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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女,废材,无所事事,偶尔抽风。 喜欢酒,却不能喝。 喜欢画,却画不成像。 喜欢歌,却哼不成调。 没做过什么成功的事,却总想干点什么。 唯一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爱一个人,不争分秒,只在朝夕。
作者:朝夕 | 完本
当触手可及的阳光突然散去,周淙淙的人生就像旋转木马一样只在原地转动,幸福将她推到一边。 是谢今生这个毒舌的男子,他的嘲讽和奚落,是一种别样的治愈。 当她钻进谢今生的圈套,当她被他绑在身边,当谢今生渗透进她的生命里, 她赫然发觉,曾经偏执的他,在年少时有着无法磨灭的伤痕。 这一次换她来治愈,她决定再爱,可谢今生又决绝地离开,她的世界轰然崩塌。 两年后,周淙淙知道了所有真相,谢今生再次归来,她和他的生生世世才刚刚开始,可是命运却又翩然轻擦… 深夜,有点冷,我突然醒来,躺在陌生人的怀里,我细细观看眼前这个男人。他鼻子很高,嘴角高高上扬着,带着些许可爱和性感,我能感觉到他的心脏跳得很平稳,呼吸很畅通,只是,这个男人是谁呢?他是高干子弟富家公子还是工薪小白领,抑或只是地痞流氓。 呵,我不知道。我没有他的身份证号码,没有他的家庭住址,没有他的工作单位,我甚至连他姓甚名谁都一概不清楚。
作者:丁墨 | 完本
某天,华遥收到份意外的礼物——一截雪白阴森恐怖的人骨。送礼的机器人解释:“这是指挥官的断骨。三年前他在天狼星战役中负伤,换了金属腿骨。” 华遥跑去问某人:“为什么把你的骨头送给我?” 某人平静而威严的注视她:“那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声音低哑下来:“都属于你。” 华遥默默泪流——尼玛好想拒收啊! 一句话介绍:强势、阴郁、忠犬的外星指挥官,与温柔却彪悍的地球小妹的爱情传奇。单纯善良的地球女孩华遥,某一天被外星王子穆弦掳走,成为他的未婚妻。华遥并不喜欢这个强势英俊的青年军人,但具有兽族血统的穆弦,对爱情和婚姻绝对忠贞,非她不娶。两人在战争中逐渐磨合,彼此了解,华遥也慢慢接受了穆弦。这时她也知道,穆弦并非随意从地球掳走一个女孩,而是在年少时便对她一见钟情……两人婚礼前夕,雇佣军战争爆发,当遇到危险时华遥爆发出的精神力证明她不是一个地球人,而是传说中的种族时光族,她来自三千万年后,只因宇宙的行星轨迹被穆弦死前的精神力爆发所影响而走向灭亡,她的使命就是杀死穆弦阻止行星脱离轨道,华遥恢复记忆却不舍得杀死心爱的人,毁掉斯坦星计划后回到未来,倾尽全族之力将时光倒流,她回到了当初雇佣军爆发战争之前,本应该不记得她过往的穆弦却有他们一切的记忆,两人误会解除,可是行星大爆发的轨迹还是偏离,他们的未来究竟何去何从?三天后,舰队抵达了荒芜之地。 按照莫普的解释,本来一次超光速跳跃可以瞬间抵达,但因为没有急事,所以舰队以亚光速航行了五天,顺带休整。 莫林的抱怨则更直接:这本该是一段甜蜜的四人世界。 他说这话的时候,我正站在“天使号”的环形廊道里,看着星空。他的话让我想起昨晚,穆弦半夜依然来了。想到这里,我只觉得肚子痒痒的,很不自在。但又暖暖的,仿佛他大掌的余温还在。 “所有船只注意,五分钟后登陆昆诺行星空间港,请按照船只编号,次序入港。”广播里响起低沉的男中音,那是主舰指挥中心发出的命令。 我眺目远望,在这片星系的尽头,一颗红巨星正散发出耀眼的光芒。数颗大小不一的行星,静静悬浮,沐浴在红巨星的光辉之下。 这就是荒芜之地。
作者:步非烟 | 完本
昆仑。神山云笼雾绕,高出万仞。袅袅雾气,被凛冽的寒风吹散。半山之上,是亘古不化的积雪;半山之下却绽放着一大片夭红的桃花林。几只青色的鸾凤从桃林中飞出,在半山盘旋。凤鸣之音如金声玉振,传于天外,弥远弥清。每只青鸾背上,都乘坐着一位青鸟族的少女,正彼此追逐嬉戏。她们银色的长发在风中披散,宛如一蓬蓬如玉白莲,无根自开在神山深处
作者:李亮 | 完本
魔教东来,一石激起千层浪!昔日前辈,畏首畏尾、唯唯诺诺、叽叽歪歪。 今日小子,智计百出、豪勇过人、以一当十!新与旧、正与邪,两场对决开启又一轮江湖轮回。
作者:郭敬明 | 完本
传说中的奥汀大陆分为东南西北四国,在这个世界中,充斥着神秘莫测的魂术,弥漫着权力和欲望的激烈争夺。这四个国家中,最强等级的魂术师被称为【王爵】,每个国家的【王爵】各有七位,他们则代表着整个国家最巅峰的力量。本书宏大而复杂的故事,就开始于四国中的西之亚斯蓝帝国。生性单纯而憨厚的平民少年麒零,无意中卷入了这场帝国间的斗争。
作者:莫言 | 完本
《红高粱家族》虽然是一部以抗战时期为背景,描写战争题材的长篇小说。但却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往抗战题材的小说给人的感觉都是正义与邪恶的强烈对比,塑造的是几乎完美的正义的爱国英雄。而《红高粱家族》中塑造的一些列抗日的英雄却是正义与邪恶的化身,他们是一群独特的,特属于红高粱的英雄,有着鲜活的生命与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