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表演开始了,我们都深知宇文宇节奏感极强。一次,数学老师在公堂之上抢夺体育课,我们抑制不住心中的愤慨,自发地用文具盒敲桌子,后来汇成了一个统一的节奏,每组一个声部,一组是“米多多”,二组是“米梭梭”,三组是“米发发”,四组是“米西西”,最后一个高潮是宇文宇,他使出了自己在架子鼓班学的那点本领,敲遍了自己面前的每一个文具盒,再以前面一个同学的脑袋当镲,随着那位同学的倒下,发出脑袋触地的“咣当”声,整个抗议活动画上了完美的句号。

此时,我像一个阴险的媒婆,观察蓝娟和宇文宇之间微妙的交流。但见宇文宇表现最为激烈:他只打蓝娟这边的鼓。而蓝娟也渐渐有所表示,不时翻个白眼。

宇文宇在表演时一直像没睡醒似的,懒洋洋地敲着,忽然,他发起了羊癫风,把用摩丝定了型的头发摇得乱七八糟。知情者晓得:宇文宇又要表演他那个经典的,著名的“轮着敲”动作了,只是他为了表现出大师风范,料加得猛了点,动作幅度大了点,再加上宇文宇是出了名的“身随柳絮随风飘”。宇文宇不慎把自己甩出去了!!

股评家立刻列出方程式,计算他的落点,却见宇文宇不偏不倚,恰好落在蓝娟脚边,蓝娟扭头要走,我又学起媒婆,把他们俩狠狠地拽在一起。

突然,我注意到宇文宇那台长满铁锈的架子鼓。光盘在阳光的照射下银灿灿的,我本能地伸出手去拿,忽然,那根三股麻绳又是一晃,不过与上次不同的是,这次麻绳上栓了一个重物,要问它是谁?它就是神姐!

神姐手一松,敏捷地在我身旁不远处着落。她把塑料袋当头绳,在头上绑了许多小辫。但见她小心地走到架子鼓旁边,不时左右张望旁边有没有人,特别像老太太过马路。她摘下架子鼓上的光盘,学着卖菜女人的存钱方式,把它放在内衣里。

远处,备用主持人杨非雪正散发着瓜子,糖果,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怜悯像是在说:

“可怜的孩子!”

动作像是普渡众生的观音菩萨,站在云上,把天仙玉露洒向人间。

她的前面已经布满了抢夺食物的人,我忽然想起了什么,一把拽住正在抢食品队伍中奋力前进的冯圆,厉声问:

“你给龙超做试验的水是从哪来的?”

她含糊不清地说:

“停水了,我从下水道里舀了点水,虽然细菌多一点,但是……嘿嘿。”

我叹了口气,心里悲道:“有细菌是小事,那里面有神姐呀!”

神姐!神姐!不知什么时候,她溜到了讲台上,活蹦乱跳地说:

“小龙死啦!我可以当天下第一啦……”

过了一会,又忽然改变了姿势,蹲在地上双臂抱膝,小声垂泪道:

“小龙死了,小龙死了……”

我凄惨地一笑,一代风云人物就这样疯了!

台上的神姐忽然看到了我黯然伤神的模样,忽然朝我露出鬼魅的笑,便俯冲下讲台,朝我奔来。我哪料到神姐虽然疯了,但武艺仍是这么高强,短跑的速度谁也赶不上的,我哪有地方躲,只得由着她奔向我而来。

当神姐距离我只有一尺的时候,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奇妙的感觉,好像我和神姐是两块异性的磁铁,幸而这想法只一闪而过,任由神姐直愣愣地从我的身体里穿了过去,只感觉到身上一冷,可当我回头时,却没瞧见神姐的影子。

她疯到哪儿去了?

《青春前期》 Ⅳ后记(1)

二十二

我带着一大兜受贿的花生糖果回到家里。刚进门,就发现桌子上有一闪闪发亮的不明物,我欢欢喜喜地跑过去,竟没发现花生糖果落了一地。

走进一看,才发现它并不是什么稀罕物,而是龙超为对付小龙而设计的那张光盘,也就是神姐拿走的所谓“凶器”。它怎么会在我家油腻腻的饭桌上?我忽然想到了白发苍苍的小龙跳崖的模样,眼前又出现了破破烂烂的神姐疯时的情景,就为了这个劳什子,值吗?我的心陡然一跳(虽然我的心以前也是跳着的,但这回跳动的幅度格外大),我忽然有了一个打算,我运用内力,通过真气把丹田里的口水南水北调,狠狠地啐这张光盘一口。

正当我的脸映在光盘里的时候,我忽然一震。

啊!这张脸,我好象在哪里见过,这时,身后响起了邓丽君的《甜蜜蜜》:

“在哪里,在哪里见过你,你的笑容这样熟悉,我一时想不起……”

但我家的光盘照五官还可以,要想看皮肤,还得凑近一点,虽然有过教训,但“爱美之心,人人有责”,“臭美心下死,作鬼也美丽”,我把脸逐渐挨近光盘,忽然,我精神大为一凉,这个画面在哪儿见过。

我一度怀疑那就是我,可我是这样吗?完全像另一个人,对,另一个人!我不禁前进几步,想看清楚些,当我的脸离光盘只有一寸时,突然感到一股强大的吸引力,我的脸马上抵住了光盘,火辣辣地疼,像正在燃烧的保险丝贴在脸上。后来,这感觉又蔓延到全身,好象野火在身上烧,随之而来的是干呕,这种胃里翻江倒海,喉咙里万马奔腾的滋味,真他妈的不爽!

我整掉痣之后,就跟神姐没有任何区别了,以前,她脸盘子比我小,自从吃了范都都的烧鹅,就胖了许多;以前,她比我白,现在天天在外面奔波,晒黑了不少;以前,我的脸上有痣,现在,我整了容,脸蛋光得就像刚买的白瓷马桶。

虽说我整掉了痣,漂亮了许多,但不能枉了我多疑的性格。算命的说过,我的八字,配上我的生肖和星座,我就是世界上最多疑的人。所以,我还是尽责任地怀疑了一番:既然能整,就要整好,正如老师经常拍着桌子对我们吼的句式:“既然能学,就要学好!”我的要求也不高,只要能挤进我们班十大美女之列,就心满意足了。

凭什么整成本来就跟我差不离的神姐呢?

莫不是那整容所是受神姐的指使?莫不是天下医师都变巫?莫不是我爸中了什么蛊术,服了什么春药,入了什么邪教?因为我爸对整容一向很反感,一提拉皮隆鼻,他就下嘴唇拉长,发出狭隘的声音,这回主动地自觉地强行地拉着我去整容,真是破天荒!

一个正宗的“玩家”,必须有一个显著的特征,就是一看到光盘,就不自觉地把它塞进电脑光驱。我已经达到了这个标准。

我毫不犹豫地把它塞进了光驱,竟然没有一丝的心理斗争,也没有两个“我”在吵架。

很快,屏幕上就变成了一团漆黑,只有屏幕下角出现了一行大字:

“继续&退出”

继续还是退出?生存还是毁灭?这是一个问题!

龙超设计的游戏就是有个好处:直接运行,无需等待,立等可取。也有个缺点:直接运行,马上开始,没有一点让人后悔和退缩的空间。

坐稳了吗?第二关开始了!

一条明亮的直通通的大道,好半天,有了动静:从大道的四周来了好多人,其中有我们班的老师、菜场的辣椒嫂、她的老公“猪肉荣”、刻龙刻凤的民间艺人、竟然还有我死去的爷爷奶奶!虽然人还是那些人,脸还是那些脸,但是他们的表情却是我不熟悉的。

他们像是看不见我,毫无顾忌地抵过来。他们离我越来越近,这样一挤,不就把我挤成大柿饼了吗?而且是带骨头的,肯定不好看!怎么办?怎么办?

屏幕赫然黑了,映照出了我的脸,令我赞叹的是,我的眼珠竟然能像猫头鹰眼一样,机智地左右摆动,我说道:

“一个只有开头的结局不是一个好结局,要继续吗?点回车键。”

我把手移到那个弯曲状的回车键,重重地摁了下去。

2001年7月23日一稿

2002年1月20日二稿

《青春前期》 Ⅳ后记(2)

后记

我知道,无论你是交际花,还是小红小翠,在后记里都要摇身变成良家妇女,在端出一桌大餐之后,老老实实地在后厨涮锅洗碗。

这本小说不仅消磨了我仅剩的意志力,同时激发我身体内部隐藏着的自卑感,让我饱尝了人生的风霜,但很遗憾的,并没有瘦下一圈,倒是脸上长出了好几条皱纹哩!

我这本小说写得很快,只用了40天,那一个多月过的……嘿!现在想想,真是禽兽不如:每天4点钟起来,趁着开电脑的那段时间,将脑袋歪放在椅背上假寐一会儿。不料这“假寐”并不假,一睡就起不来了,索性在椅背上“晕倒”起来,等到自己逐渐苏醒的时候,才正式开始写东东。

东西也不是那么好写的,还要依状态而定,状态好的时候,手指头在键盘上跳跃,低着头朝着键盘,而眼睛却直愣愣地盯着电脑屏幕,虽然没有镜子,但我能感到自己笑得一定很狰狞,尽管将“受贿”打成“收回”,将“屏幕”打成“品目”,但我绝不把它修改过来,以免破坏我高昂的创作激情。

状态不好的时候,那叫一个郁闷。我深感奇怪的是,每次我状态不好的时候,眼睛总是不慎变小,我总是把眼睛揉了又揉,搓了又搓,终于写了一句话,看来看去,却总觉着不那么顺眼,没幽默起来,于是就“劈劈啪啪”地全部删掉,然后哭丧着脸,对着镜子里自己的脸说:

“我遇到写作障碍啦!”

说完之后,强忍着胸口的闷,继续“劈劈啪啪”地写,再“劈劈啪啪”地删。想想吧,一个苦瓜脸的少女坐在电脑屏幕前,“为赋新书强幽默”,唯一的希望就是明天的状态能够好起来。

可怜我写完之后,立刻元气大伤,过了一个月的消停日子,每天晕晕糊糊地吃完饭后,伴随着散步的老人和随地大小便的狗去上学,至于我的这本小说,却是连碰都不碰,只不过在睡觉之前,仪式似地向自己承诺:

“明天我要3点钟起来改小说。”

改这本小说的时候,我对接电话尤为害怕。因为每个人只要一听见我的声音,就说:

“最近又有什么大作呀?叫什么题目呀?写到多少万字了?准备写多少万字?还差多少万字?”

我说:“在写第三本小说呢;写到9万8了;准备写10万字;还差2千字。”这样的话不知说了多少遍,自己都感觉到有点不要脸了。

改文章的过程是漫长的,我只记得9万8这个数字像一个难缠的小鬼,紧紧地缠着我。我有很多次写到十万字,不过删一删,又变成9万8了。

一个月过去了,所谓的“改文章”不过是加个标点,去掉个“的”之类的小打小闹。直到我发现这个故事的漏洞已经难以用谎话来填补了,才下定决心:推翻整个故事!为此,我还写了份决心书:“我蒋某人自x月x日,至x月x日,每天一定要4点半起床,把长篇小说改完,否则生儿子没有那个什么眼!”

我生平最讨厌改文章,但这回实在难以忍受补一张巨大的蜘蛛网,于是重新构思了一个故事,它讲述了电脑游戏中的两个来客,被一种幼稚的幻想所蒙蔽,并妄想通过我来消灭同班同学。按照教科书上面所说,这部小说应该算是童话,或者科幻小说的,但在这部小说里既没有王子公主,神魔鬼怪,也没有钻进“时光穿梭机”打外星人,我更愿意把它归类为半现实小说(这个词不是我发明的),所以买这本书等于“买一送一”。了解了小孩不经过删改的真实生活,奉送一个新鲜的,可以在里面加水灌肉的好故事。

这是我的转型之作。它标志着我进化成了更高级的生物——从一个经常以骂人来幽默的臭狗头,进化成了一个会讲故事,会抖包袱的臭狗头啦!

考虑到大多数读者不想了解作者怎样对着电脑发呆,所以我决定用剩下字数来向各位文学男女青年,道出我的经验之谈:

首先、故事的主线一定要简单。我本人就是一名受害者。我先前那个废弃的傻故事就吃亏在这里,那时候我正疯看《名侦探柯南》,并从中受到启示:故事越复杂越好,要把笨读者弄迷糊,让聪明的读者体会到做侦探的快感,我成天想的是:这个人物看上去很美,其实是最坏的;这个情节不能把真相说透,要若隐若现,说一点藏一点;这个东西看上去是被这个人拿了,其实是被那个人偷了。没想到最后,我在读者迷糊之前,自己就先晕倒了。

其次:在写小说之前,一定要把故事梁子想好,这一点我最有说头。在写这部小说之前,我心里一点故事梁子都没有,只管闷头往前写那些我所熟悉的生活,一篇一个故事,几万字写完,被说成“连缀的散文”之后,我给自己的小说定下了目标:一个有大段细节描写的,真正的好莱坞式的小说。我把头皮抓了一天,终于想出来一个故事,再把事先写好的小故事,一个一个地塞进故事梁子里,还要在这些小故事里,设置“陷阱”“包袱”。为此,我不知道删了多少“用不上”的文章。这就是字数一直徘徊在9万8那里,上不去也下不来的原因。我发誓,以后再也不这样写小说了,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我,对这部小说,大大地满意。它出版了以后,谁要是再骂我是“只会搞笑的文化童工”,我可要把这本小说扔到他脸上,说:“有本事你也写一本一样好的来!要是写不出来,就罚抄十遍!”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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