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七色系列之青丝 作者:红娘子

年轻美丽的苏怡与朋友钟原合伙开了一个以时下年轻人热衷的“鬼文化”为主题的酒吧,酒吧聚焦了一群充满激情的年轻人。

然而,酒吧开业不久就连续发生诡异事情——在“鬼吧”里过夜的人都会莫名自杀身亡。

写在《青丝》之前

〖纵然青史已经成灰,我爱不灭。

——周杰伦《发如雪》〗

一晃眼,时光把人催,七色已经过半了,在《青丝》的缠绵纠结之中,亲爱的读者朋友,我们已经一起走过了两年。

你还记得第一次拿到我的书是什么时候吗?

是《红缎》带来的恐怖惊悚?

是《绿门》带来的古代痴情?

是《橙子》带来的捧腹大笑?

还是这本《青丝》带来的一滴眼泪?

写这本书的时候,本意是写一个非常惊悚的小说,可是,到了中段就不由自主地变成了非常痴情的故事。

我想,那个叫平安的女子,就是你我她,就是我们每个人心里的一份执著。

无怨无悔的爱,无怨无悔的付出,无怨无悔的守护。

要怎么样的坚强才可以承受住心爱的人并不爱自己的这个事实?可以不顾一切,装做什么都不在乎?

平安其实很普通,她一切都在乎,她不过是不自私。一个人如果不自私,哪怕是再深的爱遭到了最大的打击,也不会化为恨意。

我一直都说自己不喜欢写续集,所以《青丝》绝对不是《红缎》的续集。但正如我以前所说,七色作为一个系列,既相对独立的又有一定的联系。《青丝》中的明朗就是《红缎》中的柯良,失去秦锦的他面对平安的深情,该如何选择?

如果你单单看过《青丝》,或者你会骂我很无情,为什么不肯成全一对有情人,但是,如果你看过了《红缎》,你就会知道,当时我在写作的时候有多么的为难,我应该怎么做,我应该让明朗选择谁?亲爱的读者,你们能告诉我,你心中的答案吗?

一个人的心里到底能不能同时住两个人?

这是我这个小说的中心内容,也是我第一次写这么复杂的感情线,四个主角纠缠不清,更有旁人,人物很多,情节也很多,我想,我是在进步。

还记得写《红缎》的时候,当时我因为书中的人物太多,而不得不中断写作一段日子,最后想了一个不得已的办法——把人都干掉,才可以让书写下去。

那个时候的我,刚刚开始写作长篇,所以,有很多的错误和不足,到了今天希望可以慢慢地补上。为的就是我的读者,爱我的,支持我的,喜欢我的,听过我的读者,因为读者们的支持,让我有力量走得更远,也让我可以走得更好。

我多么希望自己能够写出更好的故事给你,我也希望你拿到这本书的时候,会微笑地说一句:“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作者红娘子写的书。”

这样,亲爱的读者,我就会感到非常的满足,哪怕每天都在这里,非常辛苦地构思着新的小说,也会感觉到这种辛苦是值得的。

《青丝》最感谢的人是猛犸哥,他是一个非常有天分又写作严谨的作者,虽然一直都只是远远地支持着。上网虽然会遇到很多的人和事,但能在多年后想起时心中感到温暖的人并不多。

就因为有太多的人在生命中来了又去,所以才会格外珍惜世间的温暖。

写作是寂寞而孤单的,作者并没有别人看到的那样光彩动人,很多时候都只是一个人在埋头苦写,不知道前面的路要走多远才是尽头,也不确定自己写出来的东西有没有人喜欢,在写这些故事的时候,作者更多的是和这些故事中的人物进行交流。

其实我的本意,并不希望明朗到最后明白自己爱上了平安,在我的心里,明朗应该一直都钟情于秦锦,因为看过《红缎》的人都会知道,秦锦是一个多么值得去爱的女子。但是,写到最后一刻,我感觉,并不是我愿意去拥抱平安,而是明朗要去拥抱她,这个时候我才明白,作者从来都不是一本书的上帝,只不过是一些故事的记录者。

我更愿意相信,也许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有这么一些人,这样痛痛快快地爱过、恨过、生活过,像书中的人那样拥有如此纯净的爱情和友情,我愿意相信这个世界的温暖,我不喜欢把这个事件描写得非常阴暗,因为在我的心中,我感受到的世界就是充满了阳光和爱,我愿意把我心中的这个世界与你们分享。

很多人都会问我,你为什么一定要写惊悚小说,写其他题材的小说不是更好,更容易畅销吗?

其实我也写过很多别的小说,穿越小说《穿越公主我最大》,校园言情《这个猪头会魔法》,但是我非常钟爱红娘子七色惊悚小说,它是我的第一部系列小说,也是我的起步,我像爱自己的孩子一样爱着这套书,我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把后面的故事写得更好,加入更多的元素,投注更多的感情。

你愿意和我一起走下去,见证七色的成长吗?

请继续关注红娘子七色惊悚小说之《紫铃》,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校园惊悚,当然希望可以写的与众不同,虽然剧情不可以透露,不过还是可以告诉大家,这是一本非常轻松搞笑而且非常好看的书。

☆.引子

这个城市是寂寞而阴沉的。夜上来之后,先是点燃天上的星,再是亮起地上的灯,星灯相映也赶不走一声叹息。

在某个拐角的居民楼上,有一个小孩孤独地站在过道里,瘦小的身影被灯光拉得细长。

那是一栋破败建筑,堆满了杂物,煤球、废纸壳和旧木板堆在走廊处的拐弯处,暗黄的墙壁上画着一些粉笔画、一个太阳和一些线条,一看就知道是楼里调皮的孩子们的杰作。

屋内传来一声温柔的呼唤:“先回来吃饭吧,你爸今天可能不回来了。”

工人宿舍的房间只有方方正正的一间,大而且高,灯光下,母亲的脸是温和而美丽的,一头乌黑发亮的头发被轻轻地挽在脑后。母亲在桌前用温柔的眼神看着孩子,桌上的菜很丰富,小孩子端起碗埋头苦吃,吃着吃着忽然抬头道:“妈,你怎么不吃呢?”

母亲抬起手,擦了擦眼角,低着头说了一句:“我吃过了,不饿,你多吃一点儿。”

而那手心里分明是晶亮的泪滴,被母亲小心地掩饰过去了。

孩子显然是饿坏了,嘴里塞得满满的,母亲含笑一边去抹孩子的嘴,一边说:“慢慢吃,又没有人和你抢,将来吃饭可不能这个样子,别人会笑话你的。”

“妈,为什么爸老不回家啊!”孩子一边吃一边抬头问道。

“这……你爸忙!”母亲含糊地答道。

“我还以为他不要我们了。”孩子低着头嘀咕着。

母亲一下子怔在那里:“你听谁胡说八道,他怎么会不要我们呢?”

“隔壁的王阿姨和李奶奶都这么说,还说爸被狐狸精给迷住了。”

母亲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看着自己的孩子一字一句道:“不准听这些鬼话,这是他的家,他怎么会不要我们?”

这时的母亲仿佛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一边给孩子夹菜一边喃喃地说:“这是我们的家,他怎么会不要我们?”

母亲的脸上有一种愤愤的恨意,眼瞳睁得大大的。

正在这时,门外响起了急促的脚步声,一声一声在过道里回响,直奔屋来。

母亲一下子惊跳起来,惊慌失措,忙把孩子往床底下一塞,叮嘱道:“不管出什么事,都不能出来。”

母亲正准备去关门,却被椅子绊倒,重重地跌倒在地。

那人影闯了进来,门被反锁了。孩子从床下看到是自己父亲的鞋,正高兴想出来,却只听到母亲一声闷响被按在床上。

孩子听到父亲恶狠狠的声音:“你不让我好过,你不跟我离,你去单位闹,好吧,我们都别活了,你说,你到底是离还是不离?”

母亲的喉咙被卡住,发出的声音断断续续:“我……就是死,也不会让那个……狐……狸精好过。”

“啊,”父亲大叫一声,“你用筷子刺我,不想活了!”

母亲的腿在踢打着,踢掉的拖鞋落到孩子的眼前,孩子不敢动弹。

“要死一起死!”母亲的声音很沙哑。

父亲阴阴地笑了:“那你就死吧!我不会让你轻松地死的,你不是烈女吗!我让你死都是奸杀。”

只听着衣服破碎的声音、沉闷的扭打声、床的摇晃声与母亲压抑不住的痛苦的呻吟交织在一起。孩子将小手塞在嘴里,只有用力地塞着,才能让自己不发出声音来。

半天,床上的响动停止了,一双男人的大脚掌出现在孩子眼前,孩子的手依然塞在嘴里。那双脚出去了,孩子小心地将身子往外移了移,想看看母亲到底如何了。

忽然,一颗人头从床沿垂落,鲜血倒灌下来,血瀑一样地冲到孩子的脸上,那一头凌乱不堪的头发下是一双睁得大大的眼睛,左眼瞳里却插着一支筷子。那筷子刺得那样深,深得只有一小段筷头露在外面,露出红漆木皮来。

母亲的脸已经变成死鱼的色彩,耳朵、嘴里,还有鼻子都冒出了鲜血,倒垂着的头使鲜血顺着头发往下流,那头发直垂到孩子的脸上,满头青丝,一缕缕被染成血色,像一千把尖刀刺着孩子的脸,在极度的恐惧中他的瞳孔慢慢缩小,小得只能看到那满天飞舞的血丝。

“今天晚上八点半,鬼吧准时开场,请各位‘魂’一定要光临本店,里面的节目一定不会让大家失望的,胆小者请带上私人医生。”

☆.开 店(一)

静静的房间里只听到敲打键盘的声音,一个美女正盘着腿坐在沙发椅上,对着笔记本电脑猛敲一气。敲好之后,她伸了一个长长的懒腰,然后顺手拿起桌上的苹果咬了一口,点了一下确定。

QQ上人头猛跳,她却把笔记本推一边,然后站起来,拿起桌上的电话,摆一个标准的地主婆姿态,给派出去做苦力的钟原打电话了。

“钟原啊,你是猪啊,让你去帮我买一些水杯,你都去了一个上午了。”

电话那边传来很委屈的声音:“苏怡,你不是吧,你自己在家里上网,却让我在烈日下猛跑,最后还要怪我,你不爽你自己来做啊!”

苏怡不服气地说:“喂,我是大股东好不好?我才是鬼吧的董事长呢。”

钟原在大马路上听到这句话,双眼一黑,差点儿滑到车轮底下去,忙对她喊:“什么,你是董事长,就你那破酒吧,租那最偏远、最便宜的店面,还是网上集资给凑起来的,只有一个经理、一个服务员、一个清洁工、一个保安和一个跑单的,而这所有的工作又都是我一个人做的,你还好意思和我说董事长?”

苏怡气得把电话一丢,然后将沙发上的一只公仔猪丢在地上一通猛踩,一边踩一边骂道:“死钟原,哪里像个男人啊!”

苏怡和钟原也真是一对冤家,从刚会走路两人据说就已经为抢一个橘子而打得头破血流了,但这么多年打打闹闹却一直在一起,现在连做这家酒吧也是钟原出力最大。

苏怡决定不气了,哼,好歹自己现在也是一个酒吧的老板了,不能跟钟原这样的小人物一般见识。

刚刚苏怡是在网络上的论坛里发的帖子,她从小就喜欢上恐怖论坛,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恐怖迷,看恐怖片、读恐怖小说是她的至爱,还有什么事情比把自己吓得一身鸡皮更爽?

钟原说,经科学调查,女性看恐怖小说容易得到阅读快感,那种感觉和性快感是一样的。钟原实话实说的结果,是换来苏怡的一顿猛K。恐怖论坛苏怡还是照上恐不误,这个城市里有一个出色的恐怖论坛,苏怡在那里已经混成了一个大人物,总是有仰慕者前来要求与她见面。

网络有的时候会左右人的现实,有一天苏怡忽然心血来潮想在城市中开一家以“鬼文化”为主题的酒吧,名字就叫“鬼吧”。将酒吧布置成恐怖阴森的样子以吸引客人,也方便网友聚会。

她的提议得到了论坛里很多人的支持,一些网友走进了现实中,大家一起选地点、做装修,有钱出钱,有力出力,为了自己心目中的“鬼吧”而努力。

这不,已经忙了两个多月了,今天就是自己的第一间酒吧——“鬼吧”开业,她心里兴奋不安,四处发帖子拉网友,打电话找朋友,一定要把开张搞得热热闹闹才好。

苏怡精心化了一个鬼妆,脸上打厚厚的白粉,唇涂得血红,又打开衣柜,把那套准备已久的白裙给穿上。今天她是主角啊,如果不抢抢风头怎么能叫开业大吉呢?

一切准备停当,苏怡微笑地往楼下跑去,准备打的去酒吧。没想到,那些出租车司机见了她一个个都绕道而行,或者是干脆视而不见,半天也没有一辆车停下来。苏怡忽然醒悟过来,原来是自己这一脸鬼妆吓到了人了。

苏怡只好推出自己的自行车,她一边恨恨地踩着自行车,一边骂着那些没胆的出租车司机:“大白天的还怕什么呢,我又不会吃人。”她的自行车踩得飞快,好在去酒吧的那条路很偏,一路没有吓到花花草草,也没有惊到小朋友。苏怡并不是因为要开鬼吧图个气氛才把酒吧开在偏僻地方,而是这里的租金实在是便宜。

苏怡远远地就看到自己设计的“鬼吧”那两个黑字,在阳光下发出暗暗的光,还真有点恐怖的味道。因为酒吧的主题是鬼,所以今天她才请了自己最喜欢去的恐怖论坛里的大部分网友来捧场。

所有的网友们都已经在路口等着了,他们都穿着千奇百怪的衣服。看到苏怡白衣飘飘化个鬼妆却踩个自行车,所有人都哄堂大笑。

“女鬼,这年头不流行飘了吗?”

“苏怡大人,用这种工具你也能时空转移吗?”

“有个性,不愧是恐怖论坛的第一才女。”

各种声音不断传来,苏怡把自行车缓缓靠好,轻轻地走进人群,手指着人群轻言细语道:“你们说谁呢?”那腔调已经完全不似平日里的苏怡,声音异常尖细,有种说不出的难受,眉眼像极了旧时名伶。

“苏怡,你装什么装!”钟原扛个扫把走过来,拖她的手。

入手冰凉,有点异样。

而苏怡却抬着头吊着眼看着他,缩手道:“放手,你是什么人,敢摸本小姐的手?”

那语气果然是理直气壮,周围人都怔住了,莫非苏怡真的穿鬼衣沾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再也没有人敢嘲笑苏怡,钟原却对苏怡的反常视而不见,对着她的屁股就是几扫把:“进去吧,还小姐,你骗得了别人还能骗得过我吗?”

苏怡转过身来,愤怒的眼神可以洞穿他的心,十指尖尖往他脸上划去,钟原笑着一闪,苏怡一把抢到他的扫把,边拍他边气急败坏道:“这几段台词,我不知道练了多久,你怎么总是和我过不去?这个时候和我闹,害得我没有情绪了。”

周围鬼友看到这一幕都高兴了,纷纷说只有苏怡才装得最像,果然是高手级鬼友等等马屁话。

笑闹完毕,大家都向酒吧里走去,只有钟原去推自行车。他扶起车,却感觉车子特别的重,好像上面坐着人似的让他吃力。

钟原笑着摇摇头,苏怡那家伙连自行车都会选这么笨重的,真是蠢啊!

酒吧里的气氛有些阴沉,即使是白天也没有什么阳光可以透进来。全场并不大,桌子都安置在黑暗的角落里,只有吧台里的一点点昏暗的光,鬼气森森的,音乐轻灵,坐在这里的人像是来到了地狱,不似在人间。这里并没有从前一些恐怖酒吧里的道具——僵尸或是人头,只有黑暗,黑暗给人无限的遐想,苏怡坚持,只有想像才是真正恐怖的事情。

鬼友们十分满意鬼吧的装修,大家都在黑暗里不时地偷**对方的肩,吓吓别人。钟原没有去吓别人,只是端着酒看着别人闹。

苏怡在吧台的灯光下,果然很有女鬼的气质。钟原静静地看着,突然感觉肩被人拍了一下,他没有回头,可能是哪个网友在逗他玩。可是那手一直就放在自己的肩上,冰冷的,那种冷直透过衣服传到心窝。钟原心想着难道是空调开大了,怎么会有人这么冷?回过头去,身后有一个人影隐隐约约在对自己挥手,黑暗中看不真切,他也对着那人影挥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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