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自画像

 台北·自画像

    别那么快就走!
    时间还没到!
    
    第一章
    
    到了台北就觉得一股热浪袭来。坐在出租车里,窗外的车与建筑都像是泡在水里一样动荡而恍惚。
    乔意发来短信问:“顺利否?”
    “太热了。”姜夕在后座上热得六神无主,下意识地说出这三个字。
    “妹妹是第一次来台北哦?”司机闻言打开了冷气,回过半个侧脸,笑着问道。
    嘴唇嘬出亲吻的姿态,再缓缓打开双唇,音节从中倾泻而出,发出不同于通常听到的“妹妹”的声音,像是在夕阳西下时招呼自己小孩儿回家吃饭。
    姜夕没想到在三十八岁的高龄还能听到这样宠溺的称呼,脸悄然红了一下,说:“以前来过。”
    “和男朋友哦?”这个司机实在过于热情和多嘴,然而他朴实的脸和语调中都有种久违的人情味,让她恼怒不起来。
    姜夕不知道该如何回答,想了半天才稳妥地回答:“不是。”
    那人并不是乔意。
    和乔意在一起的两年,一直瞒着母亲。自从父亲死后,母亲失去了警惕了一辈子的对象,每天只一心一意地琢磨生活中那些少得可怜的新闻,用无事生非的烦恼来折磨自己。
    直到订婚快一个月了,才告诉母亲有乔意这个人。母亲催着问未婚夫的情况,姜夕只是模糊地说“年纪比我大”,其他再不肯说。母亲笑道:“那好,比较踏实。”
    过了几周,母亲才迟钝地意识到她妄图蒙混过关,又追问起来,姜夕才说:“年纪比我大得挺多。”母亲在电话那头有些发愣,悠长地“哦”了一声,似乎在掂量着“挺多”的确切含义,也默然接受了自己脑海中的数字。
    过了一周,姜夕开车带母亲去医院检查身体。一回头,看到母亲在副驾驶上笨拙地戳着她的手机屏幕,姜夕像教训孩子一样呵斥道:“你在干什么?”
    母亲委屈地说:“我想看看你说的那个乔意到底长什么样?”
    姜夕负气地指着车窗前经过的一个推着板车的老头儿,说:“和他差不多。”母亲愣在那里,在姜夕踩下油门儿加速的瞬间流下了眼泪,母亲的那滴眼泪便在脸上爆裂开。
    大概是心理预期太低,等真正见到乔意的时候,母亲竟然有些惊喜。姜夕如今剪短了头发,乍一看和乔意像是兄弟。两人都是身高腿长,窄窄的脸和细长的眼睛。区别在于乔意的脸型有种剑雕斧凿的锐利,而姜夕脸型柔圆,像用画笔漫不经心地一勾。
    乔意是作家,姜夕是画家。
    乔意有过婚史,对见丈母娘的礼数与规则非常熟悉,带了虫草和翡翠吊坠,态度亲热却又不卑不亢,诚恳得有所保留。然而,母亲在饭桌上接受乔意敬酒的刹那,无法抑制地喜极而泣,这让姜夕和乔意非常尴尬。
    乔意吃完饭,又和母亲喝了几杯茶才告辞。母亲在厨房洗碗,非常愉悦地高声问客厅里的姜夕:“乔老师明天还过不过来吃饭?”
    姜夕坐在沙发上看电视,随口说:“不来了。”
    母亲说:“你让他过来吃嘛,过来吃。你要对他热情一点儿。”
    说了很多遍,姜夕终于不耐烦地关掉电视,道:“各人有各人的生活。”
    母亲从厨房里出来,满手都是泡泡,责备地说:“人家乔老师条件这么优秀,你这样怎么留住人家?”
    姜夕听了暴怒起来:“我不需要留住谁。你不要像个老鸨一样好不好?”
    她脑海中出现的是旧时的高级妓院,一老一少两个女人发髻梳得光溜溜的,去绣那永远绣不完的手帕,眼睛却不自觉地往那门槛看,两人低声猜测着男人什么时候会来。
    母亲被骂得落下泪,用手腕去擦,转身回厨房继续洗碗,提高音量说:“女人很惨的,人生就那么几年。”说完把水声开得很大,拒绝再交流。
    姜夕把电视打开,想让自己集中精力去看那部讲亚马孙河的纪录片,眼圈却不受控制地慢慢红了。无论她取得怎样的成绩,在母亲心中,她将永远是那个乖僻且注定凄凉的女人。
    怎么说都说不通,一下子又回到了童年。
    姜夕出生的城市有座铜矿,全城人的吃穿用住、生老病死就全都围绕着这座矿。慢慢地,生活就变成了一座矿,黑暗、单调、深不见底。破败的炼铜厂,厂周围的石头光秃秃的,没有一棵树。破败的浴室,浴室里的老年人和中年人身上光秃秃的,没有一根毛。
    所有在这座城市出生的孩子都慢慢融进了环境中,随着岁月流逝,逐渐变成二维平面,镶嵌在客厅的墙壁上。
    成长,对于姜夕来说,就是一场避免成为墙壁涂料的战争。
    姜夕小学升初中那年的暑假,爱上了绘画,并且成为方圆几公里唯一有爱好的孩子。她每天从图书馆借来厚厚的画册。母亲在灶台忙活,姜夕就坐在塑料小凳子上,将画册平摊在膝盖上,童声童气地向母亲介绍一幅幅名画,还要小心画册不要溅上飞出的油滴。母亲连背影都看得出敷衍来:“喏,喏,你让开点儿。”
    没有人能看出她想用一点点色彩斑斓的碎片,拼凑出一个理想家庭的努力。
    一家人吃鱼,用筷子把鱼戳得枪林弹雨,贪婪地把筷子头放在嘴里一嘬,沾满唾液,继续戳下去,从老到小,神情与动作一模一样,仿佛诅咒。
    姜夕从口袋里掏出一小块纸巾,平摊在面前的桌子上放剔出的鱼骨。
    母亲看到了,用筷子指着姜夕,招呼全家人来看这个奇观:“我们家养出个大小姐。”桌上所有人都大笑起来,母亲笑得最大声。
    他们也没有恶意,姜夕对自己这样说道,可眼圈却不受控制地热了,内心兀自结了一层冰。
    姜夕曾同时生活在两种人生中。
    一种是她为自己构建出的绘画世界,用笔触模拟出的日光变幻、丰腴洁白的女子被风吹起的金黄发丝、艺术家们坎坷而荣耀的人生,“卡——拉——瓦——乔——”,她喜欢重复这几个音节,仿佛是一个打开陌生世界大门的咒语。
    另一种人生,是真实的,没有奇迹的。她需要讨好一切不愿讨好的人。
    两种人生的唯一接触点,是她对于未来生活的幻想,黑暗退尽,冰雪消融,家人起立为她鼓掌。
    可现实是,无论她在本市本省的绘画比赛中得多少奖杯,她的家人都兢兢业业地保持着视若无睹的姿态。他们害怕自己的鼓励会让她把“画画”这个业余时间搞的东西当作终生的事业。
    直到姜夕考上了美术学院,离开家。两个世界交汇的可能性终于彻底消失了。
    
    第二章
    
    酒店房间很大,正对着台北最美的天际线,云与青黛色的山之间是一道黄昏的余晖,高耸的老旧建筑像是山谷雾气中的海市蜃楼。
    姜夕没有花太多时间看风景。她迅速冲了个澡,把带来的衣服挂在衣橱里。一溜从黑到白之间渐变的色谱:黑、深灰、珍珠灰、象牙白、奶白、甜白、白。乔意很不满她的穿衣风格,他比她大十八岁,刚好大出一个青春来,却在姜夕身上享受不到年龄差距给感官带来的新奇和刺激,简直是上当受骗。
    套了一件没有轮廓的黑裙子,姜夕赶紧下楼。比约定的时间晚了五分钟,一到大堂就看到一个红色头发的女孩儿微笑着迎上来。
    红发女孩儿是画廊的工作人员,来接姜夕去布展。女孩儿很娇小,穿球鞋,比姜夕矮一个头,穿着一件松垮的白色背心和破洞牛仔裤。她的动作和表情虽然稚气夸张,却有掩盖不住的精明锋芒,她连连惊呼姜夕本人比照片更美。
    两人握手,姜夕看着女孩儿指甲上印着小恶魔的图案,十分有趣,女孩儿则打量着姜夕拳头中指上的六爪镶嵌钻戒。姜夕不自然地转动了一下戒指,把大得显眼的钻石藏到了手掌内。
    “乔先生没有一起过来?”女孩儿帮姜夕拉开酒店的大门,随口问道。
    姜夕和乔意订婚的事虽不是秘密,可也没多少人知道。姜夕有种被人窥探和研究的不适,把门拉住,冷冷地说:“我自己来。”
    女孩儿立刻感觉到了,笑容僵在那里。
    姜夕意识到自己近来对年轻人有越来越多的不满和理直气壮的苛责,尤其是对漂亮聪明又有野心的女孩儿,这恐怕是衰老之后才会启动的自我防御机制。她软了口气,笑着问道:“刚毕业吗?”
    女孩儿说自己还没毕业,现在是实习期。
    姜夕笑道:“我第一份工作是在杂志社,没钱租房,住在办公室的储物间里,门都锁不上。我还记得那时候有些男同事,四十多岁,每天早早地到办公室,打开我房间的门,大口吸一口气,说:‘越来越有女人味了。’”
    没有比同情更能迅速拉近距离的情感,红发女孩儿听得又惊又气:“那你没告他们性骚扰?”
    姜夕笑了,说:“我们那时候怎么敢对长辈拍桌子?”
    国营的杂志社大部分的员工都是工作十年以上的老雇员,因此杂志社维持着一种如今稀缺的大家庭感:温暖但是藏污纳垢,每个人都坦然地暴露出自己懒惰、丑陋的一面。家丑不可外扬,面对龃龉,大家默契地捂住彼此的眼睛。
    红发女孩儿突然想起什么,从大包里找出一个资料夹,翻开是一张影印的老照片,那是杂志社创刊十周年时的员工合影,大家坐在台阶上,笑容灿烂。
    “是这时候吗?”女孩儿问。
    “这你都能找出来!”姜夕很惊讶,看到照片里的自己众星拱月般坐在第一排正中间,穿绿色的一字领背心和高腰牛仔裤,无可挑剔的鹅蛋脸,歪着头,不笑,可是眼神有媚态。不分对象的妩媚就是谄媚。
    “那时候的我比较软弱。”姜夕不好意思地轻声说。
    在去画廊的车上,红发女孩儿坐在前座,说自己第一次看到姜夕的画是在大陆的一间画廊,当时非常惊艳。“真的很巧欸,没想到我参与的第一个项目就是你的画展。”女孩儿很兴奋。
    听他人滔滔不绝地谈论自己,姜夕有点儿恍惚。她想到了自己几年前在美国,遇见一个德高望重、白发苍苍的科学家和他年轻的女秘书,科学家已经老得记忆力衰退,在涉及具体年份的时候总是会卡住,女秘书俯在他的耳边提醒:“1971年的时候,您刚到密歇根大学……”仿佛他已入土,而她是他的一座博物馆。
    姜夕身上一阵恶寒。
    她开始后悔,觉得答应做个人回顾展——也是她的第一次个人回顾展,是个错误。
    她已经到了中年。按理说,已经到了收割的季节——对于智慧、财富、声名,她应该感到前所未有地踏实和实在。可如今,在人生的路上走了一半,她回首望,却只看到断壁残垣,如见鬼一样心惊肉跳,前所未有地轻和空虚,空调吹出的凉风如海潮,随时会把她卷走。
    她感到自己正在不断下沉,陷入座椅里,陷入地板里,陷入柏油马路中,陷到最深处。
    
    第三章
    
    确定了第一幅画挂的位置,把画在浅蓝色的墙壁上固定住,红发女孩儿夸张地“哇”了一声,所有人都笑了。
    画里是个男人的裸体。年轻男人大步行走在水边,侧面示人,微微低着头,灰白的身体,灰白色的头发,平坦的小腹被一只白鹤的脖颈缠住。男人看起来清癯而柔软。
    画里的男人是她第一个正式的男友。
    姜夕是那种从小就好看的女孩儿,因为画画,气质独特,追求的人也多。因此,她少女时期就给自己立下原则:不和男孩儿单独看电影,不和男孩儿单独吃饭。立下了一大堆规矩,上了大学才发现自己在两性关系上远远落后于同龄人,慌慌张张地开始谈恋爱。
    开始和男孩儿们约会之后,姜夕才发现自己无法爱人。电影里、书本里、同宿舍的女生身上出现的狂热与惆怅,她自始至终都无法感受到。她从来没有坐在电话旁等待过,也从来没有为一句模糊的话而辗转失眠,哪怕心仪的男孩儿移情别恋,她的难过也不会超过一天。所有人都以过来人的口气告诉她:那是因为你不够爱他们。
    这话只有一半是对的。
    她非常爱他们的身体。坐在自行车后座上,看着骑车男生微驼的背脊曲线,这带来的幸福感远胜于亲吻和拥抱。她对他们的爱是纯视觉的:夹着香烟的弯曲手指,跑动时绷紧的小腿线条,回头时肩膀倾斜的线条。这些是她想占有的部分,这些比爱更永恒。
    当他们的身体无法再提供给她视觉上的刺激,她对他们的迷恋也就随之结束。
    她第一次见到唐鹏的时候,离着很远,就听到了他身体的声音。
    那时候她已经研究生毕业,在杂志社工作了两年。唐鹏是新来的摄影师,他第一天上班就迟到,来的时候大家在会议室开会。隔着玻璃,姜夕看到他站在办公桌前,穿一件洗白的牛仔裤,灰白色的T恤只有一半塞在裤子里。他两手插在裤袋里,微耸肩,一副生无可恋的样子。
    他的身体线条发出类似猫叫的绵长慵懒的呼喊,为之可以冲动落泪。
    两人作为办公室里仅有的单身青年,众望所归地谈起了恋爱。姜夕松了一口气:有了正式的男友,迅速从杂志社的储物间里搬了出去,终于不必每天提心吊胆地保全自己了。
    唐鹏和姜夕在离杂志社不远的地方租了一小间房子。杂志社在公园里,每天晚上下班回家那一段路就成了约会时刻,春夏的空气是湿漉漉的青草味,秋冬的空气则有一股枯枝败叶燃烧的味道。两人牵着手从桥上走过,穿过苍白的黑夜,听到桥下湍急的流水声。唐鹏紧紧地用胳膊搂着姜夕,她环抱着他的腰,感到他的脊梁绷得紧紧的,原来爱是这样结结实实的。
    住在一起之后,唐鹏无意中在旧杂志里看到姜夕大学以前得奖的画,诧异地问道:“你现在怎么不画了?”
    姜夕主修美术史,上了大学之后再也没有画过画。她笑道:“可能是小时候得奖太多,恶心了。”
    “你不应该放弃!”唐鹏鼓励她,眼里泛着孩童一样的光芒。
    姜夕被他眼睛里的光芒打动。唐鹏有种罕见的天真,他是不曾被败坏过的好孩子,对世界还有一尘不染的想象,甚至听到“穷人”两个字,眼里都会泛起异样的水光,仿佛面前立刻出现了一个亟待拯救的对象。就连拍照,也总爱拍乞丐和打工者,连杂志社的领导都忍不住抱怨:“人文关怀,心里关怀一下就行了,不要每次都把照片弄得脏兮兮的。”
    姜夕笑道:“那我画你?”
    唐鹏立刻开始解扣子,把衬衫脱了,又脱了牛仔裤,牛仔裤的皮带扣重重地砸在地板上。他坦然地露出少年一样细长的身体,夕阳在他身上投射出悲剧性的阴影。
    原来他知道自己好看啊。姜夕有些不明所以的失望,用画笔在他的小腹画上一只白鹤。
    凝视着画里年轻男子低垂的眼睛,姜夕想:一个人在画家的画中永远不会老去,画家自己却老了。
    她忽然有些犹豫:“要不然,这幅画收起来,就不要展出了吧?”
    红发女孩儿夸张地整个扑在画上做出护卫的姿势,说:“不要这样子对他啦!”她的脸刚好贴在画中男人的小腹上,大家又笑了起来。
    姜夕也笑了,说:“你不觉得画得并不好?”
    红发女孩儿收起故作幼稚的神情,认真地说:“虽然能看出没有深思熟虑过,但是比之后的画更直接、更愉悦。”她又凑近了画布,指着那人大腿内侧的一处阴影说,“因为不太专业,反而让人很心动。让人想抱抱画里的男孩儿。”
    姜夕抱臂笑道:“那时候对青春还不珍惜,不像现在。那时候画了好几幅类似的画。画身体的,最后只留了这一幅,其他的全扔了。”
    她把下一幅画固定在墙上。退后一步仔细看,这幅画是她隔了两年之后的作品,已经是她初成名时的形状,壮阔细腻的工笔水墨,非常沉静。只有瞬间,没有故事。只有观点,没有情绪。
    两幅迥然不同的画摆在一起,中间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却像隔着万水千山。
    红发女孩儿笑道:“来看的人肯定会问,这个画家中间两年发生了什么。”
    不是发生了什么,而是遇见了谁。
    
    第四章
    
    遇见林满是在一个饭局上。
    曾经以为多么荡气回肠的故事,开始原来得这样庸俗。曾经以为“永世不能忘”的重要时刻,如今也忘了到底发生在几月。
    当然,第一次见到林满的日子,如果有心仔细追,是能够查到的。那天是一个著名的国画家巡展归来的庆功宴。
    姜夕被杂志社的主编打电话叫去赴宴,原以为是采访,去了才知道自己是属于宴席喝得不尽兴,被叫来的几个美女之一,心里非常不痛快。那是个大得空旷的包间,天花板极高,只有一张桌子四六不沾地放在正中,像是大海上的漂浮物。
    满堂都是国画家的声音,轰轰隆隆压着头顶,仿佛席上坐了好几个他。他大谈自己的艺术理念,过了一会儿,声音变得又低又细,说起在国外撞破的一个明星的绯闻,更像是有好几个分身。
    “你去过我的百石堂没有?”姜夕忽然发现声音是朝着自己的,慌忙摇头。
    国画家笑道:“那你明天一定要去,住一周,到时候你就知道沈老的万青园算个屁!”说着,就让姜夕往他身边坐。
    姜夕近身甜笑着敬了他三杯酒,才被放回到座位上。
    国画家又让助手取来宣纸和墨,把墨在纸上泼洒了一大片,然后用指头开始作画。半晌,斜睨众人说:“还不鼓掌?”众人才知画完,恍然大悟地鼓掌叫好。国画家得意地说道:“我每天早上起床,就先用半个小时画他个一百万的。”又是一片赞喝声。
    姜夕忍不住哂笑起来,忽然听到身旁传来一个声音:“我们这一代人很可笑吧?”
    她喝得耳红头涨,觉得声音很远,抬眼一看,那人原来靠得很近。
    他又高又瘦,圆脸很讨喜,看起来不过三十出头——比实际年纪小得多,可当姜夕仔细地与他目光相对时,却发现他的眼神冷静而不留情,如苍鹰俯冲。
    她被他的眼神震慑住,过了几秒钟才把他的五官在脑海里组合出来。认出他叫作林满,是艺术市场正当红的画家。
    “没办法,年轻的时候吃苦太多,现在就成了这样。”林满用下巴朝国画家的方向努了努。
    宴席散了往外走,姜夕向林满约了一个采访,林满郑重地留了姜夕的联系方式,本以为是客套话,结果过了几天,林满当真往杂志社打了电话,点名要找姜夕。
    林满在艺术家里也算是有个性,成名后极少上任何形式的媒体,极少接受采访,稍微不满意的问题也冰冷地冲撞回去。同事忍不住酸酸地祝贺姜夕:“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
    “地点就你的方便。”林满说。姜夕想到同事们脸上尽是藏不住的波动,有些得意和飘飘然。
    采访约在姜夕家附近的一家餐厅,林满话很少,寡淡地聊了十几分钟,他疲惫地说:“我不想说自己了,聊聊你吧。”
    姜夕硬着头皮简略地讲了讲自己的经历。林满听到她也画画,忽然来了精神,要求看看她的画。姜夕无奈,带他到自己的屋子。
    林满进屋,看到好几幅大画摆在地上,太饱满了,仿佛一不留神就会流溢出来,轻轻地“嚯”了一声。
    他仔细看完,问姜夕:“你的野心是什么?”
    姜夕想了想,老实地回答:“我没有野心。”
    林满问:“那你的热情是什么?”
    姜夕说:“我没有热情。”
    林满不泄气,问道:“那你为什么要画画?”
    姜夕认真想了想,说:“小时候用画画把自己和家庭隔离开,现在是一个更大的盾牌,抵抗生活。”
    林满不说话,许久才继续道:“创作有两种:一种是赤子之心,掏心掏肺,恨不得拿着尖刀把自己的五脏六腑都剜出来给你看;另一种是每次只截取一点儿,有效、准确,加了很多其他的料,好吃、好看。你是第一种——大部分人都是第一种,但是要成第二种,才能成气候。”
    姜夕不语,林满又用那苍鹰俯冲一样的眼神看着她,说:“你要成气候。”
    林满走后,姜夕坐在地上看她的画,从下午看到傍晚,然后起身把它们全撕了,剩下最初画的一张唐鹏没有毁掉,或许是出于某种内疚。
    那天之后,画画从闲时提笔的爱好成为她每天的事业,没有时间画,只有晚上,在唐鹏入睡的时候。她从太阳西下画到日出东方,在天光和白炽灯灯光的交织下调色,在日出时薄薄的一层霞光下看成品,忍不住激动:自己也知道画得好。
    唐鹏却对她夜里作画的习惯越来越不耐烦,房间很小,他在床上面朝着墙,烦躁地说:“把灯关了好不好?”
    姜夕说:“那我就看不见了。”
    唐鹏说:“你其他时间画好不好?”
    姜夕说:“你告诉我,我还有什么时候能画?”
    唐鹏不说话,可是连背影都能看出压抑的愤怒。姜夕只好关了灯,躺上床,唐鹏如翻大浪一样把所有的被子抢过来蒙住头,表达自己的不满。姜夕就这样在空气里手凉脚凉地躺了一晚上,心也凉了一截。她明白过来,唐鹏当初鼓励她画画,是认为那是一个省钱而有情趣的陶冶情操的爱好——和热爱烹饪、十字绣没有本质的区别,可当她真的把画画当作事业,甚至牺牲唐鹏的时间,那就是一件大错特错的事情。
    这样的老情绪、老戏码总是上演,姜夕总是忍让,她几次想质问唐鹏:“你到底想让我怎么样?”可是害怕他真的说出“那你就不要画”的答案。
    直到有一天,她回家时发现浴帘被换掉了。原来的浴帘是她自己在防水布上画的工笔仕女,微醺着粉色的脸,水珠溅上去像滴下的汗。现在成了一块蓝色的防水布,上面印着米老鼠和唐老鸭。
    她离开厕所,离开家门,离开小区,离开了门口的马路。她再也没有回过那个家。
    
    第五章
    
    “我当初在大陆的画廊里,就是被这幅画惊艳到的。”红发女孩儿指着刚刚挂上去的一幅画说。
    画上是一个人体模型的雕塑,从凸起的光滑乳房看出是个女人,可是到脖子那儿就没有了。它看起来被摔碎成无数块,然后又重新拼在一起。工笔画,每一处破碎的痕迹都比头发丝还细。
    “《受伤的女人》。你不觉得这个名字太普通?”姜夕说。
    “我记得那次画展全是女性画家,很feminism(女权主义),视觉冲击很大,很强的控诉感。可我唯独对这幅画印象很深刻,这种脆弱反倒很有力量。”红发女孩儿说。
    “年轻的一代已经破门而入了!”
    姜夕还记得那是林满为那次画展上她的画写的评论。他写道:“老一代拙劣地扭捏作态,不肯相信自己的时代已经过去。”
    姜夕看着他对自己的满纸溢美,觉得有些恍惚。学生时代,把成功之路看得漫长而险阻,身心都做好了苦熬的准备。看成名艺术家的自传,总喜欢拣最艰苦贫困的那一段,看得热泪盈眶,恨不得张开双臂说:“让苦难来得更猛烈些吧。”
    后来发现这条路原来短得惊人,走着走着就发现视线里出现了终点处的鲜花和点心,想象里的荆棘和暴风雪都没有出现。未免觉得无趣,无趣是对人生最大的惩罚。
    画这幅画时,是她和林满在一起的第五年。
    她离开了和唐鹏同居的小屋,搬到林满给她的工作室。她离开了朝九晚五的工作,如跃进捕鼠夹的老鼠一样跳入了林满为她提供的生活。林满把所有的钱全放在一个抽屉里,用蓝白条纹的绢布盖着,她觉得自己像古代的良家妇女——这个认识,使她非常快乐。钱少了,林满就再默默添上,像是童话中可以生财的宝盒,他太知道该怎样维持着不食人间烟火。
    第一次出去旅游,是林满带她去台湾。
    林满和友人约在温州街的旧书店谈事,他们坐在里屋,姜夕在外屋杂乱的书架上翻书,爬上爬下,出了一身汗,淘到一本《龚半千课徒画稿》,惊喜地望向林满,想向他炫耀,他恰好微笑着看着自己,像是她理想中慈爱的父亲。
    他招呼她过去坐,她坐在他身边翻画册看,他聊天的声音又低又远。她像回到了中学的下午,逃了体育课,坐在洒满阳光又空无一人的教室里,趴在手臂上假寐,听到腕表上秒表的声音,未来连接着过去,时间像是在那个瞬间穿越了。
    她看着画册,猛地抬头时不小心撞到林满的手掌,原来她坐在了一片曝晒的阳光下,他很自然地一边说话,一边用一只手掌去挡她额前的光。
    他的友人看着他们笑,姜夕不习惯他在人前表现出的亲昵,低下头继续看书,既不好意思也感到有些凄凉:他的友人定然看出她是他的情妇。
    傍晚,林满说要带姜夕去“乱世佳人”吃饭,本以为是高档会所,结果是一家小炒店。他们在二楼的天台上吃饭,热气腾腾的时蔬和海鲜源源不断地端上桌,两人吃得快而沉默。鱼入口即化,嫩得刚送进嘴里时整个后脑勺都“嗡”的一声,恨不得要流泪。两人对视,看到彼此湿润的眼眶如含情脉脉,同时大笑起来。
    吃完饭,她先下了楼,在小饭馆的门外等着他。他结完账出来,她看他神情轻松,两鬓各一抹灰白。这一刻,他的过去和未来都是她的。她愉悦地冲上前,像个孩子一样抱住他的脖子,他踉跄了一下,窘迫地笑了起来。
    她把脸埋在他的颈窝,不愿意从他身上下来,她赤脚踩在他的鞋上,他带着她往前走,像在笨拙地舞蹈。
    回到酒店,两人看电视,是个催眠的综艺节目,很多明星兴高采烈地被催眠,说看到了自己的前世今生。
    “你也把我催眠了。”林满看完,心满意足地得出结论。
    他以为这是对她魅力的赞许,姜夕却很不喜欢这种说法。仿佛她骗了他,他一直是一个无辜而忠诚的受害者,有一天梦醒之后,他就安然无恙地回到原来生活的轨道上。
    这个不愉快的想法一直伴随着她直到回程。在台北的机场,她依然竭力做出愉悦的样子,在机场买了很多礼品,几乎没法提上飞机。
    林满有些不耐烦:“去个台湾都这样,要真带你去美国,你不得搬座山回来?”他和他妻子上个月刚去过美国。
    姜夕微笑道:“我没见过世面嘛。”内心则不断地下沉,心想:不能这样下去了。
    不能这样下去了,这样的想法在姜夕的脑海里又不断翻滚了两年,转眼她就过了三十岁。
    “你看到好的人,不要放过,把自己嫁出去吧。”林满总是这样说,语带叹息。可时而又故作凶狠,在她耳边低语,“我要把你霸占到四十岁,到时候,哪怕你想嫁,也没人要你。”
    他反复无常,是笃定她不会离开自己。
    林满的画这两年在艺术市场的价格一路下跌。他最近画的系列都是丑陋而扭曲的中国人,他认为讽刺而尖锐,却被评价为“老旧滞重”,他愈发不敢动笔。姜夕的创作热情和名气却一路看涨,林满偶然来她的画室,看到她的画会忽然暴躁起来,说:“这些题材宋人、清人不都画过了,你再画这些还有什么意义?”她维护着他的自尊,小心翼翼地不反驳。
    他不再能摸准艺术和市场的标准,唯一对姜夕十拿九稳。
    林满变得越来越肆无忌惮,竟向姜夕讲起自己当知青时和妻子相遇相恋的故事,如何在极贫的环境中相依为命,他把这故事作为青春甜蜜而苦难的勋章。某日,又夸某个来采访自己的艺术杂志女记者比当年的姜夕更有灵气。
    “他是要逼疯我。”姜夕清醒地意识到,他是在不断地伤害她、刺痛她、远离她,来试探她的极限,仿佛把一根铁丝放在火上烧,考验它何时会软化弯曲。如果她留在他身边,则证明了他对她的魔力;如果她崩溃,离开,那么她的软弱则证明了他对于女人的判断,对人性的鄙视。
    怎么都是他赢。
    姜夕终于崩溃了,把水杯、牛奶盒、烟灰缸、钥匙全部都扔向他,一个都没有命中,全都摔在了地板上。
    “你现在真是名副其实的女画家了。”林满走之前,冷笑着说道。
    姜夕跪在地板上捡玻璃的碎片,心想:自己这几年过得简直毫无知觉,如同上了一条黑胶皮的传送带,输送进一个黑暗逼仄的小洞里,她卑微如老鼠。
    姜夕把自己关在房里好几天,画了这幅《受伤的女人》。女人并不是被男人所伤害的,男人并没有伤害女人的能力,他们什么也不懂,如同最简单的哺乳动物一样呼吸、猎食、睡觉,行走在草地上、石缝里。女人被切断了引力,如同在一部失去重力的电梯里,重重地摔在男人的身上,粉身碎骨。
    
    第六章
    
    画展终于要开幕了,最兴奋的是红发女孩儿。她换上了一件贴身的粉色连衣裙,腰部镂空,曲线妖娆,大红色的玛丽珍鞋则又显得纯真而危险。看她专业地给画廊内部的员工进行作品的概述,姜夕想:年轻的一代真的破门而入了。
    来的人不少,超过了姜夕的预期。她费力地笑着,试图和每个客人去交流。时而和红发女孩儿眼神交汇,姜夕做出哭丧的脸,女孩儿示意她打起精神、挺起胸,不要驼背。
    姜夕振作起精神,她扭头,看见了林满。
    上一次见到他,是她从他租的画室里搬出来的时候,林满帮她把画搬上车,他苦笑道:“你的画里没有我了。”
    那是六年以前。她没有想到六年的时间会在一个人的身上产生如此大的变化,他的头发灰白了一大片。脸颊上的肉明显下垂,显得非常悲愁。他也看见了姜夕,朝她微笑着。他的眼镜似乎都变得更厚更脏,眼里一点儿神采也没有。
    姜夕不知道自己是怎样走过那十几米的路,来到他面前的。她避免去看他凸起的肚子,正如他避免去看她脖子上纵横的皱纹。
    “你怎么来了?”姜夕说。
    “这里有一个商业机构邀请我来做讲座,我就来了,刚好在报纸上看到你个展的消息。”林满说。
    “看起来你还挺忙的。”姜夕笑道。
    “还不赖。”林满说。
    成功的反面并不是失败,不是突如其来的空虚,而是提供给你一种还不赖的生活。差不多的繁忙程度,差不多的生活形态,差不多的高朋满座。只不过,日复一日的生活渐渐散发出一股酸腐的气味。和你厮混的人也越来越模糊和不体面。仿佛是泳池的水被慢慢抽干,最后只剩下池底枯黄的落叶。
    起初,你毫无察觉;后来,你假装没有察觉;最后,你接受自己已经沦为二流的事实。
    林满虽然嘴上说着自己繁忙的日程,眼神却释放出求救的信号:救救我,不要让我和池底落叶一起被冲走!
    姜夕胸中无数情感猝不及防地涌上来。林满看出她快要哭出来,赶紧转移话题,看了一眼她手上的钻戒,笑道:“这么大的钻石,是个商人?”
    姜夕被他话里的嘲讽刺伤了,冷冷地说:“是个作家。”
    她强迫自己回忆乔意的好处。乔意也看她的画,但从来不像林满一样直率地评论,从来都报以无差别的惊喜,像是一个别无所求的退休老人,每天早上去阳台上看自己在世上唯一留恋的几盆土,无论开出什么花来,都觉得很神奇。乔意对待她,就像对待一盆脆弱的盆栽。
    林满说:“怎么这么不接受教训,又找了一个艺术家?”
    姜夕下意识地转动着指上的戒指,说:“如果一个女人,不幸和一个艺术家恋爱过,就很难再和一个普通人在一起了。”
    她说的是实话,她也尝试着和商人、医生交往,但结果总是失败。
    “你呢?你的孩子大学毕业了吧?”姜夕问道。
    林满眼角堆满温柔的皱纹,笑道:“我都快当爷爷了……我离婚了。我前妻再嫁,去美国了。”
    姜夕很震惊,当年和林满在一起时一切的痛苦,一切的狂喜,一切的碎片,一切的斑斓又扑面而来。
    她笑着做出遗憾的样子来:“怎么我没赶上呢?如果我当年没有那么疯就好了。”她犹豫了一下,问道,“你当初有没有想过为我离婚?”
    林满大笑起来,笑声又恢复了往日的神采,他说:“当然了。”他叹了一口气,像看一个孩子一样看着她,又说了一遍,“当然了。”
    他看着她,笑着说:“我走了。”就像过去,他离开她的画室之前日常的道别。宣布了好几遍要走,脚却迟迟不动。
    姜夕内心生出一丝疼痛:别那么快就走!时间还没到!
    她看着他的脸,想要把他的脸牢牢地记住,甚至充斥她的整个回忆。她想把童年、青春全部忘却,让其他男人的脸、其他男人的身体都逐渐被记忆之海浸泡溶解,最终仅仅是他们的只言片语浮在内心的虚空中。然后,只剩下她和林满之间的回忆,让愤怒和怨恨消失,只剩下至今三千多个日日夜夜的思念与柔情。
    林满被她看得局促,仓皇地道别,几乎是跑出了画廊。
    姜夕追了出去,跑到他身边,摸到他的手指尖,然后郑重其事地拉住他的手——过去,他们从不这样,他们一直是急不可耐的。
    林满的手心全是汗,他窘迫而惭愧地说:“我已经是个老人了。”
    “我知道。”姜夕说。
    她一向最爱这样的故事,只因为一眼的怦然心动也好,一瞬间的刻骨铭心也罢,就这样无怨无悔地奉献出自己的一生——并不是许给对方,而是许给自己如同殉道者一样悲壮的命运。以超人的意志抵抗住了时间的摧毁,这是日常生活的史诗,是战胜了自私与欲望的神圣一刻,把庸俗的现实击得粉碎。
    “我们走吧。”姜夕说。
    “去哪儿?”
    “天涯海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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