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10号酒馆(by白饭如霜)

【楔子】

漆黑的道路上醉酒的归人唱着零零碎碎不成调的歌尽管无人欣赏他却不时大喊大叫:“谢谢捧场,啊。山上的朋友你们好吗?”这位仁兄的臆想中,自己想必是正在舞台上颠倒众生的一代名伶吧。

仿佛是一种突如其来的呼应,摩托车的巨大轰鸣声忽然从远处响起,迅速逼近,醉鬼沉浸于虚幻的辉煌世界,懒得转头看究竟,但他踉跄的脚步随即被一辆超重量级的哈雷横路挡住,车手戴着巨大的黑色头盔,俯下身体,他们距离如此之近,彼此都能闻到身上的味道。

酒的味道,和,死的味道。

车手稍微抬起头盔,用一种与外表出奇不协调的温和声音问:“刚刚,喝过龙舌兰吗?”

醉鬼愕然抬起头来,费力辨认着对方的问话,脑海中似乎荡漾起一些残碎的片段——龙舌兰。呃,免费的,每人杯的,上好龙舌兰……

他露出几近天真的愉快笑容,抓住摩托车的把手用一种醉了的人特有的口吻喋喋说:“哇,有人刚刚,嗝,一口气喝掉八十杯啊。唔,是八十杯吗?还是五十八?反正,一口气喔……”

摩托车手对这个回答似乎相当满意,他点点头,发动机再度轰鸣,惊得附近停泊车辆上的警报器呜呜作响,巨大噪声的掩护下,一道黑色阴影带着沉重风声凌空击下,在醉鬼的后脑勺上撞出沉闷痛楚的回响。

醉鬼扑地缓缓闭上眼睛世界,陷人一片沉静虚空,黑暗而阴冷。在他最后的意识里,不知为何是感觉停电了——就在今晚的演出高潮正来临时!这实在是太过分了!

他孤独地躺在那儿。并不知自己是一桩多人造遇不明袭击致植物人事件的一分子。更不知在某一个卷宗上,这一晚被称作“龙舌兰连坐之夜”。

【1】

那晚十点我准时来到十号酒馆,已经有不少人。酒保约伯在吧台后擦杯子,把亮晶晶的擦得黑糊糊然后放回墙架。他是个本来长得超好看,却故意邋遢得叫人看不出他好看的男人。他跟我打招呼,说:“今天未了个没见过的男的,一脸死相。”

我顺着他示意的方向看过去,果然是张生面孔.坐在吧台最远处的角落里,靠着点唱机,四十岁上下的男人,看得出一辈子都养尊处优,此刻他低着头,面前放了一长排tequila,正有条不紊地一口杯按顺序喝下去,不算特别快。但节奏感很好,简直称得上优雅,那模样就像永远喝不醉也喝不死。

十号酒馆在烟墩路十号酒馆前有一个小院子,四面围墙,铁花大门永远敞开一条黑色石子路通进去,酒馆只有两层楼,但房子很高,红砖,白屋顶,从远处看相当漂亮近看就知道这地方脏得不行。

门口没有标志,也没有名字,一副爱来不来的架势,里面倒是按常规摆着红木长吧台、架子、酒柜,木头地板闪闪发光。角落里的飞镖机很旧,喜欢发神经,明明没坏,但不管飞镖射去哪个部位都会激烈反弹,方向莫测,经常大家喝着喝着酒听到角落里传来一声惨叫,某位顾客捂着脸,一脑门子血摸出来,嘴里骂骂咧咧。

之后,约伯会打电话给120,救护车很快就到。在门口一停一两个小时。但大多数情况下伤者根本得不到包扎——开救护车的人要么在这儿直接喝挂了,要么在喝完回医院的路上被抓了去拘留。

我挺喜欢这儿,每天晚上准时来报道,不是没有其他地方可去,只是老觉得多一处不如少一处。我猜有这样想法的人不少,所以来十号酒馆的几本上都是熟面孔,什么的人都有,基于某种微妙的情绪,我们从不相互招呼,在这儿不,在其他场合更不。

那个陌生男人直躲在角落里喝龙舌兰,从十点到十点五十分,不歇气地喝,他成功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一开始还只是单纯地多看两眼,后来就变成全场紧盯。不少人过去跟约伯下注,赌他会不会直接喝死在这儿,约伯押不会,数额很大,差不多是他全部身家——是的,我们都知道约伯全部身家有多少。

喝到第五十八杯,普通人应该早被送去急救了,那个男人连眼睛都没眨下,好不容易他停了下来,擦擦手,站在点唱机旁听了一首老歌,《Sound of silence》。带着一种郁郁寡欢的神气。

约伯放下手里的杯子,在全场瞩目下穿过人群和酒桌,问他:“哥们儿,你怎么了?”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他凝神望着约伯,望了很久,然后笑了笑,缓缓说:“没什么,只是快要死了,心情有点难受而已。”英文,标准的纽约上东区口音。

大家都在想约伯这个乡巴佬到底上哪儿学的这一手,就见他很宽宏大量地点点头。“不管谁要死,都会有点遗憾的。”他不知从什么地方摸出杯威士忌,“请你喝吧。”

在十号酒馆酒保约伯请人喝酒,一定是被请那个人出了或正要出大事,杀人也好,自杀也好,想变性也好,想变心也好。中了大奖正愁五千万现金往哪个床底下藏也好,约伯有种神奇的天赋,芸芸酒客之中,他总是能眼锁定那个有心事的人,然后在一杯免费威士忌的协助下,将那些秘密轻而易举地听个底儿掉。到底怎么做到如此精准制导精确打击我琢磨不明白,反正他永远能在那么巧合的时刻为当事人递上一杯OnHouse的酒。

陌生人没有相关知识储备,因此不疑有,他很爽快地饮而尽,掏出一把现金塞给约伯,说多的就用来请在场全部人喝一杯龙舌兰。

大家都看着这位朋友姿态优雅地离去,走进黑暗中的步伐轻盈无声,但一分钟后在离枣树大概半米的距离,他猛然直挺挺地倒下来,发出一声疑惑的呢喃,之后便晕死过去。

没人去理他,在十号酒馆,个把酒客躺在泥地里不省人事,就像春天有野草生长一般自然而然。直到凌晨两点来临,所有人走尽,只留下我和约伯。

“怎么样?”我问约伯。

我今天晚上没有喝太多,希望可以保持一双稳定的手和清醒的眼睛。

他将吧台上的东西都收拾干净,非常利落,而后和我一起走到室外。天气很好,透过枣树的浓荫,星光潇洒地漫布周围,照耀着露珠一颗颗凝结成形,夜虫低鸣——那是自然界此刻唯一的声音。

我们蹲下来看那个陌生人。

“有病?”约伯问。

“肯定。”

“身体的还是心灵的?”

“估计都有,但前者比较致命。”

“那么交给你了。”

“又这样子吗?嗯,也好。”

约伯帮我把陌生男人送到我的住处,离十号酒馆大约一公里,我们并肩走,他抓着男人的后脖子在地上拖,像拖一只睡着了的猫。那入身量很高,双脚在地上碰撞出单调低沉的回声,但无人注意。

深夜的街道如同天堂,谁对谁都没有好奇心。

他跟我聊天:“那么,那些手术刀之类的,随便收着也不会坏掉吗?”

“当然不会随便收着的不过确实也不容易坏掉。

“说的是,人们对寄托看过往回忆的纪念品,态度总是比较温和的。”

“呸,你抒哪门子情,那不是纪念品好吧,我靠那个吃饭还得给你酒钱,对了,凭什么莱牌又涨价?”

“原材料涨了嘛,不过,喂,你真的有给酒钱吗?我没关系的,只要老板不追究就好了,反正他也常常不在。”

我要掏出手机来给他看消费短信凭证,但话题不知不觉转到了其他地方,很快我家也到了。

我住整一层带地下室的平房,在闹市区却四壁无人做伴,这房子早八百年就该拆了,可又一直没人来真的拆。

把陌生男人送进客厅约伯便打着哈欠离去,身影摇摇晃晃,我目送他从纯进化的角度来说,他的屁股是非常不错的自然选择结果。

我打开所有地方的灯,洗了手和脸,到沙发面前低头看着那个男人。

呼吸平稳,他昏得很扎实,龙舌兰是从犯。主要的攻击力量来自威士忌里的麻醉剂,浓度很高再高一点儿的话,就不用在他身上浪费任何时间了。

他很英俊,鬓角和指甲都精心修整过,身体保养得当,身上穿的白色衬衣值普通人三个月的工资,鞋子值十个月。

像这样的人,在某个晚上无端端走进家偏僻地方的酒馆,喝了能醉倒一只大象的烈酒,瞳仁和脸色显示出一种死人般的青灰之色。自知大限将至,却又无可奈何。

下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