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城邦暴力团 作者:张大春

上册内容简介

隐居台湾的漕帮帮主万砚方因介入周鸿庆事件触怒“老头子”被杀身死,少年张大春误打误撞揭破隐藏谜团惹来杀身之祸,奇人异士出手相助又激起更多隐匿的真相…地下社会与特务统治如何勾连成一体?蓝衣社、武功秘笈与神秘失踪的佛头缘何联系纠缠在一处?淞沪抗战、桐油借款、黄金运台究竟有何不为人知的隐情?且看张大春将中国小说叙事技巧与稗官野史传统巧妙结合,一步步揭开近百年来中华民族风雨史背后的秘辛,书写出“江湖即现实”的新武侠高峰。一部小说竟比现实更接近真实!

下册内容简介

漕帮老大万砚方1937年领八千子弟参加抗战,最后流落台湾,离奇遭杀后,他的重要帮众在台湾隐匿,张大春意外获得竹林七闲留下的七部著作,透过这七部书,张大春能拼凑起清代民间传说中的江湖会党的内部争斗史;但他也将因此卷入痛苦的历史中…

地下社会与特务统治如何勾连成一体?蓝衣社、武功秘笈与神秘失踪的佛头缘何联系纠缠在一处?淞沪抗战、桐油借款、黄金运台究竟有何不为人知的隐情?

即使本书作者的名字及身而灭,这个关于隐遁、逃亡、藏匿、流离的故事所题献的几位长者却不应被遗忘。他们是:台静农、傅试中、欧阳中石、胡金铨、高阳、贾似曾。他们彼此未必熟识,却机缘巧合地将种种具有悠远历史的教养传授给无力光而大之的本书作者——另一位名叫张东侯的老先生不肖的儿子。

掌中书——向我简体字版的读者朋友所写的一篇交代就在开始提笔写这本书的几分钟以前,我和刚满两岁三个月的儿子张容在前院里玩耍。他手上抓着条橄榄枝子,挥舞着告诉我那是“一个夹子”。我试探地问他:“它是一把宝剑吗?”他认为不是,态度相当坚决。“一个夹子!”

我无意同他争执,遂漫无目标地抬头往四下张望——在我面前,有几十竿绿意盎然的竹子,一株刚褪尽胭红、窜发新叶的山樱,一丛油光勃亮的茉莉和一地黑白交错的鹅卵石,放眼所能尽收者,没有什么不是随机生发而散乱无度的——此刻残存在我脑海里的念头是:就算那橄榄枝“是”一把想像中的宝剑,它也不够直、不够长、不够硬、不够锋利,它没有一点儿像一把剑的样子。比张容年长四十多岁的我为什么会不假思索地从那枝条儿立刻想到一把宝剑呢?较之于“一个夹子”,一把宝剑并不会更“准确”、更“逻辑”或“更接近真实”。那么,宝剑这个词是从哪里迸出来的?

我并没有追随这个问题继续思索下去,倒是一径往竹丛深处游目而入,想起一个叫天行者陆客的朋友曾经跟我提起的一段对话。大约二十年前的一个冬夜,天行者陆客正在美国伊利诺大学攻读物理博士,他的一个美国同学安迪给他漱了几管大麻,俩人分别靠立在两株巨木底下,仰望着头顶上槎枒歧错的枯枝之间阒暗的夜空。安迪对天行者陆客说:“你知道吗?自然界里没有一条真正的直线。”安迪的意思——用天行者陆客的话解释——是说:但凡所谓“两点之间最短的那个距离”其实仅仅出自人类的想像;换言之,自然界从来没有生成过一种纯粹由单列的点构成、且不弯曲的线条。“直线是人的发明,”天行者陆客说,“而且是不自然的。”

从我听过这一段对话之后,每当面对自然界里的一点儿什么,总会不经意地寻找那条并不存在的直线。这很可能和我自己年幼时的一个经历有关。那时我大概只有八九岁,常妄想着置身于某一奇幻世界,那世界中的人物都有着深不可测的武功,他们隶属于许许多多、纷纷扰扰的门派、帮会,彼此一见面就要爆发冲突,而且不需要理由便得以藉杀人解决问题。所幸的是,在这个完全为暴力笼罩的世界里有一善良英俊的年轻侠客,一位主人翁,一个完美的角色。我替这位虚构出来的侠客取了名字(是三个我认为完美的字,可是日后无论如何想不起来是哪几个字了),还在越编织越复杂的故事角落里为他匹配了一位女侠。她究竟该做主人翁的妻子还是伴侣?我尚未决定,却碰到了一个棘手的问题。

如果这一双侠客都是一等一的高手,则他们应该使用相同的、还是不同的兵刃?然后我才发现:我心目中的大侠原先根本没有任何兵刃。如今真正的问题是:什么样的兵刃才称得上是完美的兵刃、而配得上一对完美的大侠呢?剑?不对。剑的造型并非完美,且持剑之侠多矣;既然是完美的侠客,怎能使用这样伧俗的武器?这个问题困扰了我一段相当长的日子。其间我请教过不少村子里兄长一般的青年:最厉害的武器是什么?他们异口同声地表示:“二尺四”是最称手的家伙。它携带方便、长短合宜、轻重适度且能够在无论多么狭小的空间里发挥最大的杀伤力。可是当年我饱受国家民族教育的浸润,深深不以日本武士刀之堪称完美武器为然,也就没再往他们所述说的方向想下去——顺便补充一句:恐怕正是这个例子,使我能够从存在本质的方面发现虚构世界必须有别于现实世界。

但是,与其说“什么样的武器是完美的武器”依旧困扰着我,毋宁说是“完美”这个概念过于令人沮丧。我发现:无论缨枪、朴刀、方天画戟、板斧、飞叉、虎头双钩、钢鞭、铜锤、甚至弓箭…没有任何一种兵刃的外形是完美的——它们总是欠缺整体上的平衡与对称,甚至总在有杀伤力的部分形成难看的锐面或锐角。我从不同版本的绣像小说以及家父搜藏的古代军事文献图谱数据上临摹了不知几千百幅各式各样的兵器,越描画越觉得武器之有缺陷似乎是一种必然。

直到有一天,我跟随家父到当时的国光戏院去看戏——那一夜是由小大鹏贴演的《安天会》——只见戏台上古灵精怪、活蹦乱跳的一只孙猴子,使一根如意金箍棒,神来打神、佛来打佛,纵横全场无敌手,真个是呵风叱雨、威武英雄。令我神魂颠倒的不只是那小伶工的功夫艺业,还有他手里使唤的那根棍子——在全剧的武打高潮部分,孙悟空从下场门逆向翻跃而出,原先手中那支软溜溜、弹晃晃、看得出是藤条制成的如意金箍棒忽然换成银色的了。隔着几十尺的距离,我依然能清楚地感受到那根棍棒的重量和威力——那是一根精钢铸炼的家伙;孙猴子一举双臂、往头顶舞成一个圆圈儿时,真有滴水不漏的严密。待他势子向前后左右四方劈捣抡扫之际,又只觉眼前猛可窜出来千只万只的小银蛇,乍一张口吐信,随即消失在另一只小银蛇的口吻之中。我认为那一夜的《安天会》对我而言意义重大;它向我启示了“完美武器”的形象——一根闪烁着银色光芒的棍子,径圆,首尾两端粗细相当,几乎没有不平衡、不对称的部分,以及(最重要的)它晶光剔透、明亮熠耀的银色。

然而,当我试着要把这根棍子描绘在画纸上的时候,关于“完美”的另一个层次的问题又来了。我根本没有能力用任何一支笔把这样的一种东西画在纸上。起初,我用的是一支钢笔。笔尖沿着米达尺的边缘划过——这是棍身的一侧——但是当我准备移开米达尺的刹那,停顿处多余的一丁点儿墨水总会顺尺而下,将纸面漫涣得一塌糊涂。接着我试了铅笔和原子笔。两者其实皆无法涂画均匀;即便是在一条直线之中,往往都难以控制色度和笔触。稍后我接受了家父的建议,借他平日用来画古战图的鸭嘴笔。毕竟我所要画的只是两条长不过十公分、相隔不及两毫米的线条而已,鸭嘴笔使弄起来的确非常称手,我一画就成功了,非但没有多余的涣染,连墨色都比较深浓、清晰。不过,在惬意地望着纸上那两条漂亮的平行线的时候,我不该拿起一枚横置于玻璃垫旁的放大镜,朝那“完美的武器”比划了一下——透过一片也许不到一公分厚的凸透镜,鸭嘴笔描绘的神话猛可消失了;我赫然睇见那两条并行线不堪审视的粗陋细节。它们就像是饱濡墨汁的拖把刷过一片凹凸不平的卵石地面所留下的污痕一般。

如果我没有刻意涂消自己的记忆,那么这段微不足道的往事的结局就是它根本没有结局。我再也没有为“完美的武器”烦恼过一秒钟;我甚至没有再为“完美”这虚假而浪费人精神和智力的概念而烦恼过。它不存在。

像天行者陆客和安迪那样在科学界讨生活的人明明知道“自然界里没有一条真正的直线”,但是他们不会就此忘记或扔掉这个问题;正相反,他们没事就会把这个问题从箱子底下、破皮夹里或者你绞尽脑汁都猜不出来的某个旮旯儿挖出来,作为了解这个世界的新起点。而我不一样。当我不期而然、经常地想起“自然界里没有一条真正的直线”或“直线是不自然的”这样的话语之际,只不过再一次确信:真正的直线是连人也无能制造的。直线之经不起检视一如“完美”之经不起烦恼一样。

那条弯曲如弓的橄榄枝仍旧紧紧握在孩子的手上,他用它来撩拨卵石的缝隙,不时地对我宣布:“夹狗屎。”我则仍然沉浸在关于宝剑的回忆之中。我的疑惑是:宝剑这个词究竟从哪儿冒出来的呢?

昔日,我还念着小学的时候,我老大哥张翰卿在大导演李行手底下干道具。不知攀上什么缘分,同一个士林地面儿上的老寡妇结成了亲;虽然没能维持多少时日,可用我老大哥日后的话形容:“比成天伙着雷不怕泡‘大沟边儿’要上算多了,也干净。”冲着这话,家父足足有好几个月没许他到家来,还骂他“光长鸡巴不长脑子”。那老寡妇身边原有一儿一女,都已经长大成人,连做儿子的也养了儿子。我老大哥便当上了现成的爷爷——不消说,我也算是个小爷爷了。我那沾不上血缘的孙子比我稍小个一两岁,可从小也是在片场里混生活的,自然比我要机灵得多、也成熟得多。

有一回过五月节,我老大哥到家来送那老寡妇亲手包的碱粽子,把孙子也带来了。爷儿俩一进门我眼睛就亮了起来——那孙子手里握着一把宝剑——吓!真叫宝剑的一把剑。长约二尺、宽可一寸又半,纯皮制的鞘上镶着金丝缠裹,当央嵌了一列七星阵图似的七颗宝石。那孙子显然没把我真当他爷爷一般对待,总不肯松手让我把玩一下。我向我老大哥求援,他只作没瞅见。那孙子尽顾着一手抓住皮鞘、一手握紧剑柄,两眼不时地朝四下扫视,仿佛随时会拔剑出鞘,杀它一个血流成河的气势。我耐心等了好半晌,看他久久端着个臭架子,硬是不肯下台的模样,一股无名火就冒了上来,忽地厉声喝道:“有种你就砍小爷爷一剑!”他不作声,反倒像是被我这突如其来的一声恶吼给吓退了半步。我见得了便宜,顶步上前又吼了一回,同时作势要抢他的剑。不料身侧蓦地伸过来一只大手,横挡在我和那孙子之间——几乎也就在这电光石火的刹那,小半截剑身探出了鞘,精光闪炽,刺得我双眼一花,但听我老大哥沉沉喊了声:“‘阿不驴儿’给爷爷收好来发!”话音甫落,那叫“来发”的孙子双手一挤,“当”的一声,把那截白花花的光芒又给封回鞘中去了。

我同孙子来发那会儿没交上朋友;我也不可能知道那把剑从来不是什么玩具,而的确是桩有价值的行货。我老大哥让来发捧着它大街小巷里前摇后摆,也是个奇招儿,还真没叫什么人认出剑的来历。正因为我对真实世界里的兵刃所知者更少,才误以为剑鞘华丽珍贵。殊不知看上去像宝石的不过是七颗彩色玻璃,武侠电影里无论好蛋坏蛋,缚额束发的布巾中间总镶着那么一块,纯属道具者也。至于剑本身,却是一把编号第十六的“阿鼻轮剑”。直到我进中文系就读,死背了不少没派上过任何用场的古文,才明白当年我老大哥咕哝的“阿不驴儿”其实是“阿鼻轮”。李白的《化城寺大钟铭》云:“赦汤镬于幽途,息剑轮于苦海。”所指的即是此物。

相传阿鼻地狱中有十八剑轮地狱,有当得某罪之人死后入此狱者,要横陈其体于一巨轮之上,随着巨轮转动,不停地捱受大大小小无数支宝剑的斲刺劈砍。后世工匠附会这个典故,将就地狱十八层的数字,采顽铁、炼精钢、铸就了一十八把长短不一的宝剑,号称“阿鼻轮剑”;最长的有八尺四寸,最短的有一尺二寸。孙子来发像条护食之狗一样守着的正是那编号第十六的短剑。

那回五月节之后不知又过了多久,寡妇实在应付不来我老大哥的需索——或者应该说:我老大哥打从他的损友雷不怕那儿学来的本事实在厉害,捣弄得寡妇无从招架,三天两头哭哭啼啼往我家跑,寻死觅活闹请家母给作见证,非同老大哥离婚不可。也许是言语沟通上不十分利落之故,也许是家母始终抱着个劝合不劝离的态度之故;前后白折腾了几回合,总之是没帮上寡妇的忙(我甚至认为家母压根儿没向我老大哥提起寡妇那厢所谓一拍两散的主意)。忽然有一天,问题解决了。我老大哥带着一脸酡红、浑身酒气奔家来,直嚷嚷着:“我家里的跑啦!我家里的跑啦!”家父请他又喝了几盅五加皮,一再地提醒他:“你家里的还在家里呢!”

我老大哥在大陆上头尾讨过三房妻室,乃卜者所称“阃内有一车俩驴之数”的命——一辆独轮板车左右各可容坐一人,俩驴背上也各可容骑一人,加起来不多不少整四位;当然,得连士林的老寡妇也算上。家父从来也没把士林这主儿看做是真正的侄媳妇儿,他话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你这一趟婚根本就是多结的。劝到后来,我老大哥仍心有不甘,垮着张橘皮脸,像叫人给捏破了卵子似的,说:“叔叔您不明白啊!娶这么房媳妇儿上算得很啊!”——山东人说话,“上算”就是“划得来”——话懂、可意思不懂,老大哥接着说了令家父大为光火的两句:“比成天伙着雷不怕泡‘大沟边儿’要上算多了,也干净。”就为这么两句话,家父一瞪眼,拿食指和中指推顶了一下眼镜框子,朝大门比划了一记,把我老大哥轰出门去了。

老大哥再上家来的日子是不是中秋节当日我已经记不得了,最难以忘怀的是那天我一鼓作气吃掉了他带来贺节的两大盒绿豆糕,从此厌之惧之、未再尝过一口。而外,就是那把原先握在来发手里的宝剑了——此番孙子来发亦未随同老大哥一道来访(想是跟着他货真价实的奶奶一块儿跑到天涯海角去了)——我原先也未必会想起它;偏偏就在我老大哥抢着跑腿儿去买五加皮的当儿,一不留神打从袖筒里滑出半截剑把子,被我给觑了个分明。我当下尾随出去,扯着我老大哥的裤管说:“来发的剑给我玩儿!”我老大哥开头儿还想耍赖,拗不过又舍不得,只好跟我谈条件:其一,无论如何剑刃不得出鞘;其二,无论如何不能让旁人瞧见;其三,等他买回酒来就得立刻将剑还给他。换言之,我有大约五分钟的时间可以躲在厕所里——其实就是蹲在那种被称作“炸弹式”的土黄色烧瓷粪坑上,端详那把“阿不驴儿”剑的外观。接下来的事不值得细说,总之就是我违背了承诺,拔剑出鞘之后,叫那阵甑光瓦亮的强光狠狠螫了一瞬,然后(或者同时)“阿不驴儿”就“噗喳”一声掉进了粪坑。

此事瞒不得。我随即冲到巷口,见老大哥提拎着两瓶五加皮、龇牙咧嘴晃荡着往回走,一眼没瞧见我手上的“阿不驴儿”,笑容登时僵住,我抢忙自首:“掉进茅坑里面去了。”不料老大哥闻言一愣,反而放声大笑起来,道:“没让叔叔收拾了去就不碍事儿!”说完径自领头迈步朝家走了。后半天发生了什么我一概没有记忆,总之不外是在小方桌旁边看着家父和我老大哥喝酒闲说话,人前人后老大哥也没再提起宝剑的事。我只知道第二日放学就听家母说,有几个看着眼生的人穿着胶衣雨鞋、头戴宽边箬笠、肩上扛了长柄铁杓,到后巷里来掏粪池,别家也不去,净在我们家捣弄;铿锵呼噜地掏了一上午,也不知什么时候收的工。家父嘟囔着说:“是不是咱们拉得特别多?”只有我明白:定是老大哥派人来寻他的宝剑了。此后我一旦看见或想到这种兵刃总难免觉得手心一阵温热黏答,甚至会不知不觉地揉搓起指掌来。

关于宝剑,我心里的疙瘩还不只如此。那是在“阿不驴儿”事件之后不久,家父参加了“国防部”本部每年都会举办一次的“参谋旅行”。依照往例,这种四天三夜的旅游活动是不允许携眷的。仿佛总是如此:活动结束之后不知多少时日,忽然有那么一天,家父从办公室带回一叠黑白风景相片,他会一张一张解说给家母和我听——这是澄清湖、这是日月潭、这是阿里山神木、这是苏花公路清水断崖…那年头儿相机算奢侈品,我家是买不起的,且家父脸皮薄,不太愿意央请人替他留影;从而那些相片大都是将就人家有相机的同事拍来玩赏的空景、顺便加洗给我们看看,聊充神游之资的;所以我几乎没见家父出现在任何一方风景之中——只有一次例外。

那年参谋旅行结束,家父带回来一叠溪头和杉林溪的相片。其中就有一张(应该是出自本部里某位业余摄影艺术家),拍的是一片帘子也似的瀑布,可又不像寻常可见的瀑布那样自山头垂覆涌落,倒像有那么一大片怎么擦也擦不干净的花白玻璃上扭着、舞着一条条抹捋不直的乱丝线。家父端详着这张相片出了好半天的神,问我:“你说这儿好看不好看?”我摇摇头:“不好看。”“为什么不好看?”“看不清楚。”家父手持相片再细细观看了一阵,才道:“是我没同你说清楚。这张相片的好处不在风景好看不好看,也不在人家拍得技术好不好;却是在拍的人取了个非常之奇的角度来看这风景——他是站在瀑布的‘里面’朝外拍成的;我问你好不好看的意思是:站在瀑布里边儿朝外看,是不是挺有一番趣味呢?”这我才注意到:相片的左右两侧上方各有一小块近似三角形的黑影,应该就是瀑布里侧的岩洞拱壁了。家父说得不错,拍照的人的确是跑到了瀑布后方的一个大山洞里向外取景而拍成的。如此看去,整个画面就有了另一种意思:那一大片花白玻璃般的水帘上的线条便不只是线条而已了,它们逐渐浮现出可解的形象——是瀑布“外面”一群鱼贯而行的人(也许就是和家父同行的参谋们,也许是当时也在那瀑布游玩的旅客),他们大都像走在钢索上的特技表演者那样向两侧伸展着手臂,似乎很艰难地维持着身体的平衡。家父随即指了指相片正中间的一个人影,道:“这个就是我。我走在陈文英叔叔的后头,看见了不?”陈文英叔叔向来留着顶漂亮的中分头,那发式恰恰从水帘的缝隙处露了出来。这一下我算是看清楚了,笑着点了点头。一次多么奇妙的观看经验——只消从全然无法理解的图像之中辨识出一个非常微小的细节,整个世界便豁然呈现、且无比真实起来。我贴近那张相片,尽可能地把黑白画面上的每一处细节还原成一个遥远但实存的世界——“你们要去哪里?”我问。

家父随即伸出食指,往相片偏近下方的位置点了点:“我们正在过一条独木桥,过了桥再右转,沿着小路走几步就绕到瀑布后面来了——拍照的这位卢让泉卢伯伯打头里先找着这么个地方,叫大伙儿过去的时候,才拍出这么一张来的。”

“我也要去这里。”我说。想来一定说了不只几十次,记忆中我甚至闹得哭了一阵。

以当年我家的经济状况来说,一趟前往杉林溪的旅游的确不是轻易合宜之事。家父搔抓了半天脑袋,叹了好几口大气儿,终于答应了我的要求,然而冷不防他提出了一个条件:“可你得答应我一件事:往后自凡你老大哥身上的东西——不管是什么宝贝、什么破烂——你一概不许碰!”说到这个节骨眼儿上,家父抬手用食指和中指推了推他的眼镜框子,这是个充满威吓意味的动作。然而这也是试探出他容忍底线的绝佳时机;我仔细想了想,低声问道:“那老大哥的胡子可不可以碰?”家父沉吟了一会儿,点了点头。我接着问:“那老大哥的手可不可以碰?”、“那老大哥的老桑鞋可不可以碰?”…最后绕回了宝剑,我还特意在前面加上了“玩具”二字——“那老大哥的玩具宝剑可不可以——”

一个“碰”字还没来得及出口,家父的一只又大又厚的巴掌猛可掼下来,落在书桌上,震得木纹裂开、漆屑碎散,应声斥道:“别跟我闹俚戏!你知道我说的是啥!”

这是一场不欢而散而且不公平的谈判,家父从来没有履行过那个带我去杉林溪一游的诺言;至于宝剑,则变成一个始终压抑在我心底的、具有惩戒性质的秘密渴望。我不可能知道:像这样的压抑对我的人格有多么深刻或重大的影响。即使在高中时代我半生不熟地读了些弗洛伊德的《梦的解析》、《禁制、症候、焦虑》之类的时髦书,发现握剑的冲动很可能只是想打管的冲动、或者是把根鸡巴放到女体里去搅和搅和的冲动——弗洛伊德甚至还想尽办法暗示你:你最想把鸡巴放进去搅和搅和的女体居然是你老娘的。这种书读过之后非但不会将原先的压抑解除,反而让那压抑有了更恐怖也更诡谑难忘的解释——有好一阵子,也就是我高中混毕了业、滚进大学里熬日子的那段时间,我会怀疑年近六旬的家母不时做些看似无意的小动作(比方说穿着宽松领口的夏布衫蹲在我面前抹地板)是潜意识地想要激发我弑父娶母的潜意识。这话说来似乎拗口,意思再简单不过:没有人懂自己到底想干什么,只有弗洛伊德知道所有的人想干的是什么。弗洛伊德在日后救过我一条小命的事现在还不到说的时候,可他对于我如何通过一把宝剑来解释自己生命的处境则极有贡献。我是在读了弗洛伊德所描述的一个案例之后才觉悟出:我之所以深深相信剑这种武器不够完美其实和它的造型一点儿关系也没有,也和我据以引申出“完美并不存在”的鸵鸟式结论无涉;我的焦虑纯粹来自于我对自己的不满。

那个案例是:一个十三岁、名唤阿伯特的少年几乎每个星期都有一次从睡眠惊醒的经验。醒来时还能清楚地记得梦中的情景。他总会梦见恶魔向他大喊:“啊!我们抓到你了!啊!我们抓到你了!”然后就有一种沥青和硫黄的气味弥漫,阿伯特的皮肤也“受到火焰的烧伤”。将醒未醒之际,他叫不出声,当声音逐渐恢复的时候,他开始“记得”先前自己曾清楚地喊道:“不,不,不是我。我什么都没有做过!”或者是:“请不要这样!我不会再做了!”或者有时也会这样说:“阿伯特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弗洛伊德的推论似乎得来全不费工夫——阿伯特年轻的时候曾经手淫过,他或许想否认,要不就是为了这个“坏习惯”而给自己严厉的惩罚。

后来阿伯特是不是经过治疗而痊愈?我已不复记忆。我只知道每当自己在阒暗的被窝里打完手枪的那一刻,懊恼和惊恐也同时汩汩涌出,这些情绪每一次都把我刺进更深更深的夜里,无法动弹分毫。我从来没有嗅到什么沥青和硫黄(日后我才从书上得知那是西方人想像的地狱的气味),但是我绝对相信阿伯特所谓“受到火焰的烧伤”的形容,因为我也有同样的体会——就在我湿黏的指掌之间,分不清是握着的还是被握着的——灼烫之感像燎烧的林木一样迅速蔓延;而且我非常清楚:早在我也许只有孙子来发那么大小的时节,就已经不知如何学会了从自己胯下的这支宝剑上得着相同的快感,也得着相同的懊恼和惊恐。自幼及长,我一次又一次地打手枪,比伟大的民族救星写他的日记还要勤奋,也从而能够将那灼人的懊恼和惊恐赋予一个抽象性的解释——那是原发自人类内在的一种羞赧。

是的,羞赧。除了纯粹来自肉体的欢愉之外,没有原因、没有目的、没有解释、也没有道理的羞赧。它不能容忍纯粹来自肉体的欢愉——尤其当这欢愉不假外求、完全可以自主为己而产生的时候——用更接近反基督信仰的人的说法则是:上帝嫉妒人在自己的身上建筑乐园,于是发明了羞赧作为惩戒或报复。它是人体内部一个神秘的装置,欢愉一旦启动,羞赧便如影随形地彰显。

紧紧握着那橄榄枝的儿子的手也即将在不数年后的某个晴朗的春日午后、或者冬夜温暖的被窝里发现这一切罢?这一切与性全然无关,只是人类凭靠自己的能力创造不完美的欢愉的一个开始。至少在我这里,成长岁月中不断发生的许多事情逐渐拥有了清晰无比的意义,且时时刻刻融入我的写作,它们所带来的是一种挥之不去、萦绕不绝的主题——人总在创造不完美的欢愉,也藉之奋力抵拒着与生俱来的羞赧。令我始料未及的是:天行者陆客、大麻安迪、我老大哥、雷不怕、士林那老寡妇和孙子来发、卢让泉伯伯、陈文英叔叔、大鹏剧校里串演过孙悟空的那位小伶工,甚至那个名闻全世界的德国手淫少年阿伯特·沃夫罕·汉斯,以及连人带鬼还有差不多凑得成一百之数的男女老少,日后都有如一张忽然显影的相片那样填充起一幅又一幅我生命里最真实的景观。当我试着从许许多多的巧合际遇里寻找出它们之所以出现原因之时,却只能想到一个拙劣的答案;仿佛这些人都是因为各自背负了过于沉重的羞赧而躲进了我的人生里来。在这个尽可以用“光天化日”一词形容的明亮世界,这群人的手中只有盈盈一握的力量、勇气、希望和秘密,倘或摊开来,便一无所有。

我是一个以说故事维持生计的人,和我的妻小暂时僻居在这群人所提供的一幢乡间房舍里。多年前我曾经在此完成了我有生以来的第一个长篇小说——一部自编自撰、自引自注的硕士论文——之后我因为某种险恶势力迫在眉睫之故而逃离了一段相当长的岁月,其间我从来没有料想过会有重返旧居之一日。然而造化弄人,我毕竟还是在另一个险恶势力的逼促之下又回来了。如今在我面前,有几十竿绿意盎然的竹子,一株刚褪尽胭红、窜发新叶的山樱,一丛油光勃亮的茉莉和一地黑白交错的鹅卵石。我身后这原本已经算得上危楼的两迭式透天建筑也早在不知何年何月经匠手修缮成一座外观还十分雅致的三层楼宇;屋后当年荟萃成丛的姑婆芋也给有心人刻意保留下来几茎,夹杂在满地黑白相间的卵石之中,不特别挑剔地看去,还真有些京都古寺枯山水的况味。这狭仄的庭院自然无法真正阻绝我所意图逃避的一切;不过此地确乎适于作为一个回首省视的起点,在陪着孩子玩耍的片刻,我知道正有某些酝酿已久的记忆汹涌跌宕着,它们是我和这个世界之间悄然祟动的种种轇轕,我从未忍心揭其披覆、窥其就里——仿佛如此便会让我们这一群羞赧之人无所遁形于光天化日之下——可是我能逃避的是什么呢?我能拥有的是什么呢?我能掩藏的是什么呢?或者该说:我真正恐惧的又是什么呢?

当开始想起这一切的刹那,我只能痴心妄想还有足够的时间回溯自己掌中曾经紧紧把握的一点什么——它的确与一把宝剑有关。

上卷

楔子

或许是出于一种隐秘的逃脱意识,我在念大学的时代每逢寒暑假都不爱回家,总混在一些有家归不得的侨生里面向舍监申请留宿。条件之一当然是要缴交足额的宿舍费,之二是得迁出原先的房间,去和几个越南或缅甸来的外系同学挤。我对侨生没意见,可是我一旦搬进去,便形成一种侵犯他们那个小社会的力量。于是其中一个负责夜间门禁管理的缅甸学生后来跟我打商量:如果我答应不搬过去,他可以通融在晚上特别为我住的那间(其实是我们角落里那四间)寝室打开电源。这么一来,我甚至可以根本不必提出正式的留宿申请,不必缴交任何费用。我只消在学期结束前另外打一副钥匙,便可以于假期间随时进出宿舍。唯一不方便的地方是我必须在房门上方的气窗和面向网球场的推窗内侧贴一层黑纸,以免室内灯光外泄;而我也只能在桌角和床板之间架一盏六十瓦的小灯,并尽量在夜间活动——不发出任何声音地活动。换言之:像只老鼠一样地活动。

我正式当上老鼠是在大二上下学期之间的寒假,很觉得之前两次假期所缴交的留宿钱简直是虚掷浪费,且当时我并不知道那些侨生们不喜欢我闯入他们生活的真正原因是他们嫌我的脚丫子气味不佳——关于这一点,其实无须辩解,因为没有人会觉得别人的脚丫子气味如何如何之佳的。总之,过着老鼠一般的生活的那个假期虽然只有一个月,于我却有无比深远的影响。回想起来,它好像不只一个月、不只一个严寒的深冬;它仿佛总括了我的大学生活、少年终页、黄金岁月。也是我此生第一次开始进入一种真正的、彻底的、离群索居的日子。比老鼠还老鼠——起码老鼠还不必在同类出现的时候躲躲藏藏,而像贼一样住在一所以讲究德育驰名的天主教大学里,我最好是不要和任何人接触,因为一旦接触了,势必会让我意识到自己的状态;一个非法的存在。你绝对可以想像那情景:走在清冷的校园里的某一刻,有人喊着:“张大春,你怎么会在这里?没回家吗?有什么事吗?”或者:“你还住在宿舍里吗?”那样我就必须撒谎。随便说什么都是撒谎。

是的,我还住在宿舍里。每一天,只在黄昏之际、下午六点钟到来的那个刹那,缅甸侨生替我打开电源的一瞬间,整个世界和我有一点联系。也只在那一瞬间,我感觉有人还知道并且认同我的存在。除此之外,那样的生活甚至在描述它的时候都令人乏味;我每天清晨大约六点起床,蹑脚走出宿舍,从校园东侧的小门出去,走十七分钟到一家叫满园春的面包店买半条吐司面包、三盒牛奶、一百公克火腿片,回程时一家专门供应附近自助餐厅趸售熟食的小店刚拉开铁卷门,在那里可以买到滚烫的卤蛋和高丽菜,老板娘心情好的话还会舀一勺辣椒小黄瓜搁在塑胶袋里。这些是我一天的伙食——星期日除外,这一天没有熟食,因为自助餐厅不开张的缘故。我通常在星期日这天上午搭一个半小时的客运车回家,吃午饭、拿零用钱和六天份的水果,然后去逛书店,把没缴出去的宿舍费和省下来的伙食钱全花在那里。

我的确读了不少书,这是先前我说过的像老鼠一样独居“于我却有无比深远的影响”中的一个影响。但是我比谁都清楚:那样读书既不是为学业成绩有所表现,也不是为追求知识与探索真理,而只是我提及的那种逃脱意识的延伸。现在回想起来,的确没有别的动机或目的;纯粹只是逃脱而已。我每天捧着一堆食物,悄悄溜进宿舍,把网球场那边推窗内侧的黑纸揭开,让天光透进来(因为早上七点过后,缅甸侨生就把电源切断了),然后我就钻回被窝,随手拾起一本散落在床上的书来看。肚子饿了,我可以不必起身,因为食物以及一大壶夜里用电烧开的水就搁在反手够得着的桌面上。除了刷牙和上厕所,我几乎不离开被窝,我甚至可以一整个月不洗澡。有那么一个深夜,当我蹲在一间厕所的马桶上拉屎的时候,听见缅甸侨生和他一个同乡一面小便一面说:“那个张大春刚才一定来过。”“你怎么知道?”“暑假他和我们挤一间,他身上有怪味。”“真的?”“真的。所以他到哪里我都知道。”于是他们一同笑起来。之后我躲回寝室,把柜里的衣服、床上的枕头,还有高高隆起、已经发硬而大体上仍维持着中空形态的棉被嗅了个遍,除了袜子的气味不佳之外,其余并无任何特殊之处。这一点令我颇为沮丧,仿佛悉心呵护的一个什么古董珍宝在转瞬间叫人给打碎了。试想:我已经如此尽力地和这个世界保持距离,过着老鼠不如的生活了,居然还留给那缅甸侨生一个气味的线索、一个生命的痕迹、一个不能完全逃脱的证据。之后我只好再拾起书本,逃进另外一个世界里去。那些个书本里的世界是这种无所遁逃于天地之间的沮丧感唯一的拯治和救赎。

接下来我要说的事情和我读书的习惯有着莫大的关系。时至今日,我已经无法确定这件事究竟发生在一次留校当老鼠的假期之中,还是平常周末逛书店的某个午后;说得更实在些,我甚至不记得它到底是不是我大学时代的一个经验。为了叙述方便,我想还是从我当老鼠那时的读书方式讲起好了。

简单地说:我是那种读起书来六亲不认的人。从打开一本书一直读到闭上一双眼。在睡梦和睡梦之间,我唯一真实的存在就是置身于书中。为什么称之为“唯一真实的存在”呢?那是因为当我置身于书中的时候,连“我”这个人都显然忘记了;忘记了自身——也就是让自身完全逃脱、不被(包括自己在内的)任何知觉所认识,这真是一个完美的状态。而这个状态也不会因书种之不同而有所差别。举个例子来说:有一次我读到一本名叫《吸烟无害身体》的书,作者是一位澳洲籍的退休医师怀特(William T. White)。他坚信“抽烟危害健康”的说法是“人类史上最大的骗局之一”。在这本书里,他如此写道:“将极少量的钚元素注射在狗身上,几乎毫无例外地会导致肺癌。里兹大学的实验心理学教授巴塞曾经连续五年用老鼠做实验,将老鼠分成两组——一组抽烟、一组不抽烟,结果显示抽烟那一组的老鼠一只也没有罹患肺癌。”这是我读之再三,以至于至今仍能成诵的一段。它不是小说,也没有故事的情境,然而一如其他数以十万、百万计的书中片段,它使我进入了一个世界,一个我从来不曾亲历或想像过的世界——那儿也许是一个实验室,有许多穿着银灰色制服的科学家正在忙碌着,其中一个手里拎着个半透明的塑胶袋,里头是条刚获诊断得了肺癌而施打氰化物致死的混种牧羊犬。拎着袋子这人的身后还有几个家伙正透过几支吹管朝一组关在玻璃箱里的老鼠喷香烟,这个玻璃箱上贴着英文印刷字的标示:“吸烟组”。旁边当然就是“非吸烟组”了。后一组的老鼠比前一组毛色白亮许多,但它们都没有罹患肺癌。这一幕情景是否曾经在地球的哪个角落里出现过?我不得而知。但是它的确一直留存在我的脑子里。此外——更重要的是——我确知有这么一个角落,而且“我”也不在那个角落里。当那样的角落消失之际,我已经睡着了,脱逃到梦境里去了。

等我醒来,完成了必要的漱洗、采买、饮食之后,另一个全新的世界正在等待着、欢迎着我。在那里,有一个每天要喝两次非常浓的汤、一个月里吃过四回油敷羊肉、两餐鲑鱼的哲学家,有一个床前放置着打猎专用皮靴的物种发现者,有一个坚信自然本有其秩序以致导出自由经济论的经济学家,有一个强调童年如“宝贵的帝王般的财富”的诗人(他怎么会想到用帝王的财富来比拟童年?实在令人觉得诡异),还有一个在西藏乞讨到板油,加上一点葡萄干、红糖和面粉,居然做成两个布丁的女基督徒,还有一个告诉我“冷饮比热饮多两倍时间才能消化”的瑞士籍生理学博士兼运动医学专家,还有一个留下过一份箴言录的大文豪,他在他的箴言第五百五十七条上这样说道:“我们不管经历了些什么,都留下它的痕迹。每一次接触事物,都会对我们的性格之形成有所影响——虽然是在不知不觉之间。但是,倘若过分重视这些影响却相当危险。”

我相信:倘若一发不可收拾地“还有一个”下去,我就一辈子也别想提到在书店里发生的那件事了。总而言之:与其说我因读书而知道了这些人,毋宁说这些人原本就在一个个由书本打造起来的世界里,不意间却被我发现了。有些时候,不同书本里不同的人在同一个问题上会争吵,但是他们各自的时空相去太过遥远,互相没能争吵起来。而我的阅读一旦介入,却自然而然能使素昧平生的两种思想、两般态度、两个信念闹得不可开交起来。另一方面,即使是拥有同一个名字、看来也拥有同一个生命历程的家伙一旦出现在不同的书本里,往往也跃跃欲试着要斗嘴甚至打架。我曾一度认为笛卡儿和伏尔泰,乃至于尼采和尼采之所以不合,恐怕都是因为我这个人的阅读行为的介入而导致的。然而这样想下去会很糟糕,我读任何一本书都有一种搬进那缅甸侨生和他的同乡朋友们的寝室一样的介入感——或者可以称之为存在的自觉罢?

于是我想到了一个方法——更精确一点说,是有那么一个方法跑出来撞了我一下:那就是我刻意不在一次的阅读中读完任何一本书。这样做至少可以使我对尚未读完的书本抱持一种比较保留的态度,进入书中世界的那个“我”也就比较不容易坚执定见,挑起不同书本之间的战争。这样做当然会使每一本书都看来像一个并不完整的世界,可是,我的逃脱行动却变得非常彻底,它让我的存在的自觉像体味一样降至最低,起码我自己是如此深信着的。

正如我刚才说过的:我完全不记得书店里那件事究竟在何时发生,不过可以确定的是它发生在我养成了随手翻开一本书读过一阵又随手扔下再读另一本的习惯之后,那时我读书的速度也在不知不觉间变快了很多,且还是惊人地快。一个下午,我可以翻看大约四十到六七十本书左右——当然,每一本的最后一章、最后一节或者最后一个段落,我是尽可能略过的(有好几次我不小心读完了几部侦探小说,在阖上书本的那一刹那忽然有赤身露体站在人群之中的羞赧之感)。如此一来(也是在不知不觉之间),我开始用一种我称之为“接驳式阅读”的方法读书——每当快要读完一本书的时刻(托书的手掌可以感觉到接近封底部分的纸页越来越轻),我会自然而然地搜寻或回忆这整本书里的一些于我而言相当疑惑的问题,并试着分心(也就是运用另一个区域的脑细胞)去分析、推测以及判断:这问题的答案会躲藏在另外的一本什么书里面?每到我略过手上这本书的结尾的那一刻,已然胸有成竹,知道该上哪儿去找下一本书了。这个私密的游戏之所以有趣,乃是因为它可以永远玩儿不完;且从一本书到另一本书之间不再是散落、断裂的,它虽然仍有些许随机即兴的意味,却总比我像老鼠一样躺在寝室床上随手抓瞎、逮到什么是什么那样有意思多了。“接驳式阅读”一旦成为积习,每回我逛书店的目的就不再是为了购买,而是那里有更广大、更复杂、更能够容纳我逃脱、躲藏以至于产生消失之感的角落。

现在我可以叙述发生在书店里的那件事了。那是一个叫“三民书局”的地方,位于台北市重庆南路一段东侧的连栋大楼某处。我站在二楼坐北的一整排书架前翻看一本书,书名是《奇门遁甲术概要》。之所以会读这本书,乃是因为之前我刚读了另一本名为《七海惊雷》的武侠小说,小说里提到这种“奇门遁甲术”。

如果不是读了这本《概要》,我只会从字面上去理解奇门遁甲,以为那是一种旁门左道的武功。翻读之下,我才发现它其实是一种占卜之术。就像许多古代中国的玄秘图谶之学,将起源定于什么河图洛书、九宫八卦,和我曾经读过的一些紫微斗数、星门宫神之类的算命书差不多。我随手翻了一两百页,也不觉有任何新奇之处,甚至还因检排印刷之粗劣以及出现了好几个明显的错字而哼哼嗤笑了两声。我正待将书放回架上,另起炉灶玩接驳式阅读的游戏,忽然从身后传来一阵低沉的语声:“且慢!年轻人,你这是什么态度?”

那是一个上了年纪——而且可以说上了很一大把年纪的老家伙。头上戴着顶色如牛屎的毛线帽,两鬓却没留下一点毛发痕迹,看不出是不是个秃子。可他一双眉毛却全都白了,而且是那种透着银光的白,仿佛一根一根都分别用刷子刷过。眉心处就隆起了鼻根,直梁下通,垂着一朵微微泛着粉红光泽,人称之为悬胆的那种鼻头。底下两撮白胡子,胡尖向上扬翘,像要迎合上方垂下来的两绺眉梢。这老人话说得不甚客气,脸上却带着一抹轻轻的笑意。一时之间,我并不觉得他是在跟我说话,可那张老脸上的笑容却分明是冲着我来的。如今回想起来,一定有那么短暂的一秒半秒钟,我会以为他是从隔街新公园里跑出来钓兔子哥的老变态。总之,我没搭理他,继续往书架上胡乱找一本什么书来读。

“小弟你读书读得很快啊?”老家伙没松劲儿,接着说下去,“可是读书不读末章,能长什么见识呢?”

我很想顶他一句:“我长不长见识干你老屁股什么事!”可转念一想:此人存心搭讪,顶回话去就扯络不完了。当下一扭身,朝旁边的柱子后踅去。不料才站定脚跟,老家伙又出现在我面前,道:“方才那本书后头附了篇明代通儒刘伯温的《奇门遁甲总序》;你小弟没读就嗤之以鼻,是不是略嫌鲁莽些个了呢?”

这一下我几乎已经能够断定:老家伙即使不是变态,也是个疯子。在这么一大屋子陌生人中间,叫一个老疯子无缘无故地缠上,你就算有理,又能说给谁听呢?我正暗自着急,老家伙忽地又开了口:“这一部《奇门遁甲术概要》之前呢,你读的是《七海惊雷》。再之前,你读的是《民初以来秘密社会总谱》。再之前,是《上海小刀会沿革及洪门旁行秘本之研究》。再之前,是《天地会之医术、医学与医道》。再之前,是《神医妙画方凤梧》。再之前,是《食德与画品》。我说得对是不对?”

如果你要问我当时的感觉,我只会颤抖着牙巴骨告诉你:“好恐怖!”

太恐怖了。有人早就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之下注意着你、观察着你,而且还能一步一步地倒推回去,记录了一个起点,一个至少看来有如出生证明的源头——倘若硬要我形容这恐怖的感觉,我只能打个比方:好像老鼠撞见了一只能够告诉它老鼠窝在哪里的猫一样。

“奇哉!奇哉!”老家伙居然这么说,“你能不费吹灰之力,在片刻之间将我兄弟七人的著述一一寓目,倒真称得上是奇才异能之士了。只可惜——唉!只可惜每一本书都不能终卷,也不知是我兄弟七人的才识学养毕竟不足示人呢?还是小弟你与我们的缘法终究不够呢?”一面说时,他一面从法兰绒西装式的上衣内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然后问了句:“可否冒昧请问小弟你一句:你的生辰是何年何月何日?”

绝对是因为那种恐怖之感过于逼人,我连想都没想就告诉他:“一九五七年阴历五月十——”

我的话也还没说完,老家伙已然猛烈地摇起头来:“罢!罢!罢!”此时我正低头细读手上那张印了密密麻麻的头衔的名片——那些头衔包括“中国命相协会理事”、“中国命理研究学会副主席”、“亚洲天人学会名誉监事”、“世界星相占卜促进会顾问”…诸如此类不下七八行,之后才是正款:“知机子”三字。我再一抬头,见知机子双手扶了扶顶上的毛线帽,随即冲我微一抱拳(是我不久前才从那本什么《洪门旁行秘本研究》里读到的“明”字拳斜行式)道:“咱们后会有期。一定。”这时我忽然想起:刚才那本《奇门遁甲术概要》的作者不正是知机子吗?当下不由自主地转身朝先前北侧的书架那边瞥了一眼,再一转瞬,哪里还有知机子的身影?

若是将这个奇特但是不具备一丁点儿重要性的经历当成一个秘密,那就过于夸张了,然而我的确不曾公开谈起过它。和我分享过这段经历的只有一个人:历史小说家高阳。是时,我已经没来由地步上小说这一行,发表过一些作品、得过几个奖,还出版过一两本书。机缘凑巧地,我顶替一个分身乏术的朋友参加某文学杂志所举办的“作家读者连袂游日本”旅行团。我那个朋友是以该杂志长期订户的资格入选,成为能和作家相偕出游的幸运读者的。可惜她忙着订婚,便把名额让给了我。换言之:我虽然是个作家,但是在旅行团里,我其实只是个幸运读者——甚至只能算是个幸运读者的顶替品。这样很好,很能吻合我老鼠一般低姿态行事的癖性。可是主办单位却(可能是出于一种恭维人成性的好意)刻意把我介绍给旅行团中的作家代表高阳——事后我才推测出他们之所以如此做的动机之一是要我负责每天早上叫高阳起床。高阳脾气大,等闲的杂志编者或读者叫他起床说不定要捱白眼。既然我具备一个写作同行的身份,应该不至于吃他的排头;且就算吃了,大概也不好声张。不料在那一次七天六夜的旅行途中,高阳与我竟然订下了亦师亦友的交情。之所以致此,当然同知机子那件事有关。

简言之,当时高阳正在替某报写连载小说,必须在旅次中逐日传真文稿回台,是以我们几乎天天有机会(在长程巴士上)讨论他当时正在研究且随时将之入稿的阴阳五行、风水命理之学。某一日,我忽然提到了知机子这个名字。因为我还记得:在他的书中曾经论及星辰值卯之克应,并有“天冲值辰,鲤鱼上树,白虎出山,僧成群”之语,这“僧成群”几不可解,甚或可能是“增成群”之误植。高阳闻言大惊,道:“不不不!你解错了。‘僧成群’绝非误植,其实另有典故出处。”可是他并没有说明那另外的典故出处为何,反而岔开话题问我:“你怎么会去读知机子的书?”

我遂将当日的一番际遇如实告知。孰料高阳当即拊掌捶拳、迭声长叹:“遗憾哪!遗憾!”随即嘿然不语,我亦不敢多言,只能陪作黯然神伤之色,频吃京料理的怪状寿司了事。

数年之后,高阳因肺疾入院,我前往探视。但见他槁颜枯爪,如活髑髅。但是在病榻之上,他仍强自宽慰,大谈命理运势,直说自己“还有卅载阳寿可供挥霍,一甲子后再言去留”。正谈到这里,高阳的眼眸猛地亮了一下,道:“赵太初你后来见了没有?”

“谁?”我愣了一下,直觉还以为高阳已经病入膏肓、神昏智迷了。

“他不是说同你一定后会有期的吗?”

“谁?”我又问了声。

“无相神卜知机子赵太初哇!你们不是在那个什么书局见过的嘛?”高阳露出非常明显的、不耐烦的表情,接着说:“他们结拜弟兄七个身上有一部奇案,我打听了几十年,不过知其一二,其中还有许多情由缘故不能分晓。你下回若见着了赵太初,就跟他讲:高阳要同他好好谈上一谈。”

我唯唯而退。是年六月六日,高阳逝世。七月十三日,我从那个主办日本旅游团的文学杂志主编手上接到一个包裹。这位主编告诉我:“高阳说,他出得了院就还他,出不了院就交给你。”

包裹里是七本书和一叠半影印、半手写的文稿。面对那七本我曾经“寓目”的书,我竟丝毫不觉讶异,仿佛早在数年前共饮于京都某料亭的那个夜里,高阳已然向我宣示了他和我的偶遇相知其实同这七本书有着密切的关系。真正令我惊奇的是:每本书的扉页,乃至几乎每一页的空白处都密密麻麻注记着关于书中所述之事的考据细节。于我印象尤深的一则题写在《七海惊雷》的封底:“唯浅妄之人方能以此书为武侠之作。”对我而言,这简直当头霹雳——因为即使在那个时刻,我仍旧将《七海惊雷》当武侠小说来读。

至于其他各书,比方说《上海小刀会沿革及洪门旁行秘本之研究》的著者“陈秀美”三字上画了一个大“×”,改以这样的三句话:“此书实为钱公静农私学,倾囊而授其徒,果其为学之不私耳。”《民初以来秘密社会总谱》的作者“陶带文”三字上也画了一个大“×”,旁边另注曰:“此李绶武之作也。李代桃僵,放托姓‘陶’。前蜀薛昭蕴《小重山》词‘舞衣红绶带’,可知带即绶也。易武从文,姑隐其志;可不悲夫!”此外,在《天地会之医术、医学与医道》和《食德与画品》的封面上各写了五个大字:“此真小说也”。而在《神医妙画方凤梧》的封面上则注有朱笔小字三:“待详考”。最莫名其妙的是那本《奇门遁甲术概要》的蝴蝶页上写着这样一段话:〖物无不有表里,人无不有死生。表者里之遁,里者表之遁;死者生之遁,生者死之遁。是书之表,皇皇乎独发奇门之术,见微知著、发幽启明;然余疑此书非关死生而另有所遁。恐其里实为万氏之徒策应联络之暗号历法也。〗这段文字里的“万氏”二字立刻引起我的注意——无巧不巧,《神医妙画方凤梧》的作者正姓万,名砚方,字正玄,别号竹影钓叟。更有趣的是,我立刻联想起许多我读过的传记或轶闻传说之类的文字之中提到这个名字:一个曾经富可敌国、势足乱政的黑帮老大。相传他在数十年前遭到暗杀,无人知其究竟,亦无人胆敢探其究竟。

然而,我从高阳留给我的那七本书上的眉批夹注,以及高达六寸的文稿之中逐渐摸索出一些线索,它是一套迫使一个像我这样读书不敢逼近结局的人不得不去面对的蛛丝马迹,引领着我那份带有强烈逃脱意识的好奇心进入了一个又一个我从来不知其居然存在于我生活周遭的世界,最令我始料未及的是:这些个神奇的、异能的、充满暴力的世界——无论我们称之为江湖、武林或黑社会——之所以不为人知或鲜为人知,居然是因为它们过于真实的缘故。

只有像我这种老鼠一样的人才会了解:那样一个世界正是我们失落的自己的倒影。

01 看不见的城市

孙小六从五楼窗口一跃而出,一双脚掌落在红砖道上;拳抱两仪、眼环四象、气吐三分、腰沉七寸,成了个蹲姿。这时节正是初冬破晓,街上悄无人迹,可他总觉得师父那一对漆溜溜的黑眼珠子不定正从哪儿往他这边儿扫过来;当下打个寒颤,又仔细朝左右前后端详了一回。

不错。这里是中华路、西藏路口,他窝混了三十四年的地头。可如今他是待不住了。皮夹子里揣着他老娘褥子底下攒藏了不知多久的一叠钞票。腰里缠着他爹传下来的一卷软钢刀。夹克是他哥小四打修车场库房里削出来的,胸前背后各绣了一组STP字样。棉鞋黑帮子白底,则是他姊小五亲手缝制;针线既绵密,浆料又匀实,乍穿不挤脚,穿久了也不松塌,于是省了袜子,气味也就特别熏人。至于其他——对不住,一件破汗衫和一条卡其裤简直算不上其他;其他就什么都没有了。

眼前有的,是四通八达的大马路。西藏路自东而西,往西上万华,那里有新咖蚋的人马,去不得。往东上汀州路、三元街,那里有东南海产小匹婆的眼线,去不得。中华路自北而南,往北不定会撞见他师父出来遛鸟笼子,那是更加去不得的。孙小六转念及此,只好一挫牙关,旋身冲左,沿着中华路往南,直奔竹林市去了。

竹林市是一座看不见的城市。所谓一座,也和寻常可见的城市之有周边地界、自成单位者不同。打个比方来说:你去找一面二十公尺宽、十层楼高的白漆水泥墙,在上头画一个非常之大的台湾岛。再向徐老三借来他那把双管霰弹枪,外带一千八百发子弹,站在十五公尺开外之地,朝台湾岛地图开火。待子弹打完了,你的手指头也肿了,白漆水泥墙恐怕也垮了。不过这是打比方,所以得假设高墙没垮,则墙上的巨大台湾岛地图必然满是密密麻麻,有如星点蜂窝一般的弹孔。这些个弹孔的总合,便是竹林市;其任何之一的弹孔,也是竹林市。竹林市可大可小,大竹林就是所有弹孔的总称——不过这只是个概念,没有哪个白痴真会去算计弹孔的数量如何、面积如何、现居人口如何…即使是竹林中人,也未必愿意知道大竹林的一切(那似乎是警察单位和媒体单位所津津乐道的)。至于小竹林,就是地图上个别的弹孔了。小竹林也自有大小可分——大的许有几座山、百数十甲的槟榔园、绵延数里的鱼池、盐田、产业道路;小的可以只是一座神坛、一家餐馆、一个货摊乃至一间马桶不通的公共厕所。

寻常人对竹林市是毫无知觉的,他们也不会把竹林市三字连成一气,当作是指称某一地区的词汇。我们倒是可以用一个事例来说明寻常人与竹林市之间的关系。此事发生于一九九七年八月二十五日夜间十时许。八位早年曾在美国伊利诺伊大学深造的物理学、电机学和生物化学博士在一处名曰“大四喜”的酒楼餐叙,席开两桌,连同家属在内共计二十二人参加。酒过三巡,一位电机博士提议唱歌助兴,众人均表赞同。于是召来服务人员,将伴唱机、伴唱影带装置停当。物理学博士杨某抢先献技,唱了一首《恰想嘛是你一个》。生化博士林某、许某接着合唱一曲《旧情绵绵》。电机博士简某偕其妻子二人轮唱《台北的天空》未毕,忽然有大汉五名冲进包厢,直指众人说笑谈唱之声太过吵闹。电机博士何某立刻起身,代表众人道歉再三,并声明,在座皆学院中人,不知江湖规矩,冒犯之处,恳请原谅。来人颔首微笑片刻,道:“读书人?有几个博士啊?”八位博士纷纷赔笑举手。却在此际,问话者猛可拔出手枪一支,依座次近远,连发十枪,将众博士全数毕命。并宣言道:“博士安怎?博士就嚣掰噢?干你娘!”这一起凶杀案被称作“八博士事件”,乃是寻常人误闯竹林市的典型范例。之所以称之为“误闯”,乃是因为没有任何人能在一宗凶案发生之前指出凶案即将发生之地,换言之:它可能是任何所在。一个绝大的乱数。瞻之在前、忽焉在后,倏而灭、倏而生,看不见的一座城市。非由人误闯不可。

02 竹林七闲

当年万老爷子尚未归西,每到满月之夜都要和几个平生知己作荷塘之会,地点就在南海路植物园。席间不外是白酒一壶、鲈鱼一尾、松花皮蛋二枚、葱爆牛肉四两,还有澎湖腌缸花生米半升。与会的老者举箸不多,感怀却总不少。就有这么一回,月过中天,万老爷子击掌唤来警卫,低声吩咐了几句。但见那警卫立刻靠靴行礼,匆匆离去。约莫半盏茶的辰光,警卫去而复回,在一旁的小石桌上铺开一层织毯、一层丝绸,再点亮鲸脂烛灯一具,备妥了文房四宝。万老爷子满饮一盅、踏步上前,拂袖擎笔,轻轻往砚池里濡了个毫酣墨饱;当即飞龙走凤、舞鹤擒蛇,画下一片竹林。

“端的是淋漓之至!淋漓之至!”外号人称百里闻香的老饕魏三爷忙道:“看万老作画如观庖丁解牛,官欲行而神欲止,墨未发而气先至,妙极妙极——”

话没说完,却被万老爷子抬手止住,众人未及言语,只见万老爷子的脸上已然淌下两行清泪来。

“万某年少之时习书学画,有过一段奇缘,受一位乡前辈方凤梧公指点过几年,那已经是光绪年间的事了。凤梧公告我:‘君子写竹,取其孤寒;小人写竹,爱其枝蔓。’这话很有几分道理的。各位试想:一枝孤竹入画,布局何其之难?倒是一丛乱竹,无论它东倒西歪,前倾后欹,仿佛总有些个掩映、依傍似的。道理也就在这里了。”话说到此,万老爷子忽然打住,抬袖口将脸颊上的泪水揩净,叹了口气。

“这——”资政李绶武皱起一双寿眉,拱了拱手,道:“万老,好不好请您把这道理再说明白些?”

“是啊是啊,”坐在下首的是直鲁豫第一神医、外号人称痴扁鹊的黄须老者汪勋如,此刻也倾身一揖,道:“屈指算来,咱们这一部‘荷风袭月’的小集也行之十有余年了。虽说国府避秦、世事蜩螗,叫人不堪回首,可咱们几个老朽,月月感时忧国、思乡遣怀,总还有个大题目。今日万老忽而起兴挥毫,画了一幅好画,酒本不曾落腹,泪却先洒下几滴,叫人好生不明白。”

“是不明白。”坐在汪勋如身边的国学大师钱静农取过瓷盏,替万老爷子斟上,又为众人各斟了一盏,一面说道:“凤梧先生的竹堪称神品是不错的。我倒听说过另外一段轶闻;说是有人向凤梧先生请教:‘您老的竹子怎么生得如此单薄?’凤梧先生答得妙:‘我不过就这么一园竹子,零着卖还能多续几载生计,一次出清,你老兄叫我怎么生活?’万老如今振笔如飞,片刻工夫便出清一园竹子,可谓倾家荡产了,毋怪乎要落泪的——这么一想,我好像又明白起来啦!”

钱静农的一席话还没说完,众人已经笑得前仰后合,最后连万老爷子也阖不拢嘴,竟微微有些喘了。

倒是紧邻李绶武左右而坐的无相神卜知机子赵太初和飘花掌孙孝胥两人仅仅抿嘴一笑,还相互使了个眼色。孙孝胥接着说道:“说笑归说笑,万老这幅竹林里的感慨究竟如何?咱们还是请问其详的好。”说罢推身而起,走近小石桌前,将鲸脂灯移近纸面,却听万老爷子轻轻唤了声:“且慢。”

此际,那百里闻香魏三爷忽然撮起口唇,发出“呼呼呼”几声怪笑。同时伸起一双筷子朝那尾足有尺半长的七星鲈鱼一点。众人皆知魏三爷的筷子是特制的,两支牙骨包银帽、镶玉尾的筷子其实并非一模一样——以无名指和虎口抵架的这支稍粗而短,断面呈圆形,轴中贯以细钢丝一根。魏三爷称这支筷子叫“探真”,另一支轻轻夹在拇、食、中三指尖上的叫“揭谛”。“揭谛”质轻而稍长,通体形状不一,筷尖处极扁,即使了银帽,仍薄如纸叶,反而像一片修圆了的刀刃,筷身较“探真”细些,中圆而末端成了方形。魏三爷尝言:这“揭谛”是有典故的,它本是佛祖身边的护法神,因为擅自出手助法海僧擒拿白素贞白娘子手下的青鱼怪,给佛祖发落了一个谪谴,从此只合在老饕手中揭鱼皮,却尝不到分毫滋味。至于这“探真”更是孟郊诗作里的句子:“扣寂兼探真,通宵讵能辍?”只不过——魏三爷说过:“人家孟夫子通宵达旦是钻研玄理。我可不同,我魏三便只一个吃字可以抵眠防困。”却看这魏三爷右手一翻,去那鲈鱼尾上轻轻触了触:“探真”一按、“揭谛”顺势一掀,登时揭下一层极薄如膜的鱼皮来,只在这近乎透明的鱼皮的下方有一块黑斑。“这是极品鲈鱼,皮上有七层薄膜,一层上出一块斑。”魏三爷瞥眼瞧了瞧万老爷子,道:“万老这幅画,是不是也要这么处置啊?”

“知我者,非魏三者何也?”话音未落,万老爷子一步踏前,左掌倏忽递出,以手刀轻轻拂过桌上的画纸,但见他掌缘所到之处便卷起一阵白里带黑的烟雾。然而定睛细觑,众人才知道那不是什么烟雾,却是石桌上的那张画纸硬生生叫他老人家的上乘内力给揭下了一层,其薄亦如膜,可是画上的竹叶竹枝历历俱在,全无毁伤。较之魏三爷筷子上的鱼皮,恐怕还要薄上些许。

魏三爷蓦地叫了声“好”,随即又伸筷子往那七星鲈尾端一触、一按、一掀,揭下了第二层鱼皮。这厢万老爷子嘴角微一牵动,似笑非笑之间,右掌再往画纸上一拂——这一次,掌缘悬空一寸有余,可是照旧揭下了第二层画纸。如此一来一往,这两个老人犹如试拳拆招的一般,在顷刻之间揭下来六张鱼皮和六张画纸。魏三爷又“呼呼呼”笑了起来,道:“不成不成!我这鱼皮就只七层,一一分与你们吃了也就罢了。可万老您这张纸分明是‘百叶柬’;当年宋代的张希贤绘牡丹就用的这种纸,他画个一两朵就揭下一层、题上款,赍发人卖了;底下的再添枝补叶,又成一幅。如此再揭再画,既省事工又赚银两。您老可不能用这种好材料欺负魏三。”

“我原本没有同你较量的意思,这画一分为七,咱们兄弟七人各持一幅把玩观看,岂不方便?”说时,万老爷子已将搭在臂膀上的六幅墨竹逐一分送至众人面前。只见当先拿着画的飘花掌孙孝胥微微蹙起一双剑眉,双眼却在霎时之间瞪得有如黑水银丸,头顶上也薄薄升起一抹蒸气。孙孝胥身边的李绶武眼力原本极坏,正从衣袋里掏出一枚碟子大小的放大镜,逐寸缓移,他左手边坐的是知机子赵太初,手上才捧起画来便颤巍巍站直身子,将纸面对着亮光较足的地方一展,“呀!”地叫了一声。

与这声叫唤几乎同时出声的是痴扁鹊汪勋如的一声:“怪哉!”汪勋如一面说着,一面戟画起左手的食、中二指,摸着自己的顶骨、寿台骨、枕骨、横骨,摸过一遍,又摸一遍,猛可露出两枚硕大洁白的门牙,笑了起来,还用左肘撞了撞身旁钱静农的右臂。此刻钱静农正聚精会神望着自己面前的那张画,嗒然若失,作木鸡状——只一只右手掌微握虚拳,呈擎笔之势,腕骨轻轻上下抖擞,如握无形之笔的三个指尖已经逼出几粒汗珠,正凌空写将起来。初时,钱静农写字的手指波磔点捺得十分谨慎,可未及片刻,动作大了,力道也强了,竟然舞得虎虎生风、猎猎作响,到后来,他索性一步退出五尺,左手依旧捧着那蝉翼也似的一张画,右手陡地向四方伸开,竟写出了一个有丈许方圆的大字。与钱静农站个正对角的是那警卫,他不看则已,一看吓走了两魂六魄——只那不到一眨眼的工夫之间,他居然果真看见空中出现了一个字,好在此字笔画简单,即便反着也一眼认得出来:是个“仙”字。

“这画的确是妙品!”钱静农原就生了张紫色面皮,这么凌空临书,脸色已然是紫中透红,犹似重枣,登时把那警卫又吓了一跳,直以为这老儿写罢一个仙字便成了关圣帝君了。且说这关王爷钱静农一口气写完一帖,冲万老爷子一抱拳:“不料万老这幅画里还藏着倪鸿宝的七绝条幅,佩服佩服!”

钱静农所说的倪鸿宝,名元璐,字云汝。乃是明朝天启二年的进士,累官至礼部尚书。崇祯末年李闯陷京师,倪氏自缢而死,称得上是一代忠臣。倪氏也是一位不世出的书法家;清吴德璇《初月楼论书随笔》曾称之曰:“明人中学(颜)鲁公者,无过倪文公。”钱静农正是从他手上那幅墨竹里读到了倪氏的一首七绝条幅的笔意:“一城春雨万家烟,处处凉飞太极泉。人在扬州清似鹤,不知是宰是神仙。”适才那警卫并没有看走眼,小亭夜色之中青光斑斓、如霓似虹的那个“仙”字就是倪氏七绝的末一字。

“不对不对!”汪勋如抢道,“依我看,这画里的玄机却是一部经络图呢!这竹株直行而上,凡十有二,是经。竹枝旁行斜出,凡十有五,便是络了。此处是手之三阴三阳,此处是足之三阴三阳。还有这里,主脾中另一大络,合一任一督三者,正是十五之数。将十二经十五络再合起来看,竹叶纷披,每一叶皆是从这二十七气中衍出,相随上下,可不正是李时珍所谓:‘如泉之流,如日月之行,不得休息。’再看,后面墨色较浅、掩之映之的八株,却也就是‘内蕴脏腑、外濡腠理’的奇经八脉了。你们且看这八脉之中的阳维脉好了,发自足太阳金门穴,在足外踝下一寸五分,上外踝七寸,与足少阳会于阳交——”

“且住且住。”孙孝胥这时也岔过来道,“倘若痴扁鹊说得不错,怎么我又看出别的门道来了呢?各位且从汪兄所谓的这阳维脉看起罢。它看起来的确是在前方这一株竹子的‘后面’,这是水墨施诸此纸的一个微妙之处,因为它是较晚画上去的一笔,却和浓淡无关。既有早落笔与晚落笔的考究,观此画就不得不把个时间看进去。”

“果然是真人不露相。没想到飘花掌也颇通丹青之道哇。”刚刚落座的万老爷子拈须微笑道,“不错的,这宣纸之类的画材的确有这么个障眼法,先落笔的看似在画中的前方,后落笔的看似在后方;但不知你所说的‘把时间看进去’又作何解?”

孙孝胥闻言微一颔首,随即撩袍起身,一面说道:“画是静的,观画却是个动势;以动入静,静者亦与之俱动,这——说它不明白,我演一套拳便是了。”话说至此,人已腾空而起,身影倏忽拉长,恍若一竿劲竹,却在半途中一挫腰,如错节分枝,左掌使个按字诀,居然就让一副胖大身躯凌空不坠,右掌同时使了个推窗式,一式三形,分作刺、拨、钩。不待此式用老,人又猱升而上,再一挫,又顿成一竹节。这一回右掌下抄,左掌使了个挡车式,也是一式三形,分作掠、揽、遮。这第二式的三形一出,众人见出端倪:原来孙孝胥用自家掌法演了一套与那画中之竹若合符节的拳术,之所以一式三形,端在那画中竹叶的样貌——或润、或涩、或虚、或实、或斜、或欹,俯仰捭阖,皆酷肖笔意。如此拾节而上,正是先前汪勋如所称的那一路阳维脉——在画中,便是墨色较淡,位于后方的一竿竹影。显然,孙孝胥刻意演出这株竹影的缘故无它:因为这一株较矮。倘若演的是它前方那一株老竹,这低檐小亭非让孙孝胥冲破了顶不可。众人刚刚回过神来,孙孝胥早已翩然落地,道声:“献丑。”随即复座。笑叹声中,只那魏三爷拗道:“不成不成!你们三个全看走眼了。万老这幅画画的分明是一套食单,怎么成了拳术了呢?”

此言一出,众人哗然,还以为魏三爷说笑成习,这一刻又在打诨语。不料魏三爷正襟危坐,肃色正容道:“列位看这竹林不外就是竹子,我却说它无一茎是竹茎,无一叶是竹叶。”

坐在魏三爷对面的资政李绶武当即笑道:“三爷眼中莫要看出一盘笋炒肉来罢?”

魏三爷却不与众人同声谑笑,径自觑眼观画,沉声说道:“这里一部分是‘雉尾莼’,一部分是‘丝莼’。方才我一眼看去,还以为是竹,第二眼再看时,又明明是莼;且越看越有嚼劲儿,仿佛其中还有多少机关。不意孝胥这一套拳掌演下来,倒激出我一个想法:不错!观画者其心不同,可以各出机杼、自成体悟;尤其是将一幅恒定之画看成是一套能动之势,别出心裁得很。如此想来,兄弟我却悟出一套‘莼羹’的食单来。只不过,这是一道做不出来的菜,可惜可惜,可惜之至!”

坐在魏三爷右首的钱静农立刻一击掌,道:“这‘莼羹’是一道名菜,可是合‘雉尾莼’与‘丝莼’一鼎而烹之,的确是不大可能。想这‘雉尾莼’,乃是三四月间莼菜初生,茎、叶片尚卷而未舒,尖如雉尾,因而得名。‘丝莼’却是五六月之后莼叶稍开,生出黏液,这黏液欲滴不滴、一线牵挂,故名‘丝莼’。同一株莼菜,前后相距两个月才分别有这雉尾与丝的分教。然而任您魏三爷百里闻香,哪里能把这分别要在前后两个月头尾上市的莼菜煮进一锅里去呢?”

“妙处应该就在这不可能上头了。”魏三爷仍目不转睛地凝视着画面,片刻之后才逐渐展眉而笑,道,“是的是的!万老这画还得从无墨处看才转得出另一层体会。”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将手上的画再浏览一遍,不觉同声惊呼。果然,画面留白之处竟非无意为之,而是大大小小、数十百个似梭非梭、似锥非锥的图形。

李绶武抢忙说道:“好像是鱼。”

“正是这盘中的鲈鱼。”魏三爷看一眼钱静农,道,“黑的是莼菜,白的是鲈鱼,老兄该知这里头的典故。”

“我明白了。”钱静农也乐了,道,“这是‘莼羹鲈脍’的意思。万老这幅画里果然还藏着这么一个故事。”

原来这“尊羹鲈脍”典出《晋书·文苑列传》里张翰的故事。话说张翰字季鹰,吴郡人,有才善文章,时人号为“江东步兵”,以况阮籍。因缘际会之下,张翰结识了会稽人贺循,竟不告家人而随贺循至洛阳,在齐王手下任大司马之官;其纵任放浪如此。一日见秋风起,张翰忽然想起“吴中菰菜、莼羹、鲈鱼脍”,于是说道:“人生贵得适志,何能羁宦数千里,以要名爵乎?”当下辞官南下回乡。是以这“莼羹鲈脍”一语所指的正是一种思乡与退隐的情怀。

“万老既不像兄弟我这般,还有个闲差在朝,怎么忽然兴起了莼鲈之思呢?”李绶武道,“这就叫人不明白了。”

“此言差矣!”孙孝胥拍了拍李绶武的肩膀,道,“万老有帮众数万,号令一方、声动江湖,连‘今上’都还是他老人家的再传弟子——”

“这就不要提了。”万老爷子抬手止住孙孝胥,可孙孝胥谈兴来了,哪里还去理会?回手朝身后那一身劲装制服的警卫一指,继续道,“不然哪里来的这些排场?阁下饶是府里的资政,就不许人家万老兴归隐之思么?呿!该罚一杯。”

李绶武不禁脸一红,摇头苦笑道:“该罚该罚!”说时当真满饮了一杯。

魏三爷也立刻捧起了面前的酒盏,道:“绶武说得其实也不错,万老这画谜的机关就在这里。既然莼羹鲈脍一语所指的是辞官归隐之志,那么请问,倘若没有一个可辞之官,你叫万老如何隐去?”

“说得好。”久未言语的赵太初迸出了一句,随即又悄然观起画来。

“所以我说这画的妙处就在这‘不可能’三字上。要把雉尾莼与丝莼炖在同一只锅子里是戛戛乎难之事;而万老无官可辞,又萌生归隐之念,更是戛戛乎难的事。”一面说着,魏三爷猛可将杯中之酒一饮而尽,得意之色浮溢满面,转脸冲万老爷子笑问道:“如何?万老!我可没糟践您这幅‘莼羹鲈脍图’罢?”

万老爷子且不答他,自将酒盏举起,轻啜一口,道:“太初和绶武还不曾说呢。”

“我已经罚过一杯了。”李绶武笑道,“再说怕不要吃醉了呢。还是让太初说罢。”

“我——”赵太初沉吟半天才道,“不敢说。”

正当众人感觉诧异而沉吟不已之际,亭外将这方荷塘一分为二的堤廊尽处忽然闪烁起一阵耀眼的白色光芒,一望可知是几支高瓦数的手电筒。由于这堤廊蜿蜒塘中,作九曲之状,是以灯光也迤逦渐近,倏灭倏明。但知来势甚急,脚步声更是纷乱杂沓,仿佛出了什么极其要紧的事。孙孝胥微一偏头,仔细听辨一回,道:“来了四个人,两位穿靴,许是万老的扈从。一位穿着皮鞋,腿脚有些不大灵便。还有一位——是个高人,穿一双棉底桑鞋,有上乘轻功在身,腰间还缠着九节钢鞭之类的兵刃。”

万老爷子闻言豁地起身,面露微愠之色,但是这怒意也只一闪而逝。不消说:他对手下之人闯入七老这一部“荷风袭月”的小集非常之不悦,但是人毕竟是甘冒大不韪地闯进来了,其中必有缘故,既然不知就里,此刻又焉能遽然动声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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