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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姬绾

7 部作品

白姬绾 双子座,“御姐”控,静懒之人。喜欢有趣的故事,追求真挚唯美、撼动人心的文字。2007年开始写作,先后混迹于榕树下、晋江文学网、天涯社区。作品题材涉及奇幻、武侠、历史,主要作品《缥缈·提灯卷》、《梦华歌》、《明镜录》等。 白姬绾的小说作品有《摘星手》、《彼岸之城》、《寂寞棋》、《美人血》、《威音王》元曜出了城门,顺路搭了一位货卖木料的壮汉的马车来到了蓝田山麓,王维的别院就在山中。到了分岔路口,元曜道了谢,和壮汉分别了。 碧云天,黄草地,丹枫如火,清溪潺潺。元曜沿着王维告诉他的方向走去,但是山郊野陌,他也找不准路。他在田陌上询问一个骑在水牛上的牧童,牧童恰好认识王维,好心地给元曜指了路。 元曜来到王维的别院时,已经是未时过半。王维的别院掩映在山水之中,并非豪华的朱门大院,而是约有七八间房舍的雅致草堂。草堂前面种着垂柳,后面种着修竹,竹篱下开满了或金色,或红色的菊花,窗台上爬满了藤萝薜荔。庭院中,有一个白发老仆和一名书童正摊开书本晾晒。——今天阳光明媚,正好可以晒书,以防书本被蠹虫蛀蚀。 元曜认识这名老仆人,正是王家的老家仆,他跟着主人姓,名唤王贵。想来,大概是王老夫人不放心儿子独自漂泊长安,派了王贵跟着服侍。那名绿衣书童元曜不认识,猜想大概是王维在长安新买的仆人。 元曜隔着竹篱唤了一声,“贵伯。” 王贵回头,看见元曜,脸上绽开了笑意,“少郎君?!”他放下书本,走过来,高兴地道:“前几天郎君回来,说在城里偶遇元家少郎君,老朽还不信。没想到,竟是真的。” 元曜笑道:“能够偶遇摩诘,小生也没有想到。”白姬道:“竹夫人只是一只臂搁而已,怎么会缠上怀秀禅师?缠上怀秀禅师的,是他自己的心魔。” 深夜,元曜睡着睡着,一阵冷风吹来,将他冻醒了。他翻了一个身,裹紧了薄被,想继续睡,但他眼角的余光瞥见了奇怪的一幕。——大厅南边的货架旁站着一个人。 元曜的瞌睡虫瞬间飞到了九霄云外,他倒吸了一口凉气,咬住了被角:有贼! 怎么办?是大声呼叫,叫醒离奴和白姬来抓贼?还是自己冒险冲上去?还是继续不动声色地装睡?元曜想了想,还是鼓足了勇气站起来,轻手轻脚地走向贼人。不管怎么说,他也是昂藏七尺的男子汉,怎么能见了贼人就畏缩,总也得上去搏一搏。 元曜走近贼人时,不由得有些吃惊,怎么是他?借着月光望去,站在货架边的人影赫然是怀秀。 怀秀面对竹夫人站着,低垂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天色太暗,元曜看不清他的神情,但能够看见他的嘴唇不断地翕合,似乎在念着什么。

作品列表 作者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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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三世艳莲杀

作者:abbyahy女巫的猫 | 完本

原名《蛇蝎弃妃》,后改名为《三生三世艳莲杀》,出版名为《三生三世莲理枝》独家结局是一部架空历史类型的网络小说,作者笔名abbyahy女巫的猫,讲述女主人公因爱而恨,绝地复仇的故事。她背师弃义,受尽天下唾骂,也要披荆斩棘,为他夺得天下。 她身为医者,宁愿自毁双手,也要为他血刃仇敌,让他翻 云覆雨。 她是他的王妃,妖艳天下的胭脂浓,手握最大的杀手门。 然而,他却将她赐给一个太监,受尽非人折磨,活埋于石棺! 八年后,她从棺木中爬出,被毁容,被毒哑,被毁去一身经脉! 人不像人,鬼不像鬼的再次走上荆棘之路! 这一次,她要的是:毁去他的天下!杀尽所负她之人! 狠毒如蛇蝎,她说:我有能力给你,更有能力毁灭! 屹立苍穹,十年后,她再度:艳杀天下! 本文乃女强复仇文! 第一世,我寻遍所有坟冢,不为长眠,只为贴近你那腐朽的容颜。 第二世,我守在忘川河边,不为轮回,只为在途中与你相遇相见。 这一世,我凡尘杀戮饮血,不为成魔,只为血雨中你能看我一眼。 她剥骨换皮,手持玄铁打造的月光宝剑,如破晓的幽冥修罗般所谓畏惧的走上复仇之路。 可复仇的路,却远比她想象的坎坷。 她所面对的对手, 有剑术高超,欲野心统一大洲的天之骄子。 有为了强大,将自己灵魂出卖的练蛇人。 有能使用媚术,蛊 惑人心的西岐圣女。 有能控制死尸,使用蛊术的南疆月重宫祭司之女。 有能召唤血蝙蝠,甚至召唤恶灵亡魂的半魔人。 更有,不生不死,不伤不灭,无情无欲,却能吞噬人心和灵魂的‘魅’。 平静的大洲,将因为这个浴血重生的女人重新掀开一场,人类,僵尸,亡灵的血战。 剑术的对弈,黑暗力量的抗衡,魔 鬼的交易。 那些隐藏的爱情和亲情,忠贞和背叛,宿命和归途都将在一点点的被她手中剑残忍剖开。 颜宝宝怒指十五:我卖得了萌,撒得来娇,玩得了小清新,扮得了女 王,吞得下重口味,秀得了下限。 能笑得像闺中少女,能横得像泼妇骂街。你这丑女人,凭什么不要我?!莲绛(颜碧瞳)、十五(胭脂浓、卫霜发)、小鱼儿、莲初(多多)、沐色、风尽、秋夜一澈、碧箩、流水、弱水、妙水、防风、冷、火舞、月夕、角丽姬、绿意、颜绯色、木莲、白衣等。她看到远处的旷野上,苍穹雷电如若虬须,蜿蜒攀走,将整个天空照得雪亮,而她也在那一刻,看到了满目的荆棘,荆棘里瘴气浓烈,一个身影正渐渐远去。 手中牵引着自己的瘴气也在瞬间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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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朝圣

作者:蕾秋·乔伊斯 | 完本

一个人的朝圣1+一个人的朝圣2:奎妮的情歌,哈罗德·弗莱,六十岁,在酿酒厂干了四十年销售代表后默默退休,没有升迁,既无朋友,也无敌人,退休时公司甚至连欢送会都没开。他跟隔阂很深的妻子住在英国的乡间,生活平静,夫妻疏离,日复一日。 一天早晨,他收到一封信,来自二十年未见的老友奎妮。她患了癌症,写信告别。震惊、悲痛之下,哈罗德写了回信,在寄出的路上,他由奎妮想到了自己的人生,经过了一个又一个邮筒,越走越远,最后,他从英国最西南一路走到了最东北,横跨整个英格兰。87天,627英里,只凭一个信念:只要他走,老友就会活下去! 这是哈罗德千里跋涉的故事。从他脚步迈开的那一刻起,与他六百多英里旅程并行的,是他穿越时光隧道的另一场旅行。这个小说是这两年从英国、德国、到美国到台湾地区的黑马畅销作品,入围了2012年的布克文学奖,作者是英国的知名编剧,她第一次尝试写小说,她的语言真好,让人只想大段引用,她真细腻,女作家的穿针走线、静水流深的细腻,扩大了我的感官触觉,她讲了一个好故事,她介绍我认识了一个朋友——哈罗德,这个受伤的小孩,这个沉默的男人,这个妻子眼里的窝囊废,这个人生的loser,当我跟他一起一层一层靠近他自己,他毫无疑问地成了陪伴我的老朋友。《泰晤士报》有人评论说,“自从遇见哈罗德的那一刻起,我再也不想离开他。”而当那天傍晚我终于读完这个故事,把纸稿一推,伏在桌上大哭了一阵。我想,只有人类会不断地犯错,也只有人类才能如此承受,我是多么理解沉重而孤独的滋味啊,而哈罗德最终历经磨难获得重生。那一刻正如闷热无风的夏天里终于降下了一场凉爽的雨。 这本小说是轻快的,带有些喜剧色彩,用强有力的新声音表达出了一个古老的英式故事,独创,细腻,感人。——布克文学奖入围语 《一个人的朝圣》不仅关于爱的失去,还关于日常生活的信念及万物之美,从哈罗德把一只脚放到另一只前面的微小动作开始。 ——《纽约时报》 那封改变了一切的信,是星期二寄到的。四月中旬一个再平凡不过的早晨,空气中飘着洗衣粉的香气和新鲜的草腥味。哈罗德·弗莱刚刮完胡子,穿着整洁干净的衬衫,系着领带,坐在饭桌前。他手里拿着一片吐司,却没有吃的意思,只是透过厨房的窗户,凝视着修整过的草坪。草坪正中间杵着莫琳的可升降晾衣架,一小片绿被邻居的木栅栏紧紧围起来。 “哈罗德!”莫琳大声叫道,压过了吸尘器的声音,“信!”哈罗德也想出去走走,但是现在出去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修修草坪,而他昨天才刚剪过。吸尘器突然安静下来,一会儿工夫,莫琳手里拿着一封信气鼓鼓地走进了厨房,坐到哈罗德对面。莫琳一头银发,身材苗条,走起路来轻快利索。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哈罗德最开心的事情就是逗她发笑,看着身材匀称的她笑得前俯后仰,乐不可支。“给你的,”莫琳说。等她将信放到桌上轻轻一推,信滑到哈罗德手边停下,他才反应过来。两人都盯着那信封。信封是粉色的。“是贝里克郡的邮戳。” 他并不认识谁住在贝里克郡。其实他在各地都不认识几个人。“可能弄错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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