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十一种孤独 作者:理查德·耶茨

《十一种孤独》以冷峻的笔触描写了美国二战后五六十年代普通纽约人的生活,写了十一种孤独的人生,主人公都是缺乏安全感、生活不太如意的人:曼哈顿办公楼里被炒的白领、有着杰出想象力的出租车司机、屡屡遭挫却一心想成为作家的年轻人、即将结婚却又十分迷茫的男女、古怪的老教师、新转学的小学生、肺结核病人、老病号的妻子、爵士钢琴手、郁郁不得志的军官、退役军人等。耶茨笔下都是普通人的普通生活,描写的是普通人的孤独、失落与绝望,他自己曾说:“如果我的作品有什么主题的话,我想只有简单一个:人都是孤独的,没有人逃脱得了,这就是他们的悲剧所在。”

耶茨作为二十世纪中叶美国主流生活的忠实记录者,批评家们将他与契诃夫、菲茨杰拉德、约翰·契弗相提并论。他的处女作长篇小说《革命之路》甫一推出即获成功,获得美国国家图书奖提名。1962年他的第一部短篇小说集《十一种孤独>出版,更被誉为“纽约的都柏林人”。耶茨的作品曾获“纽约时报书评”、《君子》、《华盛顿邮报》等媒体的好评.有四本小说入选“每月一书俱乐部”。此外他还拥有一大批作家拥趸,其中不乏著名作家,如库尔特·冯古内特、安德烈·杜波依斯。他的作品也影响了许多作家,如雷蒙德·卡佛。

耶茨是位大师。——赛巴斯蒂安·福克斯

仅仅提到这本书的标题就能在整整一代读者中很快地获得赞同与共鸣,耶茨创作出了《都柏林人》的纽约版本。——《纽约时报》

有史以来十部最好的美国短篇小说集之一。——库尔特·冯内古特

美国最好的战后小说家和短篇故事作家之一。他为他身处的时代贡献了一些最出色的小说,也给今天有幸一读的读者带来了乐趣。——《独立报》

二十世纪最具洞察力的作家 ——《泰晤士报》

南瓜灯博士

关于新转学来的男孩,普赖斯小姐只知道他基本上一直处于某种孤儿状态,现在跟他住在一起、头发灰白的“姑姑、姑父”其实是养父母,他的生活费由纽约市福利署支付。换做不太敬业或想象力不太丰富的老师可能会要求了解更多细节,但普赖斯小姐觉得这粗略的概括就够了。实际上,从他上四年级的第一个清晨开始,就已足够让她心中充满使命感,眼中明显透出爱意。

他到得很早,坐在最后一排——背挺得笔直,桌下两脚刚好交叉在一起,双手交叉放在桌上正中间,似乎只有对称能让他不那么显眼——其他孩子陆续进来,坐下安顿好的同时,每个人都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了很久。

“今天早上我们有个新同学,”普赖斯小姐说,过分强调这显而易见的事情,让每个人都想笑。“他叫文森特·萨贝拉,来自纽约市。我知道我们大家会尽力让他感觉如同在家里一般。”这次大家马上都转过身来盯着他看,他只得埋下头,重心从一边屁股挪到另一边。通常,从纽约来的人可能会有某种威信,因为对大部分孩子而言,纽约是个令人敬畏的去处,是成年人的场所。每天父亲们给吞没在那里,而他们自己很少能去,偶尔去一次时会穿上最好的衣服,像过节一样。可谁只要瞥他一眼,就知道文森特·萨贝拉无论如何与摩天大楼没有任何关系。即使你能对他那乱鸡窝一样的头发、灰不溜秋的肤色置之不理,他的衣服也会出卖他:灯芯绒裤子新得可笑,而帆布胶鞋又旧得可笑,黄色运动衫太小,印在胸前的米老鼠图案只剩下些许痕迹。显然,他来自纽约某处,那是你坐火车去中央火车站的路上不得不经过的地方——那里的人们把被单晾在窗台上,成天无聊地探身窗外发呆,你看到笔直幽深的街道,一条连着一条,全都一样,人行道上拥挤杂乱,阴郁的男孩们在那儿玩着某种没有希望的球。

女孩们判定他不太友好,转过脸去了;男孩们仍在仔细观察,脸上带着一丝笑意,上下打量着他。这个男孩是那种他们通常觉得“不好对付”的男孩,在陌生的街区里,这种男孩的目光曾经令他们不安;现在独一无二的报复机会来了。

“你想让我们怎么称呼你呢,文森特?”普赖斯问道。“我是说,你觉得叫文森特,或文斯注,或——什么好一些?”(这纯粹是个不切实际的问题;普赖斯小姐也知道男生们会叫他“萨贝拉”,女生们则根本什么也不会叫。)

“叫我文尼就好了,”他回答时声音奇怪而沙哑,显然是在他家乡难看的街道上把嗓子喊哑了。

“恐怕我没听清,”她说着,侧头向前伸长美丽的脖子,一大缕头发散落到一边肩上。“你是说‘文斯’吗?”

“我说的是文尼,”他局促不安地又说了一次。

“文森特是吗?那好,文森特。”班上几个人“咯咯”笑了起来,但没人费心去纠正她:让它一直错下去可能更好玩。

“我不会花时间挨个按名字把大家介绍给你,文森特,”普赖斯小姐接着说道,“因为我觉得让你自己在与我们大家的相处中记住这些名字更简单些,是不是?好,头一两天我们不要求你真正上课;你慢慢来,不要急,如果有什么不明白的,尽管问。”

他含糊不清地咕噜了什么,脸上笑容闪一下就没了,刚好露出发绿的牙根。

“那好,”普赖斯小姐说,开始上课了。“今天是星期一上午,因此课表上的第一件事情是‘汇报’。谁愿意第一个来说?”

文森特·萨贝拉暂时被遗忘了,六七只手举了起来,普赖斯小姐故作迷惑地后退一步。“天啊,今天我们有这么多同学想‘汇报’,”她说。“汇报”这个主意——每周一早晨用十五分钟时间鼓励孩子们说说他们周末的经历——是普赖斯小姐自己想出来的,也难怪她为此十分自豪。校长在最近的一次教员大会上表扬了她,指出汇报在学校和家庭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也是让学生学会保持镇静、增强自信的好方法,值得赞扬。它需要明智的监督指导——引导害羞的孩子畅所欲言,抑制爱表现的孩子——但总之,像普赖斯小姐对校长做出的保证一样,每个学生都会觉得很有意思。她特别希望今天的汇报有意思,好让文森特·萨贝拉放松下来,因此她让南茜·派克先开始:没人能像南茜那样善于抓住听众。

南茜优雅地走上讲台时,其余学生都安静下来,当她开始讲时(她是这般受欢迎),甚至两三个私底下讨厌她的女生也不得不假装听得入迷的样子。班上的男生,在课间休息时,最喜欢的莫过于把她尖叫着推到稀泥地里去,现在也禁不住望着她傻笑。

“嗯——”南茜开始说,然后立即用手捂住嘴,大家都笑了。

“噢,南茜,”普赖斯小姐说。“你知道汇报用‘嗯’开头的规矩。”

南茜知道规矩,她只是故意违反让大家发笑。等笑声渐渐小了,她两只纤细的食指沿着裙子两边的折缝往下捋了捋,用正确的开头方式讲起来。“星期五,我们全家坐上我哥的新车出去兜风。上周我哥买了辆新的庞蒂亚克注,他想带我们出去走走——你知道,试试新车什么的,因此我们去了怀特普莱恩注,在那儿的一家餐馆吃饭,然后我们大家想去看电影《杰凯尔博士和海德先生》,但我哥说太恐怖了什么的,说我年纪还小不适合看——噢,他真让我生气!接着,我想想。星期六我在家里待了一天,帮妈妈做姐姐的婚纱。你瞧,我姐订了婚要结婚了,我妈正在为她做婚纱,所以我们就做了。接着星期天,我哥的一个朋友过来吃饭,那天晚上他俩得一起回大学,所以家里人允许我晚点睡,跟他们道别什么的。我想就这么多。”她总是有种万无一失的本能,令她的表演简洁——或者说,看似简洁。

“很好,南茜,”普赖斯小姐说,“现在,下一个是…”

下一个是华伦·伯格,他沿着过道往前走时,还小心地提着裤子。“星期六我到比尔·斯金格家里去吃中饭,”他开门见山地讲起来,比尔·斯金格坐在前排,不好意思地在座位上扭了扭。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非常要好,他们的汇报经常有重复。“吃过中饭后,我们去了怀特普莱恩斯,骑单车去的。不过我们看了《杰凯尔博士和海德先生》。”说到这儿,他冲南茜坐的方向点点头,而南茜嫉妒地哼了哼,又赢来一阵笑声。“真的很好看,”他越来越兴奋,继续说道,“是说一个家伙…”

“一个男人,”普赖斯小姐纠正道。

“说一个男人他调制些药,比如说他喝的东西,反正只要他喝下这种药,他就变成一个真正的怪物,比如说,你看着他喝下这药后,他的手就开始长出鳞片,满手都是,像爬行动物什么的,接着你看到他的脸开始变得可怕极了——还有尖尖的牙齿-从嘴里伸出来——”

女孩们全快乐地战栗着。“好r,”普赖斯小姐说,“我看南茜的哥哥不让她看这电影可真明智。华伦,看完电影后你们做了些什么?”

全班学生一起发出失望的“噢——!”——大家都想多听点鱼鳞和尖牙——可普赖斯小姐不想让汇报活动降格为电影故事简介。华伦继续说,但没有什么激情了:看完电影后,他们就在斯金格家的后院里一直玩到吃晚饭。“然后星期天,”他说着,又开心起来,“比尔-斯金格到我家来,我爸帮我们用根长绳把轮胎绑在一棵树上。我们家屋后是陡峭的小山坡,你知道像道深沟,我们把轮胎吊起来,这样你只要抓住轮胎,小跑一阵,然后抬脚站在轮胎上,就能荡出去好远,到深沟上头,然后又荡回来。”

“那听上去很好玩,”普赖斯小姐说,瞟了一眼手表。

“噢,确实,好玩极了,”华伦承认。但他接着又提了提裤子,皱着眉头,加上一句,“当然,也危险极了。如果没抓紧轮胎什么的,就会掉下来。撞上岩石之类,可能会摔断腿,或脊梁。可我爸说,他相信我们会当心自己的安全。”

“好,我想我们今后有时间要去试试,华伦,”普赖斯小姐说。“现在,还有点时间够一个人来讲的。有谁准备好了?亚瑟·克罗斯?”

下面传来一阵小声的叹息,因为亚瑟·克罗斯是全班最大的笨蛋,他的汇报总是枯燥无味。这次是关于到长岛他叔叔家去做客的无聊汇报。有一下他说走了嘴——把“摩托艇”说成了“托摩艇”——全班哄堂大笑,这种尖刻是他们专门留给亚瑟.克罗斯的。可是当教室后面粗糙、沙哑的笑声跟着响起时,全班的笑声戛然而止。文森特·萨贝拉也笑了,露出了绿色牙根,大家都瞪着他,直到他停住笑声。

汇报结束后,大家安静下来准备上课。当所有人再次想到文森特·萨贝拉时,课间休息时间到了,而他们想到他,也只是确定他被排除在一切之外。挤在单杠边轮流翻单杠的男生中间没有他,远处操场角落里窃窃私语的男生堆里没有他,他们在谋划要把南茜推到泥地里去。人更多的一群学生中也没有他,甚至连亚瑟·克罗斯都在其中,他们围成一个大圈,相互追赶,这是追人游戏注的疯狂变种。当然,他也不能加入女生群或外班男生中去,所以他只好独自一人待在教学大楼附近的操场边上。刚休息时,他假装系跑鞋带,蹲下来解开鞋带,又系紧;站起来,像运动员那样试着跑上几步,跳几下;然后又蹲下来,重新忙着系鞋带。在鞋带上忙活了五分钟后,他放弃了。转而抓起一把石子,开始朝几码外一个看不见的靶子飞快地扔着。又打发了五分钟,不过还剩下五分钟,他想不起有什么可做的,只得站在那里,手先是插在口袋里,然后又拿出来搁在胯骨上,接着像个男人似的双手交叉抱在胸前。

普赖斯小姐一直站在门口看着,整个休息时间她都在想,是否该走出去做点什么。她想想还是不出去为好。

第二天以及这周的后几天,在课间休息时她都克制住了同样的冲动,尽管每天都变得更困难一点。可是有件事她无法控制,那便是在课堂上她开始显露出焦虑。文森特·萨贝拉在功课上犯的错全被她公开原谅了,即使那些与他是新来学生无关的错也一样。还有,只要他有点成绩,都被单独拿出来,特别提及表扬。她为了提升他的形象煞费苦心,太过明显,而她想装得很巧妙时尤其明显。比如,有一次,在解释一道算术题时,她说:“嗯,假设华伦,伯格和文森特-萨贝拉各带十五分钱去商店,而糖要十分钱一块。他们每人可以买几块?”到周末,他几乎快成为那种最糟糕的老师宠儿、老师同情心的牺牲品。

星期五,普赖斯小姐决定最好是私下里跟他谈谈,努力让他开口说话。她可以谈他在美术课上画的画——那是个机会,她决定在午餐时间找他谈。

唯一麻烦的是,由于午餐过后紧接着就是午休,这个时间是文森特·萨贝拉一天中最难受的时刻。他不像其他学生那样回家过这一小时,而是用皱巴巴的纸袋带午餐到学校,坐在教室里吃。这样吃饭总是有点尴尬,最后走的同学会看见他手拿纸袋,面有歉意地坐在座位上。如果哪个学生碰巧掉队回来取落在教室的帽子或运动衫,会突然撞见他正在吃午餐——可能他正想藏起煮得过熟的鸡蛋,或用手偷偷擦去嘴角的蛋黄酱。普赖斯小姐趁教室里还有半数学生时走到他跟前,坐在他身旁的课桌边上。这让大家明白,为了陪他,她把自己的午餐时间缩短了一半,可她这样做并没能改善现状。

“文森特,”她开口道,“我一直想告诉你,我有多喜欢你画的这些画。它们画得可真好。”

他咕哝了句什么,眼睛转而看着门口正要离开的一群同学。她面带微笑继续说,高度表扬他的画,详尽而仔细。当教室门终于在最后一个学生身后关上时,他才注意起她,一开始他还有点迟疑不决,可随着她说得越来越多,他开始放松了。最后她觉得她已让他完全放松,就像抚摸一只猫般简单、愉悦。她说完画,又兴高采烈地接着说下去,扩大了表扬的范围。“来到一个新地方,”她说,“让自己适应新的功课、新的学习方法,很不容易。到目前为止,我觉得你做得非常好。我真的这样觉得。可是告诉我,你觉得你会喜欢这里吗?”

他看着地板的时间刚好回答这个问题:“还行。”说完又直直地盯着她的眼睛。

“我很高兴。文森特,请别因为我影响你吃午饭。就是说,如果你不介意我坐在你这儿的话,请接着吃吧。”但是,显然文森特才不在乎,他把红肠三明治打开来。她觉得这肯定是他这周胃口最好的一次。即使班上有同学这时候进来,看到也没关系,不过还是没人来的好。

普赖斯小姐在课桌上往后挪了挪,很舒服的样子。她两腿交叉,一只纤细的、穿着丝袜的脚从鹿皮鞋里露出一半来。“当然,”她继续说,“在新学校里找到自己的位置总是要花些时间的。首先,嗯,班上新来的学生与其他同学交朋友总是不太容易。我是说,如果开始时其他人对你有些粗鲁,你不必太介意。实际上,他们与你一样急着想交朋友,但他们不好意思。这都需要你、还有他们多花点时间,多点努力。当然,也不用太多,只要一点点就好。比如,我们星期一早晨的汇报——就是让大家彼此了解的一种好方法。不是说每个人必须汇报,而是如果他想的话就可以。那只是让别人了解你是什么样的人的一种方式,还有许多许多种方式。重要的是,我们要记住交朋友是这个世界上最自然的事情,你可以交到所有你想交的朋友,只是时间问题而已。同时,文森特,我希望你把我当作朋友,如果你需要建议什么的,尽管找我好了。你会吗?”

他点点头,大口吞着三明治。

“好。”她站起来,抚平修长大腿上的裙子,“现在我得走了,否则我就来不及吃午饭了。这次聊天让我很开心,文森特,我希望我们以后还能这样聊聊。”

她站起来,这样做大概很幸运,因为如果她在课桌上再多待一分钟,文森特·萨贝拉会张开双臂抱着她,把脸埋在她大腿上温暖的灰色法兰绒里,那足以让最敬业、最富想象力的老师也迷惑不已。

在星期一的汇报会上,文森特·萨贝拉举起脏兮兮的手,成为第一批最积极的学生之一,没有谁比普赖斯小姐更惊奇。她有点担心,想让其他人先讲,可又怕伤害他的感情,因此她尽可能用平常语调说:“那好,文森特。”

当他走上讲台,面对听众时,教室里发出一阵窃笑。他看上去很自信,如果说有什么不妥的话,那便是自信太过了:从端着的肩膀、从闪闪发亮的眼睛里,可以看出他的慌张神色。

“星期六我看电影,”他宣布说。

“看了电影,文森特,”普赖斯小姐温和地纠正他。

“我就是那个意思,”他说,“我砍了那部电影。《南瓜灯博士和海德先生》。”

全班快活得哄堂大笑,齐声纠正道:“杰凯尔博士!”

太吵了,他没法说下去。普赖斯小姐站了起来,很生气。“这是很自然的错误!”她说,“你们谁也没理由这样粗鲁。继续说,文森特,请原谅这个十分愚蠢的打断。”笑声慢慢小了下去,但是同学们还在摇头晃脑地嘲笑他。当然这根本不是很自然的错误:首先,这说明他是个无药可救的笨蛋;其次,说明他在撒谎。

“我就是那个意思,”他继续说,“《杰凯尔博士和海德先生》。我有点弄混了。不管怎样,我看到他的牙齿是怎样从嘴里伸出来,我全都看了,我觉得很好看。星期天,我妈和我爸坐着他们买的车来看我。是别克车。我爸说,‘文尼,想不想坐车去转转?’我说,‘当然,你们打算去哪?’他说,‘你想去哪就去哪。’那我就说,‘我们出去,到乡村去,那里好多一条路,在那些一条宽路上,玩一会儿(译注:此处原文是文森特说的话,有很多语法错误)。’因此我们就出去——噢,我猜走了有五六十英里——然后我们在高速公路上悠闲地开着,这时候这个警察在后面跟着我们。我爸说,‘别担心,我们会甩掉他的。’他加大油门,明白吗?我妈非常害怕,但我爸说,‘别担心,亲爱的。’他想转个弯,明白吗?下高速公路,甩掉警察。但就在他转弯时,警察开火了,开始射击,明白吗?”

到这时,班上为数不多的、能够做到一直望着他的同学头全歪向一边,嘴微微张开,就是那种你看到断胳膊或马戏团怪物的表情。

“我们几乎要成功了,”文森特继续说着,眼睛熠熠生光,“一颗子弹打中我爸的肩膀。他伤得不太厉害——只是擦破点皮那样,我妈给他包扎好,但他不能再开车了,我们得带他去看医生,明白吗?所以我爸说,‘文尼,你觉得你能开车吗?’我说,‘当然,如果你告诉我怎么开。’因此他告诉我如何踩油门,哪里是刹车,所有开车的事情,我就开车到了医生那里。我妈说,‘文尼,我为你骄傲,你一个人就开过来了。’所以不管怎么样,我们到了医生那里,把我爸爸治好,然后他开车送我们回家。”他说得上气不接下气,不太确定地停顿了一下后,他说,“就这样。”说完他快步走回座位,每走一步,硬邦邦的新灯芯绒裤便沙沙作响。

“好,那真是太——有趣了,文森特,”普赖斯小姐说,尽量装作什么也没发生,“现在,谁愿意下一个?”可没人再举手。

对文森特来说,那天的课间休息比以往更糟,至少在他发现一个藏身之处前如此——一条狭窄的小巷,水泥砌的,位于两栋教学楼之间,只连着几条关上的消防通道,另一头不通,很是隐蔽。那里十分凄凉——他可以背靠墙壁,眼睛盯着出口,课间休息时的吵闹声像太阳一样遥远。但铃声响起,他不得不回教室,再过一小时,就是午餐时间了。

普赖斯小姐没管他,先吃完中饭。然后,她站在教室门边,一只手握住门把手,足足站了一分钟,才鼓起勇气,走进来,坐到他身旁,再来一次谈心,而他正准备吞下最后一口甜椒三明治。

“文森特,”她开口说,“我们都很喜欢今天早晨你的汇报,但我想如果你讲讲自己的真实生活——我们会更喜欢一点,喜欢得多。我是说,”她加快了语速,“比如,我发现今早你穿着一件新风衣。是新的,对吗?是这个周末你姑姑给你买的吧?”

他没有否认。

“那好,为什么你不能跟我们说说你跟姑姑去商店买风衣,以及后来你做的一些事呢。那会是一次很棒的汇报。”她停了一会,第一次坚定地盯着他的眼睛,“你知道我在说什么,对不对,文森特?”

他擦去嘴唇上的面包屑,看着地板,点点头。

“下次你会记得的,对吗?”

他又点点头。“我能离开一下吗,普赖斯小姐?”

“你当然可以。”

他去到男厕所,吐了。洗完脸,喝了点水后,再回到教室。普赖斯小姐现在坐在讲台上忙着,没有抬头看他。为了避免再次跟她搅在一起,他晃荡到了衣帽间里,坐在一条长凳上,拿起某人扔掉的套鞋,在手里翻来翻去。没多久,他听到回来的同学弄出丁零当啷的动静。他不想在这里被人发现,站起身,走到消防门那儿。推开门来,他发现刚好通往他上午藏身的那条小巷,于是他溜了出去。他在小巷里站了有一两分钟,看着空窄的水泥墙壁。这时他发现自己口袋里有根粉笔,于是他用粉笔在墙上写下他想得起来的所有脏话,印刷体,一英尺高。他写完四个字,在想第五个字时,听到身后的门被推开了。亚瑟·克罗斯在门口,门开着,他睁大眼睛读那几个字。“伙计,”他害怕地喃喃道,“伙计,会有你好受的。真的,会有你好受的。”文森特·萨贝拉吓了一大跳,旋即又平静下来,他把粉笔藏在手心里,两个大拇指勾在皮带上,转过身,威胁地看着亚瑟。“是吗?”他问。“有人准备去告发我?”

“呃,没人打算告发你。”亚瑟·克罗斯不安地说,“但你不该到处写…”

“好了,”文森特说,向前跨了一步。他的肩膀垮下来,头冲前伸着,眼睛眯成一线,看起来像爱德华.G.罗宾逊注。“好了。我就想知道这个。我不喜欢打小报告的人,明白吗?”

他正这么说时,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出现在门口——在文森特转身对着他们之前,正好听到他说的话,看到墙上的字。“你们也一样,明白吗?”他说,“你们俩。”

令人惊奇的是,他们俩的脸上也现出了傻瓜般防卫的微笑,就像亚瑟脸上的一样。直到他俩相互瞟了一眼,才能以恰到好处的轻蔑目光迎接他的视线,可为时已晚。“你以为自己很聪明,是不是,萨贝拉?”比尔·斯金格说。

“我想什么不关你的事,”文森特告诉他,“你听到我说什么了。现在我们进去吧。”

他们只好站到一边,给他让路,别无他法,然后一声不吭地跟着他走进了衣帽间。

告密者是南茜·派克——当然,对于南茜·派克那样的人,大家不会觉得这是打小报告。他们的谈话她在衣帽间全听到了,男孩子们一进来,她就偷偷往小巷里看了一下。看到墙上的字,脸板得一本正经,皱着眉头,径直走到普赖斯小姐那里。普赖斯小姐正要叫全班同学安静准备上下午的课,南茜走上前来,耳语几句。她俩消失在衣帽间——过了片刻,从那里传来消防门被猛然用力摔上的声音——她们回到教室时,南茜因正义满脸涨得通红,普赖斯小姐却脸色苍白如死灰。她什么也没说,整个下午像平时一样上课。虽然普赖斯小姐明显不开心,可直到三点钟放学时,她才把事情挑明。“文森特·萨贝拉,请你留下来好吗?”她朝其他同学点点头。“就这样。”

等教室里的人都走光了之后,她坐在讲台上,闭上双眼,拇指和食指摩挲着脆弱的鼻梁。她曾经读过一本关于有严重心理疾病的儿童的书。她此时在心里整理着已记不太清的一些片断。也许,毕竟,文森特·萨贝拉的孤独,她根本没有任何责任。也许整个事情需要专家来处理。她深深吸了一口气。

“文森特,到这儿来,坐在我旁边,”她说,等他坐下后,她看着他。“我希望你告诉我真相。是你在外面墙上写了那些字吗?”

他盯着地板。

“看着我,”她说,他看着她。她从来没有现在这般漂亮:脸颊微微泛红,眼睛闪亮,甜美的嘴有意识地往下撇着。“首先,”她说着递给他一个小小搪瓷盆,广告颜料弄得盆子一道一道的,“我要你拿着这个到男洗手间里接上热肥皂水。”

他照她说的做r,同来时,小心地端着盆子,生怕把冒着肥皂泡的水洒出来,她在讲台桌下的抽屉里拣出几块抹布。她挑了一块,说“给”,然后郑重其事地关上抽屉。“这样做,先把抹布浸湿。”她领他到后面的消防出口,站在小巷里看着,他擦掉那些字时,她什么也没说。

活干完了,抹布和搪瓷盆也放好了,他们又坐回到普赖斯小姐的讲台旁。“文森特,我想你以为我会生你的气,”她说,“嗯,我没有。我倒是希望我能生气——那会好办得多。但相反,我很伤心。我努力想成为你的朋友,我以为你也想与我交朋友。但这种事——嗯,很难与做这种事的人交朋友。”

她欣慰地看到他的眼里噙着泪水。“文森特,也许有些事我知道得比你想的还多;也许我明白,有时候一个人那样做,并不是真的想伤害谁,只不过因为他不快乐。他知道那样做不好,而且他知道做了之后自己也不会更快乐,可他还是一意孤行,不管三七二十一做了。然后他发现他失去了朋友,他难过极了,可是已经太晚了。事情已经做了。”

她让这忧郁的语调在寂静的教室里回响了一阵,才又开口说,“我忘不了这件事,文森特。但也许仅此一次,我们还是朋友——只要我知道你不是想伤害我。但你必须向我保证你也不会忘记它。当你想做这种事的时候,永远也别忘了,你在伤害很想喜欢你的人,那样也会伤害你自己。你能答应我记住这些吗,亲爱的?”

“亲爱的”一词就像她纤细的手随意伸出来,搭在他穿着运动衫的肩膀上那般不经意。这个词、这个动作令他的头垂得更低了。

“好吧,”她说,“你可以走了。”他从衣帽间取了风衣,走了,避开她疲惫而犹疑的眼睛。走道上空无一人,除了远处某个地方传来看门人用推帚刷墙发出的空洞而有节奏的敲击声外,一片寂静。他走路时胶鞋底发出的声音、风衣短促摩擦的单调声响、笨重的前门发出微弱而呆板的叹息声加深了这份静谧。静谧让他接下来的发现更为惊人,顺着水泥人行道走了几码远后,他发现身边走着两个男孩: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他们朝他讨好地笑着,几近友好。

“她到底把你怎么样了?”比尔·斯金格问。

文森特措手不及,几乎来不及戴上爱德华.G.罗宾逊的假面具。“关你们什么事?”他说,走得快了些。

“不,听着——等等,嘿,”他们一路小跑追上他,华伦·伯格说,“可她到底把你怎样了?她把你臭骂了一顿还是怎么着?等等,嘿,文尼。”

这个名字让他全身颤抖。他只好把手紧紧插在风衣口袋里,强迫自己继续走。说话时,他努力让声音平静,“我说了,关你们什么事,别跟着我。”

可他们跟在他身后亦步亦趋。“伙计,她一定罚你做功课了,”华伦·伯格锲而不舍。“不管怎么样,她说什么了?说吧,告诉我们吧,文尼。”

这一次,这名字实在让他受不了。它让他失去抵抗力,膝盖松软,脚步缓慢下来,成了轻松、闲聊的散步。“她什么也没说,”他终于说,在戏剧性地停顿了一下后,又补上一句,“她让她的尺子代她说话。”“尺子?你是说她在你身上动尺子了?”他们惊恐万状,既不相信这是真的又敬佩不已,他们越听越佩服。

“打在指关节上,”文森特咬紧嘴唇说。“每只手五下。她说,‘握成拳头,放在桌上。’接着,她拿出尺子,啪!啪!啪…五下。如果你们觉得那不痛,你们一定是疯了。”

普赖斯小姐轻轻把教室前门在身后带上,开始扣大衣纽扣,这时她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这不可能是文森特·萨贝拉——这个走在前面人行道上、完全正常、非常快乐的男孩正被两个殷勤的朋友簇拥着。可这就是他,这场面让她想快乐、欣慰地放声大笑。不管怎么说,他会好的。她在阴影里好意摸索时,怎么也想不到会有这样的场景,当然也并未促其成真。但它真的发生了,它只是再一次验证:她永远搞不懂孩子们的行事之道。

她加快了脚步,步态优雅地超过他们,转身朝他们笑着。“晚安,孩子们,”她叫道,想让这句话成为一种快乐的祝福。然而,看到他们三张惊呆的脸怪难为情的样子,她更热烈地笑了,“天啊,越来越冷了,是不是?文森特,你的风衣真好看,还暖和,我真羡慕你。”最后,他们不好意思地朝她点点头。她又道了声晚安,转过身,继续朝车站走去。

她走了,身后留下一片意味深长的沉默。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盯着她,直到她消失在街角,才转过来对着文森特·萨贝拉。

“尺子,胡说八道!”比尔·斯金格说,“尺子,胡说八道!”他厌恶地推了文森特一把,文森特撞到华伦·伯格身上,华伦..伯格又把他推回去。

“天啊,你说什么都是假的,是不是,萨贝拉?你说什么都是假的!”

文森特跌跌撞撞,失去了平衡,他两手紧紧攥在口袋里,企图保持他的尊严,但只是徒劳。“你们以为我会在乎你们信不信?”他说,然后由于想不出什么别的好说,他只好又说了一遍,“你们以为我会在乎你们信不信?”

他一个人继续走着。华伦·伯格和比尔-斯金格走到对面人行道上去了,倒退着走,鄙夷地看着他。“就像你说警察开枪打你爸爸一样,都是撒谎。”比尔·斯金格喊道。

“连看电影也是撒谎,”华伦·伯格插进来说,又突然爆发出一阵假笑,笑弯了腰,他把两手拢在嘴边,大叫道:“嘿,南瓜灯博士!”

这个外号可不怎么好,但听上去很地道——这种名字能很快传开来,迅速被人记住,并一直叫下去。他俩推推搡操,一起继续大喊:

“怎么回事,南瓜灯博士?”

“为什么你不跟着普赖斯小姐跑回家,南瓜灯博士?”

“再见,南瓜灯博士!”

文森特·萨贝拉继续走着,不理他们,等到他们走得看不见了,他又折回来,沿原路回到学校,绕过操场,回到小巷里,墙上刚才他用抹布擦过的那个地方还是湿的。

他挑了块干地方,掏出粉笔,开始非常仔细地画一个人头,是侧面的,长而浓密的头发,他花了好长时间来画这张脸,用湿手指擦了重画,直到画出他所画过的最漂亮的脸:精致的鼻子、

微微张开的嘴唇、长睫毛的眼睛,线条优美像小鸟的翅膀。他停

下来,以恋人般庄重的神情欣赏它。然后,他在嘴唇边画了个大

大的对话气球框,在气球框里,他写下中午写过的每一个字,他

如此愤怒,粉笔都折断在手里。再回到头部,他画下纤细的脖

子、柔和的削肩,接着,他用很粗的线条,画了个裸体的女人:大

大的乳房,硬而小的乳头,线条简洁的腰部,中间一点是肚脐,宽

宽的臀部、大腿,中间是三角地带,狂乱地画了阴毛。在画的下

面,他写上标题:“普赖斯小姐”。

他站在那里,喘着粗气,看了一会儿,回家了。

万事如意

没人指望格蕾丝在婚礼前最后一个星期五还工作。事实上,不管她想不想,都没人让她干活了。

打字机旁的玻璃纸盒里摆着一朵白色栀子礼花,这是老板阿特伍德先生送的礼物,连同礼花一起的还有个信封,里面卷着一张十美元的布鲁明戴尔商场(译注:布鲁明戴尔商场:Bloomingdale's,纽约著名的百货商场)的购物礼券。自打那次在事务所圣诞派对上她热吻阿特伍德先生后,阿特伍德待她总是彬彬有礼。格蕾丝进他办公室表示感谢时,他弓着腰,弄得桌子抽屉咔哒直响,脸涨得通红,几乎不敢看她的眼睛。

“啊,这没什么,格蕾丝,”他说,“我荣幸之至。给,你需要一只别针把那玩意儿戴上吧?”

“它配有胸针,”她举起那朵花,说,“看到了吗?是只漂亮的白色胸针。”

他愉快地看着格蕾丝将花高高地别在衣领上,然后重重地清了清嗓子,将桌下的写字板拖出来,准备交待她今天上午的工作,仅口授了两封短信让她打印出来。不过一小时后,格蕾丝看到他将一叠录音带交给打字中心时,才明白他关照了她。

“你真好,阿特伍德先生,”她说,“可我觉得今天有活的话,你还是该派给我干,就像平时…”

“啊,格蕾丝,”他说。“结婚可只有一次。”

姑娘们挤在她桌旁,叽叽喳喳,笑成一团,一次次要看拉尔夫的照片(“喔,他真可爱!”),办公室里闹哄哄的。办公室经理站在旁边,十分紧张,不想太扫她们的兴,但还是不安地提醒说,毕竟,今天还是工作日。

吃午饭时,希拉夫特事务所开了个传统的小派对——九个女人:有已婚的和未婚的。平时很少喝的鸡尾酒让她们晕晕乎乎的,她们回忆以前在一起的那些时光,争着向她表达美好的愿望,皇家鸡饭(译注:一道法国菜)都凉了,大家也不管。还有许多鲜花和一件礼物——银质果盘,这是姑娘们私下里凑钱买的。

格蕾丝不停地说“谢谢你们”、“我太感激了”、“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直说得这些话不停地在脑子里回响,直笑得嘴角生疼,她觉得这个下午好像永远过不完。

大约四点钟时,拉尔夫打电话过来,听上去兴高采烈的。“你在做什么,宝贝?”他问,还没等她回答,他又说,“听着,猜猜看我得了什么?”

“我不知道。是礼物还是什么?什么东西?”她尽量让声音听上去很兴奋,但这还真不容易。 “奖金。五十块钱。”她好像能看到他说“五十块”时那扁扁的嘴唇,那份认真劲只有在他说钱的数目时才可一见。

“哦,好好啊,拉尔夫,”她说。即使她的语调里有一丝倦意,他也没察觉到。

“好好啊,是不是?”他笑着说,学着姑娘们说这个词的腔调。“你喜欢吗,啊,格蕾西①?不,可我是说我真的很意外,你知道吗?老板说‘给你,拉尔夫’,他递给我这个信封。脸上毫无表情,甚至一丝笑容都没有。我想,怎么回事?我被解雇了,还是出了别的什么事?他说‘打开,拉尔夫,打开看看’。我就打开了,我再看他时,他笑得嘴咧得有一里宽,”他小声笑着,叹了口气,“好吧,听着,宝贝。你要我今晚什么时候过来?”

“噢,我不知道。尽早吧,我想。”

“好,听着,我得去埃迪家拿他借给我的旅行包,所以我可能会这样:先去他那里,接着回家吃饭,然后大概八点半或九点去你那里。行吗?”

“好啊,”她说。“到时见,亲爱的。”她叫他“亲爱的”没有多久,在决定要嫁给他后才开始这样称呼他,这个词听上去还那么陌生。当她清理桌上的那堆办公用品时(她实在无事可做),一阵熟悉的惊慌攫住了她:她不能嫁给他——她根本不了解他。有时候,又完全相反,她觉得不能嫁给他正是因为她太了解他。不管哪种情况,都让她拿不定主意,当初室友玛莎说的那些话还影响着她。①格蕾西:Gracie,格蕾丝的昵称。“他真搞笑,”玛莎在他们第一次约会后说。“他说‘卫星间,。我不知道真有人会说‘卫星间’。”格蕾丝咯咯笑了,觉得这实在很好笑。那段时间她觉得玛莎事事都对——事实上,当时在《纽约时报》的广告栏中找到玛莎这样的女孩合租,对她来说似乎真是再幸运不过了。

但拉尔夫整个夏天都锲而不舍地追求格蕾丝,到秋天时,格蕾丝开始站在他一边了。“为什么你不喜欢他,玛莎?他人真的很好。”

“噢,每个人都很好,格蕾丝,”玛莎用她的学院派腔调说,这种腔调可以让荒唐的事听起来很合理。她正在小心翼翼涂指甲油,这时她抬起头,目光离开涂得很漂亮的手指甲,“他就是那种有点——有点像条白虫。你懂吗?”

“我不懂这跟他的肤色有什么关系…”

“噢,天啊,你知道我的意思吧。难道你不明白我在说什么吗?噢,他的那些朋友,他的埃迪、他的马蒂,还有他的乔治,以及他们那种小气、穷酸的职员生活,他们那种小气、穷酸的…他们都一个德性,那些人。他们就会说‘咳,你的巨人队怎么样了?’或者‘嗨,你的扬基队呢?’他们全都住在城外很远的桑尼塞德或伍德海文或其他某个脏乱差的地方,母亲们都在壁炉架上摆些该死的陶瓷小象。”玛莎说完又皱着眉头涂她的指甲去了,明确表示本次谈话结束。

那年秋天直到冬天,格蕾丝都很迷茫。有一阵子,她试着只跟玛莎说的那种男人出去约会——那种男人总是用“很风趣”这样的字眼,总穿着制服一样的窄肩法兰绒外套;又有一阵子,任何约会她一概不赴。她甚至在事务所圣诞派对上对阿特伍德先生做出那样疯狂的举动。而拉尔夫一直在给她打电话,在她住所附近徘徊,等待她做决定。有一次她带他回了宾夕法尼亚的家(她从不敢想象带玛莎回家会是什么样子),见了父母,但直到复活节她才最终接受他。

皇后区的美国退伍军人协会经常组织大型舞会,拉尔夫那帮人常去,那次他们也去了。当乐队奏响《复活节游行》的乐曲时,拉尔夫紧紧地拥着格蕾丝,几乎让她动弹不得,他还在耳边轻声哼着旋律。她从来没想到拉尔夫会有这种举动——这么甜蜜温柔——很可能那会儿她并没有决定嫁给他,但至少打那以后她开始想这个问题了。那一刻格蕾丝摇曳在他沙哑的吟唱里,歌声穿过她的发丝,仿佛就是在那一刻她决定以身相许:“我是这么幸运当他们打量着你我是复活节游行队伍中最骄傲的人…”

那个晚上,她告诉了玛莎,现在她还清晰地记得玛莎脸上的表情。“噢,格蕾丝,你不是…你一定不是认真的。我是说,我觉得他不过是个笑话…你不会真的说你想…”

“闭嘴!你别说了,玛莎!”她哭了一晚上。为此她现在还恨玛莎;即使现在,她两眼茫然地瞪着靠墙的那排文件柜惊恐地想到:玛莎也许是对的。姑娘们嘻嘻哈哈的笑声袭来,她吃了一惊,看到两个女孩——艾琳和露丝——在打字机那边张嘴笑着,还指了指她。“我们看见你了!”艾琳唱道。“我们看见你了!又走神了,啊,格蕾丝?”露丝还滑稽地模仿她出神的样子,挺起平平的胸部,眨眨眼,她们笑得七歪八倒。

格蕾丝定了定神,重新恢复了单纯、开朗的新娘模样。现在要做的是想想接下来的安排。

明天早上,像妈妈说的“大清早的”,她在宾州火车站与拉尔夫会合,一起回家。他们大概一点钟能到,父母会在车站接他们。“见到你很高兴,拉尔夫!”爸爸会说,而妈妈可能会吻他。温馨而舒适的家庭气氛笼罩了她:他们不会叫他白虫;他们压根不会知道什么普林斯顿的男人、“有意思”的男人、玛莎说得神气活现的任何其他类型的男人。爸爸可能会叫上拉尔夫出去喝啤酒,带拉尔夫参观他工作的造纸厂(而至少拉尔夫也不会瞧不起在造纸厂上班的人),晚上,拉尔夫的家人和朋友会从纽约赶过来。

晚上她会有时间跟妈妈好好聊聊,第二天早上,“大清早的”(一想到妈妈淳朴、快乐的脸,格蕾丝眼睛一阵刺痛),他们会穿上结婚礼服。接着去教堂举行仪式,然后是酒宴(爸爸会喝醉吗?穆里尔·克切会因为没有当上伴娘而生气吗?),最后,他们将坐火车去亚特兰大,住酒店。但从酒店开始,她就不能再做什么计划了。大门在她背后关上,只留下一片疯狂而虚幻的寂静,全世界除了拉尔夫再没有别人能为她指路了。

“好了,格蕾丝,”阿特伍德先生说,“祝你永远幸福。”他站在她桌旁,已戴上帽子,穿好衣服,周围整理桌椅的声音说明五点钟了。

“谢谢你,阿特伍德先生。”她站起来,突然姑娘们全都围过来,她们争着向她道别。

“祝你好运,格蕾丝。”

“给我们寄张卡片,啊,格蕾丝?从亚特兰大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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