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包法利夫人 作者:福楼拜

 

书籍简介

 

本书是一幅道地的法国十九世纪的外省风俗画,其完美严谨的语言风格更是为后人传为美谈。美丽的主人公艾玛是富裕农民的独生女,因不甘与忠厚老实的丈夫过平庸的生活,两次发生婚外情,后均遭情人抛弃;又因过度消费,债台高筑,终于被迫自杀。著名作家左拉称本书为“同类小说准确无误的典范”。

 

 

施康强

福楼拜的《包法利夫人》已有好几个中译本,其中一个出于已故李健吾先生的大手笔。李先生还写过一部《福楼拜评传》,对这位作者推崇备志:“斯汤达深刻、巴尔扎克伟大、但是福楼拜,完美。”

这个评价或许过高,但是我们至少可以说:福楼拜力求完美。

福楼拜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说家,他自称,他也确实是艺术家,文字的艺术家。他视文字、文学创作为生命,每一部作品,每一章,每一节,每一句,都是呕心沥血的结果。对于他,小说的形式和风格比其内容更加重要。他写得很慢,很苦,反复修改,要求每一个细节都来自仔细的观察或亲身体验,要求文字具有音乐的节奏。(“一句好的散文应该同一句好诗一样,是不可改动的,是同样有节奏,同样响亮的。”)写包法利夫人服毒时,他感到自己也好象也中了毒。

他写《包法利夫人》花了四年零四个月,每天工作十二小时。正反两面的草稿写了一千八百页,最后定稿不到五百页。当然他有条件这么做。他出身富裕的资产阶级,不必为谋生而忙碌,更不必卖文为生,有的是精雕细琢的工夫。1856年《包法利夫人》在《巴黎杂志》上发表,不仅标志着十九世纪法国小说史的一个转折,而且在世界范围影响了小说这个文学体裁在此后一个多世纪的演变和发展过程。

如同塞万提斯的《堂吉诃德》是对骑士小说的清算一样,《包法利夫人》在一定意义上是对浪漫主义与浪漫小说的清算。女主人公爱玛·包法利(“爱玛”是个浪漫的名字,“包法利”Bovary这个姓氏的词根Bov包含“牛”的意思:福楼拜煞费苦心选定的这个姓名,本身就意味着想入非非的浪漫与平庸的现实之间的反差)是外省一个富裕农民的女儿,在修道院度过青年时代,饱读浪漫派作品。她成年后嫁给一名乡镇医生,平庸、迟钝、不解儿女柔情的包法利,真所谓“彩凤随鸦”。于是她不安于室,先后成为风月老手、地主罗多尔夫与书记员莱昂的情人。为了取悦莱昂,维持奢华的生活,她挥霍了丈夫的财产,还借了高利贷。后来莱昂对她生厌,高利贷向她逼债,她只有服砒霜自杀。

故事很简单,没有浪漫派小说曲折离奇的情节,无非是一个“淫妇”通奸偷情,自食其果。作者的本意也不是讲故事,他为小说加了一个副标题:《外省风情》。他为我们展示十九世纪中叶法国外省生活的工笔画卷,那是个单调沉闷、狭隘闭塞的世界,容不得半点对高尚的理想,乃至爱玛这样对虚幻的“幸福”的追求,而以药剂师奥梅为代表的所谓自由资产者打着科学的旗号,欺世盗名,无往而不胜。妇女在这个社会中更是弱者,福楼拜自己就说过:“就在此刻,同时在二十二个村庄中,我可怜的包法利夫人正在忍受苦难,伤心饮泣。”

这部今天进入文学教科书的作品,在它发表的第二年却被当局加上有伤风化、诽谤宗教等罪名,由检察官提出公诉。检察官列举书中四个段落为佐证。一,爱玛在树林里委身于罗多尔夫,她因奸情而变得更加美丽:这是对通奸的颂扬。二,爱玛病后去领圣体,她用对情人的语言向天主倾诉。三,爱玛与莱昂在奔驰的马车里做爱(《巴黎杂志》的编辑删掉了这一段),然后是对他们幽会的旅馆房间的“淫荡描写”。四,对爱玛临死终场面的描写违背宗教和道德原则,夹杂肉欲的联想。

我们且看第三项指控。检察官委婉地称之为“马车里的沦落”的那一段:

车子掉头往回走;而这一回,既无目标又无方向,只是在随意游荡。只见它先是驶过圣波尔教堂,勒斯居尔,加尔刚山,红墉镇,快活林广场;随后是马拉德尔里街,迪南德里街,圣罗曼塔楼,圣维维安教堂,圣马克洛教堂,圣尼凯兹教堂,---再驶过海关;---旧城楼,三管道和纪念公墓。车夫不时从车座上朝那些小酒店投去绝望的目光。他不明白车厢里的那二位究竟着了什么魔,居然就是不肯让车停下。他试过好几次,每回都即刻听见身后传来怒气冲冲的喊声。于是他只得狠下心来鞭打那两匹汗涔涔的驽马,任凭车子怎么颠簸,怎么东磕西碰,全都置之度外,他焉头耷脑,又渴又倦又伤心,差点儿哭了出来。

在码头,在货车与车桶之间,在街上,在界石拐角处,城里的那些男男女女都睁大眼睛,惊愕地望着这幕外省难得一见的场景---一辆遮着帘子、比坟墓还密不透风的马车,不停地在眼前晃来晃去,颠簸得像条海船。

有一回,中午时分在旷野上,阳光射得镀银旧车灯锃锃发亮的当口,从黄步小窗帘里探出只裸露的手来,把一团碎纸扔出窗外,纸屑像白蝴蝶似的随风飘散,落入远处开满紫红花朵的苜蓿地里。

随后,六点钟光景,马车停进博伏瓦齐纳街区一条小巷,下来一个女人,面纱放得很低,头也不回地往前走去。

这段叙述,适见福楼拜艺术手段的高超。他让读者处于车夫与市民的视角,猜想车里可能发生了什么事情。当今的通俗小说作者或者影视编导处理汽车(相当于福楼拜时代的马车)里偷情的场面,不知浇上多少浓油赤酱。

再看对旅馆房间的“淫秽描绘”:

在这个充满欢乐的温馨的房间,尽管华丽里透出些衰颓,他俩依然钟爱无比!每次来总看到家具依然如故,有时还会在台钟的底座上找到几枚发夹,那是上星期四她忘在这儿的。壁炉边上,有张镶嵌螺钿的黄檀木小圆桌,他俩就在这圆桌上用餐。爱玛把肉切开,连同温柔甜蜜的千言万语,一块儿递给他;香槟泡沫从精致的酒杯溢出,流到她的戒指上,她忘情地纵声大笑。他俩已完完全全被对方所占有,根本无法自拔,因此都以为这儿就是他俩的家,他们要在这儿一起生活,直到地老天荒,就像一对年轻的终身夫妻那样。他们说我们的房间,我们的地毯,我们的椅子,她甚至管莱昂送她的拖鞋叫我的拖鞋,那是当初看她喜欢,莱昂特地买给她的礼物。这双粉红缎面的拖鞋,用天鹅绒毛滚着边。她坐在他的膝上,脚够不着地,只能悬在半空;这时那双小巧玲珑、鞋跟不包革的拖鞋,就单靠光脚的脚趾点着。

与其说作者“淫荡”,不如说是检察官大人神经过敏。

幸亏福楼拜请出一位地位显赫、能言善辩的大律师,法庭最后判福楼拜无罪。

这场官司的结果,是《包法利夫人》成为畅销书。这以后,由于这篇小说多层次的、丰富的内涵,更由于持不同美学观点的小说家和批评家们各取所需,它得到不同的评价。我们只能挂一漏万,举其大端。

尽管福楼拜本人对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等等颇有微词,左拉对《包法利夫人》推崇备至:“以《包法利夫人》为典型的自然主义小说的首要特征,是准确复制生活,排除任何故事性成分。作品的结构仅在于选择场景以及某种和谐的展开程序......最终是小说家杀死主人公,如果他只接受普通生活的平常进程。”

早在上一个世纪,已有论者强调这部小说的心理学和哲学层面。儒勒.德.戈吉耶发明了“包法利主义”这个名词,把它定义为“人所具有的把自己设想成另一个样子的能力”。(应该说,“包法利主义”的存在先于包法利夫人,而且是超国界的。中国文学史上有无数“心比天高,命如纸薄”或“始乱终弃”的“红颜薄命”的故事。它也延伸到当今世界,青年男女对明星、对“大众情人”的崇拜,其实也是“包法利主义”的一种变体。)

本世纪初,从英国小说家亨利.詹姆斯开始,批评界致力于凸现福楼拜作品的艺术层面。詹姆斯写道:“福楼拜只在表现手法中看到艺术品的存在,他向我们提出挑战,看谁能确定另一个评定作品生命力的标准而不论为笑柄。”

福楼拜研究本世纪蔚为显学。六十年代兴起的法国“新小说”作家和理论家们视福楼拜为先驱。让.罗赛主要研究《包法利夫人》的叙述技巧和叙述观点,他说这部“什么也不涉及的书”是现代反小说的祖先。这话也不是毫无根据。福楼拜本人在一封信里说过:“我以为美的,是一本什么也不涉及的书,一本没有外部联系的书,它以自身风格的内在力量支撑自己,如同地球无所评籍,悬在空中,一本几乎没有主题的书,或者,至少,主题几乎是看不见的,如果这是可能的。”在另一封信里他说:“因此既没有美丽的题材,也没有卑贱的题材,而且,从纯艺术的观点来看,我们几乎可以把不存在任何题材奉为格言,因为风格本身就是观察事物的绝对方式。”小说中对物体的刻画越是精细,这个物体就越是孤立于它从属的那个整体,除了它作为物体存在在那里,失去其他任何意义,如小说中夏尔的那顶帽子。

萨特研究福楼拜,写了一部两千页的大书《家庭的白痴》。他认为“被动性”在福楼拜身上非常重要。他爱用被动态造句,也是被动性的体现。他的父亲,鲁昂的名医,在家庭里滥用权力;母亲对他没有感情;继承父业,也成为名医的兄长引起他的嫉妒心。凡此种种,造成他的孤僻倾向,使他成为一个曾经是不幸的,后来又把神经官能症作为摆脱不幸的办法的人。艺术或文学不一定是神经官能症患者的事情,但是为艺术而艺术,如福楼拜,要求一种神经官能症。

最后要提到著名的秘鲁作家略萨,他写了一部研究福楼拜的专著《无休止的纵欲》,标题来自福楼拜的一句话:“承受人生的唯一方式是沉溺于文学,如同无休止的纵欲。”(1858年9月4日致勒罗瓦耶.德.尚特比小姐的信)他推崇《包法利夫人》为第一部现代小说,赞扬福楼拜对形式完美的追求,认为在后者身上,“形式从来未与生活分离:形式是生活最好的维护者”。

如果说《包法利夫人》的文本为批评家的诠释提供了无穷的可能性,对于翻译家,文本在形式上的完美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和挑战。译者不仅要准确传达词义,如果他尽心尽职,还要尽可能顾及原文的音乐性。李健吾先生以作家的才情译书,他的译本行文潇洒,有的翻译评论家誉之为“定本”。他的文章确实漂亮,试引一段(第三部第五章,爱玛坐马车从永镇到鲁昂,城市在她的眼下出现);

城像圆剧场,一步比一步低,雾气笼罩,直到过了桥,才乱纷纷展开。再过去又是旷野,形象单调,越远越高,最后碰上灰天的模糊的基线。全部风景,这样从高望去,平平静静,像煞一幅画。停锚的船只,堆在一个角落;河顺着绿岭弯来弯去;长方形的岛屿,如同几条大黑鱼,停在水面,一动不动。工厂的烟囱冒出大团棕色的烟,随风飘散。教堂的尖顶突破浓雾,清越的钟声有冶铸厂的轰隆轰隆的响声伴奏。马路的枯树,站在房屋中间,好象成堆的紫色荆棘一样。雨洗过的屋顶,由于市区有高有低,光色参差不齐。有时候,吹来一阵劲风,浮云飘向圣.卡特琳岭,仿佛空气凝成波涛,冲击岸边绝崖,先是气势汹汹,转瞬又销声匿迹了。

我们看到,李先生爱用四字成语和四字结构,因此句读较多,这一段文字一共用了三十五个标点符号,包括逗号、分号和句号。福楼拜极其重视文句的节奏,原文只用了二十二个标点符号。本书作者周克希先生力图在一定程度上复制原文的节奏,他的译文用了二十五个标点符号:

像圆形剧场那样下凹,沐浴在雾霭之中的这座城市,过了桥那头才渐渐开阔,布局也没了章法。再往后,平坦的田野重又走势单调地隆起,延接到远处苍茫的边际。从高处如此望去,整片景色了无动静,像一幅画;下锚的船只挤挨在一隅;河流在葱郁的冈峦脚下描画出流畅的弧线,椭圆形的岛屿恰似露出水面的一条条黑色的大鱼。工厂的烟囱吐出滚滚浓烟,随风飘散开去。铸造厂传来隆隆的响声,和着矗立在雾中的教堂钟楼清脆的排钟声。大街两旁的树木,凋零了树叶,宛似屋宇间一蓬蓬紫色的荆棘,屋顶上的雨水犹自闪着亮光,屋面随地势起伏而明暗不一。时而,一阵风挟着云团掠向圣卡特琳娜山冈,犹如股股气浪悄没声儿地撞碎在峭壁上。

翻译没有定本,李健吾先生的译本是否定本,这些都是学术界还没定论的问题。我不敢说周克希先生的译本在总体上或在某一方面超过李先生的译本或其他译本,但是我可以说,这是一个不同的,有自觉的美学追求,因而有其价值的译本。

 

 

 

【法】福楼拜

包法利夫人

 

第一节

 

我们正在上自习,忽然校长进来了,后面跟着一个没有穿学生装的新学生,还有一个小校工,却端着一张大书桌。正在打瞌睡的学生也醒过来了,个个站了起来,仿佛功课受到打扰似的。

校长做了个手势,要我们坐下,然后转过身去,低声对班主任说:

“罗杰先生,我把这个学生交托给你了,让他上五年级吧。要是他的功课和品行都够格的话,再让他升高班,他的岁数已经够大的了。”

这个新生坐在门背后的角落里,门一开,谁也看不见他,他是一个小乡巴佬,大约有十五岁,个子比我们哪一个都高。他的头发顺着前额剪齐,像乡下教堂里的歌童,看起来又懂事,又不自在。他的肩膀虽然不算宽,可是那件黑纽绿呢小外衣一定穿得太紧,袖口绷开了线缝的地方,露出了晒红的手腕,一看就知道是卷起袖子干惯了活的。浅黄色的长裤子给背带吊得太高,漏出了穿蓝袜子的小腿。脚上穿了一双不常擦油的钉鞋。

大家背起书来。他竖起耳朵来听,专心得好像在教堂里听传道,连腿也不敢跷,胳膊也不敢放在书桌上。两点钟下课铃响的时候,要不是班主任提醒他,他也不知道和我们一齐排队。

我们平时有个习惯,一进教室,就把帽子抛在地上,以免拿在手里碍事;因此,一跨过门槛,就得把帽子扔到长凳底下,并且还要靠墙,掀起一片尘土;这已经成为规矩了。

不知道这个新生是没有注意到我们这一套,还是不敢跟大家一样做,课前的祷告做完之后,他还把鸭舌帽放在膝盖上。他的帽子像是一盘大杂烩,看不出到底是皮帽、军帽、圆顶帽、尖嘴帽还是睡帽,反正是便宜货,说不出的难看,好像哑巴吃了黄连后的苦脸。帽子是鸡蛋形的,里面用铁丝支撑着,帽口有三道滚边;往上是交错的菱形丝绒和兔皮,中间有条红线隔开;再往上是口袋似的帽筒;帽顶是多边的硬壳纸,纸上蒙着复杂的彩绣,还有一根细长的饰带,末端吊着一个金线结成的小十字架作为坠子。

帽子是新的,帽檐还闪光呢。

“站起来,”老师说。

他一起立,鸭舌帽就掉了。全班人都笑了起来。

他弯下腰去拿帽子。旁边一个学生用胳膊捅了他一下,帽子又掉了,他又拣了一回。

“不必担心,你的王冠不会摔坏,”老师很风趣地说。

学生都哈哈大笑起来,可怜的新生更加手足无措,不知道帽子应该拿在手里,还是让它掉在地下,还是把它戴在头上。他到底又坐下了,帽子还是放在膝盖上。

“站起来,”老师再说—遍,“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

新生口里含了萝卜似地说了一个听不清楚的名字。

“再说一遍!”

新生还是说了一个稀里糊涂的名字,全班都笑得更厉害了。

“声音高点!”老师喊道,“声音高点!”

于是新生狠下决心,张开血盆大口,像在呼救似的,使出了吃奶的力气叫道:“下坡花力!”

这下好了,笑声叫声直线上升,越来越闹,有的声音尖得刺耳,有的像狼号,有的像狗叫,有人跺脚,有人学舌:“下坡花力!下坡花力!”好不容易才变成零星的叫声,慢慢静了下来,但是一排板凳好像一串爆竹,说不准什么时候还会爆发出一两声压制不住的笑声,犹如死灰复燃的爆竹一样。老师只好用罚做功课的雨点,来淋湿爆竹,总算逐渐恢复了教室里的秩序;老师又要新生听写,拼音,翻来复去地念,才搞清楚了他的名字是夏尔·包法利,就罚这条可怜虫坐到讲台前懒学生坐的板凳上去。他正要去,又站住了。

“你找什么?”老师问道。

“我的……”新生心神不定,眼睛左右张望,胆小怕事地说。

“全班罚抄五百行诗!”教师一声令下,就像海神镇压风浪一般,压下了一场方兴未艾的风暴。

“都不许闹!”老师生气了,一面从高筒帽里掏出手帕来擦满脸的汗水,一面接着说。“至于你呢,新来的学生,你给我抄二十遍拉丁动词‘笑’的变位法。”

然后,他用温和一点的声音说:

“你的帽子嘛,回头就会找到,没有人抢你的!”

一切恢复平静。头都低下来做练习了。新生端端正正坐了两个钟头,虽然说不定什么时候,不知道什么人的笔尖就会弹出一个小纸团来,溅他一脸墨水。他只用手擦擦脸,依然一动不动,也不抬头看一眼。

上晚自习的时候,他从书桌里拿出袖套来,把文具摆得整整齐齐,细心地用尺在纸上划线。我们看他真用功,个个词都不厌其烦地查词典。当然,他就是靠了他表现的这股劲头,才没有降到低年级去;因为他即使勉强懂得文法规则,但是用词造句并不高明。他的拉丁文是本村神甫给他启的蒙,他的父母为了省钱,不是拖得实在不能再拖了,还不肯送他上学堂。

他的父亲夏尔·德尼·巴托洛梅·包法利,原来是军医的助手,在一八一二年左右的征兵案件中受到了连累,不得不在这时离开部队,好在他那堂堂一表的人材,赢得了一家衣帽店老板女儿的欢心,使他顺便捞到了六万法郎的嫁妆。他的长相漂亮,喜欢吹牛,总使他靴子上的马刺铿锵作响,嘴唇上边的胡子和络腮胡子连成一片,手指上总戴着戒指,衣服又穿得光彩夺目,外表看起来像个勇士,平易近人又像个推销员。一结了婚,头两三年他就靠老婆的钱过日子,吃得好,起得晚,用瓷烟斗一大斗、一大斗地吸烟,晚上不看完戏不回家,还是咖啡馆的常客。岳父死了,没有留下多少财产,他不高兴,要开一家纺织厂,又蚀了本,只好回到乡下,想在那里显显身手。但是,他既不懂得织布,又不懂得种地;他的马不是用来耕耘,而是用来驰骋;他的苹果酒不是一桶一桶卖掉,而是一瓶一瓶喝光;他院子里最好的鸡鸭,都供自己食用;他的猪油也用来擦亮自己打猎穿的皮鞋;不消多久,他发现自己最好打消一切发财的念头。

于是他一年花两百法郎,在科州和皮卡迪交界的一个村子里,租了一所半田庄、半住宅的房子;他灰心丧气,怨天尤人,从四十五岁起,就关门闭户,说是厌倦人世,决意只过安静的日子了。

他的妻子从前爱他简直着了魔,简直是对他百依百顺;不料她越顺着他,他却越远着她。她本来脾气好,感情外露,爱情专一,后来上了年纪,就像走了气的酒会变酸一样,也变得难相处了,说话唠叨,神经紧张。她吃了多少苦呵!起初看见他追骚逐臭,碰到村里的浪荡女人都不放过,夜里醉得人事不省,满身酒气,从多少下流地方给送回家来,她都没有抱怨。后来,她的自尊心受了伤,只好不言不语,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就这样过了一辈子。她还得到处奔波,忙这忙那。她得去见诉讼代理人,去见法庭庭长,记住什么时候期票到期,办理延期付款;在家里,她又得缝缝补补,洗洗烫烫,监督工人,开发工钱,而她的丈夫却什么也不管,从早到晚都昏沉沉、懒洋洋,仿佛在跟人赌气似的,稍微清醒一点就对她说些忘恩负义的话,缩在火炉旁边吸烟,向炉灰里吐痰。

等到她生了一个男孩,却不得不交给奶妈喂养。小把戏断奶回家后,又把他惯得像一个王子,母亲喂他果酱,父亲却让他光着脚丫子满地跑,还冒充哲学家,说什么小畜牲一丝不挂,可能活得更好。父母对孩子的想法背道而驰,父亲头脑里有男人的理想,他要按照斯巴达的方式严格训练儿子,好让他有强健的体格。他要儿子冬天睡觉不生火,教他大口喝甘蔗酒,看见教堂游行的队伍就说粗话。可是小孩子天性驯良,辜负了父亲的苦心,枉费了他的精力。母亲总把儿子带在身边,为他剪硬纸板,给他讲故事,没完没了地自言自语,快乐中有几分忧郁,亲热得又过于罗唆。她的日子过得孤寂,就把支离破碎的幻想全都寄托在孩子身上。她梦想着高官厚禄,仿佛看见他已经长大成人,漂亮,聪明,不管是修筑桥梁公路也好,做官执法也好,都有所成就了。她教他认字,甚至弹着一架早买的旧钢琴,教他唱两三支小调。但是对这一套,重财轻文的包法利先生却说是太划不来了。难道他们有条件供养他上公立学校,将来买个一官半职,或者盘进一家店面?再说,一个人只要胆大脸皮厚,总会有得意的日子。包法利太太只好咬咬嘴唇,让孩子在村里吊儿郎当。

他跟在庄稼汉后面,用土块打得乌鸦东飞西跑,他沿着沟摘黑莓吃,手里拿根钓竿,却说是在看管火鸡;到了收获季节他就翻晒谷子,在树林里东奔西跑;下雨天他在教堂门廊下的地上画方格,玩跳房子的游戏,碰到节日他就求教堂的管事让他敲钟,好把身子吊在粗绳上,绳子来回摆动,他就觉得在随风飞舞。

因此,他长得像一棵硬木树,手臂结实,肤色健美。

十二岁上,他母亲才得到允许,让他开始学习。他的启蒙老师是教堂的神甫。不过上课的时间太短,又不固定,起不了多大作用。功课都是忙里偷闲教的,刚刚行过洗礼,又要举行葬礼,中间有点闲暇,就站在圣器室里,匆匆忙忙讲上一课;或者是在晚祷之后,神甫不出门了,又叫人去把学生找来。他们两人上得楼来,走进他的房间,于是各就各位:苍蝇和蛾子也围着蜡烛飞舞。天气一热,孩子就打瞌睡;神甫双手压在肚皮上,昏昏沉沉,不消多久,也就张嘴打起鼾来。有时,神甫给附近的病人行过临终圣礼回家,看见夏尔在田地里顽皮捣乱,就把他喊住,训了他刻把钟,并且利用机会,叫他在树底下背动词变位表。但不是天下雨,就是过路的熟人,把他们的功课打断了。尽管如此,神甫对他一直表示满意,甚至还说:小伙子记性挺好。

夏尔不能就停留在这一步呀。母亲一抓紧,父亲问心有愧,或者是嫌累了,居然不反对就让了步,但还是又拖了一年,等到这个顽童行过第一次圣体瞻礼再说。六个月一晃就过去了;第二年十月底,夏尔总算进了卢昂中学,还是过圣·罗曼节期间,他父亲来赶热闹时,亲自把他带来的。

时过境迁,我们现在谁也不记得他的事了,只知道他脾气好,玩的时候玩,读书的时候读书,在教室里听讲,在寝室里睡觉,在餐厅里就餐。他的家长代理人是手套街一家五金批发店的老板,每个月接他出来一次,总是在星期天铺子关门之后,打发他到码头去逛逛,看看船来船往,然后一到七点,就送他回学校晚餐。每个星期四晚上,他给母亲写一封长信,用的是红墨水,还用三块小面团封口;然后他就复习历史课的笔记,或者在自习室里读一本过时的、情节拖带的《希腊游记》,散步的时候,他老是和校工聊天,因为他们两个都是乡下来的。

靠了用功,他在班上总是保持中下水平;有一回考博物学,他虽然没有得奖,却受到了表扬。但是,到三年级结束的时候,他的父母要他退学,并且要他学医,说是相信他会出人头地,得到学位的。

他的母亲认识罗伯克河岸一家洗染店,就在四层楼上为他找了一间房子。她把他的膳宿安排停当,弄来几件家具,一张桌子,两把椅子,还从家里运来一张樱桃木的旧床,另外买了一个生铁小火炉,储存了一堆木柴,准备可怜的孩子过冬取暖之用。住了一个礼拜之后,她才回乡下去,临行前还千叮咛、万嘱咐,说现在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一定要会照管自己。

布告栏里的功课表使他头昏脑胀:解剖学、病理学、生理学、药剂学、化学、植物学、诊断学、治疗学,还不提卫生学和药材学,一个个名词他都搞不清来龙去脉,看起来好像神庙的大门,里面庄严肃穆,一片黑暗。他什么也不懂;听讲也是白搭,一点也没理解。不过他很用功,笔记订了一本又是一本,上课每堂都到,实习一次不缺。他完成繁琐的日常工作,就像蒙住眼睛拉磨的马一样,转来转去也不知道磨的是什么。

为了省得他花钱,他的母亲每个星期都托邮车给他带来一大块叉烧小牛肉,他上午从医院回来,就靠着墙顿脚取暖,吃叉烧肉当午餐。然后又是上课,上阶梯教室,上救济院,上完课再穿街过巷,回住所来。晚上,他吃过房东不丰盛的晚餐,又上楼回房间用功。他身上穿的衣服给汗水浸湿了,背靠着烧红了的小火炉,一直冒汽。

到了夏天美好的黄昏时刻,闷热的街头巷尾都空荡荡的,只有女佣人在大门口踢毽子。他打开窗户,凭窗眺望,看见底下的小河流过桥梁栅栏,颜色有黄有紫有蓝,使卢昂这个街区变成了见不得人的小威尼斯。有几个工人蹲在河边洗胳膊。阁楼里伸出去的竿子上,晾着一束一束的棉线。对面屋顶上是一望无际的青天,还有一轮西沉的红日。乡下该多好呵!山毛榉下该多凉爽呵!他张开鼻孔去吸田野的清香,可惜只闻到一股热气。他消瘦了,身材变得修长,脸上流露出一种哀怨的表情,更容易得到别人的关怀。

人只要一马虎,就会自然而然地摆脱决心的束缚。有一次,他没去实习,第二天,又没去上课,一尝到偷懒的甜头,慢慢就进得去出不来了。他养成了上小酒馆的习惯,在那里玩骨牌玩得入了迷。每天晚上关在一个肮脏的赌窟里,在大理石台子上,掷着有黑点的小羊骨头骰子,在他看来,似乎是难能可贵的自由行动,抬高了他在自己眼里的身价。这就似是头一回走进花花世界尝到禁脔一样;在进门的时候,把手指放在门扶手上,心里已经涌起肉欲般的快感了。那时,压在内心深处的种种欲望都冒了出来;他学会了对女伴唱小调,兴高采烈地唱贝朗瑞的歌曲,能调五味酒,最后,还懂得了谈情说爱。

他这样准备医生考试,结果当然是彻底失败。当天晚上,他家里还在等他回来开庆功会呢!他动身走回家去,一到村口又站住了,托人把母亲找出来,一五一十都告诉了她。母亲原谅儿子,反而责怪主考人不公平,没有让他通过,并且说父亲面前由她来交代,这就给他吃了定心丸。

等到五年以后,包法利先生才知道考试真相;事情已经过去,不能再算陈年老账,何况他怎能相信自己生的儿子会是蠢才呢!

于是夏尔重新复习功课,继续准备考试,并且事先把考过的题目都背得烂熟。他总算通过了,成绩还算良好。这对他的母亲来说,简直是个大喜的日子:他们大摆喜筵。

到哪里去行医呢?去托特吧。那里只有一个老医生。很久以来,包法利太太就巴不得他死掉。不等老头子卷铺盖,夏尔就在他对面住下,迫不及待地要接班呢!

好不容易把儿子带大了,让他学会了行医谋生,帮他在托特挂牌开业,这还不算完:他还没成家呢。她又给他娶了一房媳妇,那是迪埃普一个事务员的寡妇,四十五岁,一年有一千二百法郎的收入。

杜比克家的寡妇虽然长得丑,骨瘦如柴,满脸的疙瘩像春天发芽的树枝,但并不愁嫁不出去,供她挑选的还不乏其人。为了达到目的,包法利大娘不得不费尽心机,把对手都挤掉,甚至有一个猪肉店老板,得到几个神甫撑腰,也给她巧施妙计,破坏了好事。

夏尔打着如意算盘,满以为一结婚,条件就会变得更好,人可以自作主张,钱可以随意花费。哪里晓得当家作主的是他老婆;他在人面前应该这样说,不能那样说,每逢斋戒日要吃素,要顺着她的意思穿衣服,按照她的吩咐催促病人还帐。她拆他的私信,监视他的行动,隔着板壁听他看病,如果诊室里有妇女的话。她每天早晨要喝巧克力,没完没了地要他关心。她老是抱怨神经痛,胸脯痛,气血两亏。脚步声响吵了她;他一走又冷落了她;回到她身边呢,那当然是希望她早死。夜里,夏尔回到家中,她就从被窝底下伸出瘦长的胳膊,搂住他的脖子,把他拉到床边坐下,对他诉起苦来:他一定是忘记她了,爱上别的女人了!人家早就说过,她的命苦,说到最后,她为了健康,向他要一点甜药水,还要一点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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