每个人的泪腺。

内容推荐

年轻时以为再见以后总有再见的机会,没想到这世上有很多人,一转身就是一辈子……

闻喜从没想过自己会再见到方远。

12年前,她在最痛苦黑暗的时候初遇他。12年,他和她之间,隔了那道沾着血的鸿沟,当年自是如同末日,直到今天也无法提起。

多年以后,如我再与你相见,我该如何面对你?以沉默以眼泪?

我的爱情像一幕独舞,我踮着脚尖在空荡的舞台上旋转再旋转,等待那个永不会出现的舞伴,但当那舞伴真的出现的时候,我已经鲜血淋漓,再也不能跳下去了。

媒体评论

《温暖的弦》作者安宁倾心推荐——这场爱情如同海啸,撕裂彼此,让人体无完肤。

人海中:这是一段极为挣扎的感情,跨越十二年。为爱奋不顾身的是青春,爱而不得却哀而不伤的是人生。我欣赏青春,更尊重人生。

第一章 神仙眷侣

男女二人相爱一小时,胜过几百年鲜花盛开的春天。

——王尔德

太美的东西总让人觉得不真实,这对完美夫妻突然发生事故,她完全没有“怎么可能?”的感觉,她只觉得“终于来了”。

1

都说袁振东与闻喜是一对神仙眷侣。

两人结婚十年,仍旧恩爱如初,每次相偕出现,都要引无数剩女泪满襟。

闻喜婚前曾是个知名的芭蕾舞演员,A角,领舞,直至今日团里仍有领导说起她就扼腕,说大好一个苗子,就因为结婚,二十多岁就不跳了,白瞎了一个中国的乌兰诺娃。

由此可知闻喜当年风姿。

袁振东则高大威猛,男人味十足,在知名快速消费品公司出任要职,夫妻两人感情如同找到丢失的另一边身体,身边人时时见他们听着对方的电话笑,引用袁振东助理的话说,羡慕也羡慕不来。

因为不经风雨,闻喜至今目光单纯如同少女。一般城市里三十多岁的女人,再怎么成功眼睛里都要露出点饱经沧桑来,闻喜有位离婚再嫁再离婚的女友,虽然身家丰厚,但口头禅是身上看得到的伤疤算什么?我的疤都在五脏六腑上,剖开肚子才数得到。

闻喜转述,只得袁振东一句点评:“赶快远离那个恐怖怨妇。”

当然也有掩饰得好的,不惜用各种手段留住青春,言谈举止极尽注意,又一年去两次韩国,一张脸端出来如同雪花膏,但落在别人眼里,那种用尽全力的倔强姿态最多是值得怜悯,再怎么自强不息,总带着点身残志坚的味道。

闻家妈妈最为这个大女儿自豪,所以每次到上海都拉着小女儿闻乐的手谈心,让她好好学习,努力向大姐靠拢。

闻乐今年二十八岁,佳利行商业地产高级顾问,对母亲的话嗤之以鼻。

“妈妈,那是老式妇女的想法。”

闻家妈妈“嘁”一声:“你懂什么?一个女人最幸福是经济有保障,又有老公疼,其他全都是狗屁。”

闻乐目瞪口呆:“妈,你说粗话。”

“我说粗话怎么了?我说南斯拉夫话你爸也会点头应着。”

闻乐无语,隔天找李焕然诉苦。

“这世上最可怕就是幸福的已婚女人。”

李焕然正在整理照片,他刚从甘肃回来,与一群搞摄影的朋友自驾去拍千年胡杨林,专挑平常人不走的偏僻地方去,带回照片无数,所以这几天都足不出户在整理,闻言头也不抬道:

“最可怜的是她们丈夫。”

闻乐想一想,说:“也可能他们乐在其中。”

李焕然撑着额头说:“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闻乐一愣,然后哈哈大笑,扑过去咬李焕然的脖子。

“来,被害人。”

李焕然坐在一张转椅上,被她扑得往后退出去老远,椅子在满是杂物的地面上倾倒,两人摔到地上,闻乐仍旧压在他身上,李焕然大叫。

但她仍然不放过他,骑在他身上一定要在他的脖子上留下牙印子。李焕然举起两手投降,屋里只有电脑桌上一盏台灯亮着,闻乐乱乱发梢在他皮肤上摩擦,她刚吃过一只桃子,呼吸里还带着粘腻的甜香味,天气不正常,十月里还热得叫人冒汗,他的租屋又太乱,要命的对比出她白色丝衬衫的一丝不苟与格格不入来。

他听到自己变得短促而粗重的喘息声,那声音在窄小的租屋里产生的回响简直是致命的,他决定不再忍耐下去了,翻身把她压到了自己身下。

闻乐发出一个短暂的声音,但很快就被他吞进嘴里,李焕然在家里光着上身,穿一条宽松到危险的运动裤,闻乐觉得他是故意的,这样她就可以轻易被他若隐若现的流畅腰线诱惑到,而那些一直延展到宽松裤腰下的肌肉线条,更是令她无法自制的意乱情迷。

她把手放上去,他身体的某一部分已经如钢似铁。

但就是在这样两人都要被欲火焚身的紧要关头,他们还一同开口说了句:

“安全套。”

然后同时笑了出来。

闻乐与李焕然相识于某个无聊的朋友聚会,或许也有有趣的人,但他与她已经看不到了。

他们彼此欣赏,在某方面可谓水乳交融,但闻乐很清楚,李焕然不是个好的结婚对象。

所有年轻摄影师都是不羁的浪子,就像他们拍的照片,再美丽也只能看看,不过闻乐不在意。

闻乐的名言是:结婚杀死原来的你。

他们一拍即合。

2

闻乐得出这个结论是有理有据的,最明显的参照物就是她的姐姐闻喜。

闻乐从小是看着姐姐为艺术献身长大的,闻喜八岁就开始学舞,别人舞鞋一两个月换一双,她两个礼拜就能穿烂,姐妹俩睡一个房间,她常看到姐姐流血的脚趾,吓得抱着妈妈说我一辈子都不要学芭蕾。

但闻喜热爱舞蹈,别人练三个小时就觉得吃足苦头,她可以在练功房里从早跳到晚,一个动作反复上百遍,不但不觉苦,还乐在其中。

闻喜生得清秀,又不爱说话,平时在人群里并不引人注目,可只要一穿上舞鞋就仿佛聚了光,那张白瓷小脸微微扬起,每一个细微动作都是美。

不要说异性,亲妹妹都爱上她。

闻乐十五岁的时候,舞蹈学院汇报演出吉赛尔,闻喜头次登台领舞。闻乐那时候正值少女叛逆期,照闻家妈妈所描述的,正是人憎鬼厌的时候,剪个寸短的头发,穿男式大衬衫,短裤短得藏到衬衫下头去,远看就像光屁股出门,兼之看全世界都不顺眼,姐姐第一次正式演出都要父母耳提面命勉强出席,但坐在席下看到吉赛尔悲伤死去,顿时潸然泪下。

好的艺术都是能够穿透人心的,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

闻乐满以为自己的姐姐能够成为一代大师,至少也要像一朵花那样,在舞台上盛开许多年,没想到第二年闻喜就结婚了,从此退隐。

闻乐扼腕。

她完全不掩饰自己对袁振东的不满之情,婚礼上还敲着他的肩膀说:“把我的姐姐还回来。”

被父母一顿好训。

袁振东对这个小姨子倒是好脾气,搂着闻喜一个劲儿地笑,他结婚时整三十岁,真正高大结实,立在身段纤细的闻喜身边如同一座大山,一只手总不离开她的肩膀或者腰,坐下时一定伸展手臂放在她的椅背上,又喜欢抚弄她的头发。闻喜从小脾气好,头发也软,从前盘一个圆圆发髻,认识袁振东以后就一直散着,任他长长手指绕了一圈又一圈。

李焕然曾经为某杂志拍过这对知名伉俪,回来一句点评:百炼钢化绕指柔。

闻乐嗤之以鼻:“肉麻当有趣。”

李焕然也有些好奇,半夜耳鬓厮磨的时候问她:“难道他们都是在人前做戏?”

闻乐又维护家人:“平时也这样。谁做戏一做做十年?”

李焕然顿时唏嘘:“竟然真有人可以热烈十年。”

闻乐咳嗽一声:“奇葩。”

闻乐与李焕然一样都是感情的悲观主义者,觉得爱情是流星一样不可捉摸以及易逝的东西。闻乐有过初恋,十六岁到二十六岁,十年,两人是同学,大学时对方选了医科,分手前跟她说他加入无国界医生团体自愿去津巴布韦一年,她感动得眼泪汪汪,机场告别时还与他抱头痛哭,对他说你放心,我等你回来结婚。没想到三个月以后就有人在市内看到他派发喜帖,当然,喜帖上的新娘不是闻乐。

闻乐有半年除工作以外不肯出门见人。

闻喜急得团团转,袁振东都看不过去了,蹲在小姨子面前说:“姐夫替你去出气。”

闻乐仰头躺在姐姐家庭院里的躺椅上,用一本书盖住脸正似睡非睡,闻言差点跌下来,气咻咻道:“都半年了你才说这句话?”

袁振东挠挠头:“我以为漂亮女孩子都会很快恢复。”

闻乐张大嘴,对闻喜挥手:“姐,你老公对我说甜言蜜语。”

闻喜也走过来蹲下:“不如让他为你安排新一轮约会。”

闻乐最吃不消这对夫妻同心同德的样子,就连他们养的金毛狗都来凑热闹,一式一样蹲到一起看着她,她哭笑不得地挥动双手。

“走开走开,我才不要姐夫安排,他的朋友都可以做我叔叔。”

袁振东伤心,拉着闻喜的手说:“乐乐嫌我老。”

还要闻喜安慰他:“我不嫌弃你。”

闻乐仰天长叹,立刻决定恢复社交生活,当晚就遇见李焕然。

李焕然汗津津地躺在闻乐身边,眼里仍有尚未褪尽的情欲。

他把嘴唇贴在闻乐脸颊上,低声笑:“真要多谢袁先生与袁太太。”

他呼出的热气让闻乐半边脸都是麻痒的,她轻哼着笑出来:“嗯,我替你转达。”

两人不再作声,闻乐翻个身,把后背贴在李焕然的胸口上,她可以感觉到自己的心脏和他重叠在一个位置上,此起彼伏地跳着。

这个姿势让两个人都感到舒适,李焕然收拢手臂,让闻乐靠得更紧一些,然后闭上眼睛。

他听到闻乐叹气,她说:

“可是我有些担心他们俩。”

3

“担心什么?”

“他们至今没有孩子。”

李焕然想一想,因为对那对夫妻感觉实在好,难得没有冷嘲热讽,只说:“大概是不想让第三者打扰他们的二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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