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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郡,言情小说作家。其他资料暂无。
作者:兰郡 | 完本
他就是爹爹找来的新夫子!?奇怪了,他怎么跟之前那些白胡子的夫子不太一样啊?从小在山寨长大的她,就是没见到长得这般好看的男人哪!除了爹爹,全世界对她好的人就只有他了他教她识字,聊慰她寂寞的成长日子;他代爹爹保护她,免遭继母无情欺负,他教会她,原来爱情是一件幸福的事……什么!?他只是在利用她!?原来他对她的好只是为了方便他暗查山寨的实力——在他眼里,她也不过就是个半大不小的女娃儿罢了,他真正的目的是她爹爹手中的三项至宝——他怎么可能这么做啊?什么!?他真正的身分是西京的首长!?灭掉爹爹的山寨是他的职责,而她……看在大家相处一场的份上,他可以勉强收她当他的侍床小妾——
她真是受“衰神”眷顾!不但积蓄全被股票套牢,还跟上流行——被裁员!害她只好认命的住到廉价铁皮屋……不会吧!?这铁皮屋的隔间真有创意——她和隔壁邻居竟然只隔着一道矮墙!那她在家时的清凉穿着,不就会被看光了!?这下她真是亏大了!让帅哥邻居的眼睛“免费吃冰淇淋”就算了,还被他的超强电力电得七荤八素,连他的底细都还没搞清楚,就把自己的“一切”全都“奉献”给他!结果——他却突然失踪!……没想到在她决定收拾情伤投入新工作时,赫然发现——他就是她新公司的大总裁!
男人嘛!哪一个不是爱“面子”的?!他怪她三更半夜没事出来外面乱吓人?!哼!还说呢!哪个姑娘家爱长成一副鬼见愁的衰样?!怪就怪她自不量力为了救弟弟,硬是让那场火烧得面目全非,人家也很认命当奴婢做下人,做好自己的本分,为的只求一口温饱、有个屋檐可以避避雨而已嘛……本来以为他身为首长大人应该有点智慧,不会以貌取人,怎么他也跟一般人一样没眼光啊?!哼!爱吃她做的菜又嫌她不够“秀色可餐”?!找她当他老太爷的专任厨娘,又怕她会吓坏老人家?!没女人抱的时候就找她出气练练口水靶……算他还有点良心,知道对她过意不去,居然开口要教她识字,而且还是一对一教学不收束修费?!这……好是好啦……可她没钱买笔练字耶……他要借她?奇怪……人家笔不都是直直硬硬很顺毛的吗?怎么他的这支“笔”又软毛又乱还会“滴水”啊?……
当年撞掉他身上的领带夹,并在他衬衫印下唇印的女人,就这样无故消失了好多年——他天天看着印有她唇印的衬衫,运用了多少的人际关系,就为了有一天能再找到她,现在她竟自己上门来找他,还说要阻碍他事业的拓展……她这自以为是的报复“举动”,可是已经“骚动”了他的男性欲望,好吧!当年误会她的确是他不对,现在他可不介意好好的“补偿”她——
她前来寻仇,不意却落入敌人手中,因不愿苟且当俘虏,但求一死……讵料,醒后,她哑了、忘了、什么都乱了,此际只有他陪在身旁,殷切关怀她的孤独寂寞,让她就这么喜欢上──他张臂呵护的温暖牢笼,不再飞翔……她,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一步棋,给予温情,只因她还有高度利用价值,可笑的爱情,只是他刻意制造的幻象,万万没想到,她竟天真的开口要求到老!?像他这种无心之人,怎会有真情挚爱!可,真到了要牺牲她这颗棋子的时候,他竟尝到陌生的不忍与进退两难的滋味……
景气真的有不好到这个程度!?不过才应徵个女佣,就有好几百个人来面试,而且个个都是“妖娇又美丽”,据说夏家人非俊男美女不用,那她的机会岂不是微乎其微……上天果然眷顾她,不敢相信平凡的她竟然被录取了,而且还是被夏家的大少爷所看上,他对她可不是普通的慷慨,不但包吃包住还外加月薪十万,但条件是要签下一辈子的卖身契——天啊!她可不想当一辈子的“女佣”呀!
真是的!人家好端端地上京城来作客,一入城就遇上他这个不讲理的恶霸男!奇怪了,这京里不是让表哥给管得挺有条理的吗?竟然有这种嚣张的家伙,大摇大摆的在街上放狠话、给难看?!嗄?他──他就是她那从未见面的“表哥”?!那……那又怎么样?!谁规定女孩子家就不能会驾车、学马术的?!可恶,这个不长眼的恶霸男竟然瞧不起她?!想跟她斗?那就放马过来,难道她还怕他不成啊——喂!他到底是不是男人哪?让她一点是会死哦?哼!说什么他讨厌女人?!既然讨厌,他干嘛还每天三更半夜来查她的房?!什么?他只是要看看她有没有安分点?!说那什么浑话——该安分的是他的“手”吧?!他……他的手放在她胸前“搜来搜去”干什么啦!嗄?查看她有没有携带“危险物品”?!——
作者:书海沧生 | 完本
这是他们的故事,一种爱,两个轻转流年,谁是谁非,不过,掩嘴一笑。十年含烟,梦醒时,揉揉眼睛,少年此间,哪个曾经温如言。 题记:这个故事关乎撒娇,关乎宠溺,关乎排骨,关乎爱,关乎人性,也关乎救赎。多年以后,冬日火炉前,孙子们的小脑袋围成一团,要听老奶奶讲故事。 温衡笑眯眯,那就讲个十年的故事好了,先说好,宝宝们,这只是个故事。 第一年,她从江南小镇的乌鸦变成了金光闪闪的凤凰,撞到一男一女接吻,此男长得甚是可口,心喜。 第二年,他生了怪病,她趁乱,鸠占鹊巢,赖在他家。 第三年,他的奸夫从维也纳飞回,她,鸡飞蛋打,灰溜溜逃窜。 第四年,她奉父命,当了别人家的童养媳,他几乎忘了她。 第五年,准未婚夫瞧不上她,跟别的女人跑了,他幸灾乐祸。 第六年,没印象。 第七年,一对奸夫淫夫,继续没印象! 第八年,她出国留学,他为了别的男人跟家中彻底决裂。 第九年,他被逼无奈,和她结婚生子。 第十年,孩子出生,他干了囧事,一家三口,被驱逐出境。 言希泪,颤巍巍地指,媳妇儿,你撒谎,故事明明是酱紫的。 第一年,她做排骨很好吃呀很好吃。 第二年,生病,没有印象。 第三年,他出国度假,她被赶出温家。 第四年,她失踪整整一年,他生她的气,不去找就是不去找。 第五年,他躲在墙角,跟踪了她整整一年。 第六年,她一生中最在意的那个男人出现。 第七年,没印象。 第八年,他出了车祸,她出了国。 第九年,他追到法国,她背着他在雪地里走了一个冬季。 第十年,情敌一号出生,回国。 媳妇儿,这才是完整真实的故事。宝宝们,知道了吗? 这是他们的故事,一种爱,两个轻转流年,吹散的,只有孙儿手中的小风车。 谁是谁非,不过,呵呵一笑,十年含烟,梦醒时,揉揉眼睛,少年此间,哪个曾经温如言。 温衡,温氏长女,如玉一般温润的女子。温言辛陆皆为军政世家(后陆氏转而从商),然外人眼中的钟鸣鼎食亦未尝就一帆风顺。温家危机四伏之时,言家出手相救,为报答言家恩情,温衡刚刚出生即被家人送到乌水小镇,化名云衡,随养父母生活十五年。而言家私生小女被送入温家,顶替温衡成为温家小姐,名唤思尔,与“哥哥”思莞感情极好。 十五岁时,温衡被接回温家。随思莞进入大院时,初见言希,此后便是一生的纠缠。 然而温衡的归来,刺痛了不止一个人的心。温家将思尔送出大院,令温母和思莞无法接受,因而冷淡温衡。阿衡这个江南水乡养出来的温润柔顺的女孩,就这样开始了在机关大院里小心翼翼的生活。 后来,认识了辛达夷,和思莞言希一起长大的哥们儿,并和言希愈发熟悉。再后来,思尔回到温家。 在言希的请求下,阿衡住进了言家,开始了和言希同在一个屋檐下的生活。彼此熟悉,彼此依赖,直到彼此情根深种而不自知。 然而二零零零年的春节,阿衡收到了一封快递。这封快递,揭开了一段不堪回首的过往,也将阿衡和言希的温暖的生活彻底粉碎。 守望,坚持,深情,决绝,无悔。 这是阿衡和言希想要告诉我们的一切。 十年光阴流转,百转千回之后言希终于牵起了阿衡的手,再也没有什么可以阻挡他们的岁月静好。 得成比目何辞死,只羡温言不羡仙。云衡想过见到至亲的一千种场景,不外是鼻酸,流泪,百感交集,如同原来家中母亲爱看的黄梅戏文一般,掏人肺腑,感人至深的;也兴许是尴尬,不习惯,彼此都是小心翼翼的,因着时间的距离而产生暂时无法消弭的生疏。 每一种都想过,但都没有眼前的场景来得真实,而这种真实之所以称作真实,是因为它否决了所有的假设。 “思莞,你是怎么回事?”老人锐利的眸子从温衡身上缓缓扫过,定格在满身水渍宛若落汤鸡一般的少年身上。
作者:司马翎 | 完本
《剑神传》曾得台湾《联合报》主笔叶洪生先生,选为九大门派代表作之首。白凤朱玲以倾国倾城美貌叛出师门,立刻在江湖中导引出一幕一女四男的五角恋爱……石轩中闭关数年武功精进,被奉为剑神。与天下第一高手,玄阴教教主鬼母冷婀大战碧鸡山上
作者:江南 | 完本
这是一个讲述我们熟悉的大学生活的故事,以宋代嘉佑年为时间背景,故事发生的地点在以北大为模版的汴京大学,登场的是我们同样熟悉至极的乔峰、郭靖、令狐冲等大侠,不过在大学里,他们和我们当年没有什么不同,早上要去跑圈儿,初进校门的时候要扫舞盲,有睡不完的懒觉,站在远处默默注视自己心爱的姑娘……在这个学校里,郭靖和黄蓉是因为一场自行车的事故认识的,而这辆自行车是化学系的老师丘处机淘汰下来的,杨康和穆念慈则从中学起就是同学,念慈对杨康的单恋多年无果,最后选择的人却是彭连虎。脑中存着金庸小说先前的印象,再徜徉于这样全新的故事中,是一种双重的温习,而这双重的回忆最后归结为一点,便是我们那一段或者年轻的朋友正在经历的,轻狂无畏的少年时光。我们在这里种下自己最初的爱情,错过最初的缘份,经历着自己光辉灿烂的荣耀和黯然神伤的挫折,然后从这里走开,永远走进了成年…
作者:唐小豪 | 完本
湘西神秘苗寨中,刑术、元震八、凡孟、徐有、贺氏姐妹……似乎人人都有秘密。 甲厝殿中究竟藏着什么秘密,能令众人及“纹鼬”如此不惜代价? 案件陷入僵局,警方寻求帮助,监狱寻人,而这个名震东北的“关外佛”居然愿意协助警方; 国际刑警里出现内鬼,“渔夫”离奇被杀,马菲失去了可证明身份的关键人物; 《九子图》重现江湖,隐匿多年的九子之一万清泉却突然被杀,一切似乎迷雾重重……“抽衣入质库,逐货当百户”。 相传,自打南北朝时期有真正意义上的当铺开始,便存在逐货师这一职业。可没人知道到底是逐货师和朝奉,哪一个职业诞生在先,只知道逐货师通常都是以朝奉这一职业来掩饰自己的真正身份。 逐货师,是一个集朝奉眼力,冒险家经历以及古玩收藏者癫狂为一身的职业,他们毕生追求的只有一种东西,那就是“奇货”。 何为奇货?这种东西只是一个称呼,也许那是一颗石头,一根稻草,一袋泥沙。总之,能称为奇货的,都是有着独特功能,却往往会被人忽略的东西。 军阀混战时期,一个戴着斗笠的神秘男子,拿着一双看似普通的筷子,走进了山海关下小镇的久安当铺之中,他用这双筷子典当的不是金银大洋,而是一句话——“奇门再现,永守秘密”。 因为这句话,以久安当铺大朝奉为掩饰身份的逐货师刑仁举被迫踏上了逃亡之路,那双筷子也因此消失在了人们的视线之中。 几十年之后,当那双筷子再次出现的时候,直接牵连出了一桩六十年代的离奇命案,一名年轻的现代逐货师踏上了寻找“奇门”的征途——怪异的地鸣楼,消失的忽汗城,境泊湖下的怪影…… 环环相扣,步步惊心,所有的诡异,都不是巧合!当田云浩跟着关芝青来到她所工作的医院门口时,已经临近傍晚,这间医院的位置在呼兰,而田云浩则是第一次来呼兰,他之所以知道这个地方,只因为两件事:一是这里有一家店铺的石头饼做得很好吃,曾经有同事来呼兰办事捎回去过,第二就是呼兰出过一个叫萧红的女作家。除此之外,田云浩对这里一无所知。 这间医院在呼兰很偏僻的一个地方,医院四面都被高耸的杨树林包围,如果是在夏季,你无法隔着杨树林看到里面还有这样一个院子,院子中有两座五层高的楼房。不过在冬季,树叶掉光之后,隔很远就能看到这个毫无生气的地方,就像是一座孤零零的堡垒。 田云浩停在门口,看着左侧挂着的那块白底黑字的牌子,上面写着“红光优抚医院”六个大字。一个月之后,古玩城内,刑术的新当铺开张,连九棋、刑术、马菲和田炼峰站在那,看着那块崭新的“永安当铺”的牌匾,举起了自己手中的酒杯。 连九棋笑道:“你取永安当铺这个名字,就是为了纪念刑仁举吧?” 刑术摇头:“对,是为了纪念,可是人为什么要纪念呢?无非就是为了提醒自己,不要在某些事情上重蹈覆辙。”
作者:莫言 | 完本
小说的副线是一个老和尚的传奇人生。两条线索交叉进行,使整部小说在实和虚的场景不断变换、扑朔迷离、曲折迂回,又一次近距离地回看了农村改革初期的历史。本书依然诉说着我父亲和我母亲的故事,时间切换到了九十年代初农村改革的大背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折射出了农村改革初期两种势力、两种观念的激烈冲突,以及人性的裂变,在伦理道德上的混沌和迷惘。通篇以一个孩子的口气讲述,既有孩子似的烂漫无知,又有极具时代特色和乡土特点的民间口语。看过这部小说的人都会被莫言幽默逗得捧腹大笑。